至此后,我这一生恩爱情仇尽皆可去。 若是冥界也有酒就好了,醉西楼的国子郎最为酣畅。” 朝歌想起什么,赶紧从随身的玉扣里取出一坛陈年国子郎。他拿狐爪拍了拍酒坛:“这有,你试试。” 晁错稍稍惊讶了下。他想举起酒坛,手随之从中酒坛中穿了过去,才愕然道:“算了,我如今可是鬼啊。” “不,有办法。”朝歌一时间急了眼,被旁边阴司的提醒下,直接拿爪子拍开坛口,倾斜在地,“祭大周将军晁错。” 晁错的诧异还没起来,【这狐狸怎么知道我的名字……】他就赶紧接住半空里凭空出现的酒酿。 他昂头接住酒水,大口大口地灌着,间或来句:“好,好,陈年国子郎,好啊,痛快。咕噜咕噜……” 朝歌直到一坛酒倾尽,才敢再抬头。 然而,那道高壮的背影已经潇洒走入往生池,渐至没顶后消失。 雷冥尊听了阴司报备,赶过来时看到得就是朝歌以狐体趴在往生池边舔舐酒坛。 他知道朝歌刚刚送了谁入往生池。此刻,他一言不发得缩小狐体,抱在怀中,而后一步踏出入了雷积山空间。 赶来的绿玉掐腰无奈:“朝歌啊朝歌,你好不容易被放出来,这下又被关回去,再出来又不知道是多少年了。” 众阴司又有了新的八卦。 “妖主对那人好似不简单啊。” “你们说冥尊会怎么对妖主?” “我压一个铜板,妖主再出来,说不定娃都可以生娃了,哈哈……” ** “你放开我。”朝歌拍打着雷冥尊,满含伤情的眼里,泪水肆意而流。【明明过分得是自己,受伤得是晁错,就是自责的难过……】 雷冥尊懊恼得压着他,吻着他,让他的嘴再也不得空,说不出伤人的话。 他任由七条狐尾抽打背部,就是不肯放开朝歌。 “朝儿,别离开我。 当年,你在我的面前自戕,以命开道护我,我就知道自己错了。一直以来不该回避对你的绮念,以至于你我阴阳两隔、致死不能相守。 那时,我只想你的魂体躲开天地大劫,送你入往生池轮回。我离开后,不知你会那样执着。 朝儿,我错了。为师因你一句要关我,自困雷积山洞府千年。 千年里,每个日夜轮转,我都待在你的寝殿想你,念你在哪,何时可归。 千年来,玄雷战甲被我日日穿着,从未放下。一生一世一双人,亦是我所求而不敢求啊。 朝儿,为师惶恐、胆惧……” 朝歌泪如雨下,任他施为,却又难过道:“你如今后悔。 那晁错呢,他也为我舍命,为我与父母对抗,沦为天下笑柄亦勇往直前。裂魂之术失败,你知道他有多伤心吗?” 雷冥尊埋首在他的颈项,痛苦而又狠绝道:“不可否认,朝儿,在你的心中,你对他确实是感激大过爱意。” 对于晁错的感情,被雷冥尊用言语之刀狠狠地劈斩开来。 朝歌痛苦地啜泣。 他为不争气的自己,为不受控的心,为晁错的离去哀伤,为天下有情无法相守的人痛哭。 雷冥尊抚摸他的银发,捧着他伤情的脸,喃喃道:“朝儿,再给为师一次机会吧。这一次换为师来守护你痴念你,可好?” 他温柔地轻轻地舔舐朝歌沁出的眼泪,轻轻地抚摸他的脸颊,耳语呢喃:“朝儿,为师想到办法助你炼化这些灵力。” 朝歌还在伤情,魂体一下子与雷冥尊的灵体交融,识海交错。 雷冥尊识海内的汹涌澎拜、被压抑得情感如浪潮打向朝歌,淹没了朝歌的灵魂。 过往的点滴如春风化雨,沁润朝歌想忘却忘不了、有伤又不敢回忆的过去。 记忆里,玉笛吹奏出来的思念如红绳般缠进彼此灵魂的深处,在心海扎根而生。 灵魂的同心契约的签订,令朝歌体内的灵力团直接被对方助化为妖力。 雷冥尊以自身魂力助朝歌一冲到顶,修出第九条狐尾。 朝歌看着雷冥尊的眼睛,彼此的眼波里映出彼此“痛而深执”的模样。 他喃喃道:“同心契约,你怎么敢?” 雷冥尊张扬了眉目,笑中带了伤情而痛快:“如若不这样,我怕你跑了。朝儿,对不起,别怪我。千年枯守,一朝得愿,只求与君共赴。” 朝歌压下眼底的涩意,无法自制地流下释怀的眼泪。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 ** 自那日后,朝歌就被雷冥尊定在肩头,以狐体盘在他的肩上,被当成“围脖”般的存在。 尽管有灵魂同心契约的缔结,朝歌的九尾根基依然不是太稳。 大多时候,他以入睡的方式来让自身的妖力固化扎实。 自此后,九幽冥界就有个传说,“冥尊因为爱人移情别恋,就把爱人残忍地制作成了条围脖。千百年来,他把爱人佩戴在脖子上”的恐怖说法。 直到某一天,朝歌的根基扎实,死乞白赖求雷冥尊放他出去走走,至少回趟万妖林去看看。 雷冥尊答应了,把他交给在菩提树内孕养复生的青云仙子,令他们一起离开九幽。 那个九幽有关冥尊把爱人制成围脖的恐怖传说才停止,但是新的传闻又有了。 “妖主不堪冥尊的控制,跟着青云仙子跑出九幽。冥尊最近的脸色好黑,因为他被人带了绿帽呀”的八卦消息。 不过,小道消息传扬没多久。雷冥尊就亲去人间,把他的围脖又戴回肩上。 当然,为了朝歌,他幻化为人,陪伴他走遍君州大川。 九幽冥界的八卦还在纷至而起,朝歌和冥尊的人生故事会继续。 欲念是一时的贪欢,陪伴终途才是人性长情。 愿天下有情人常伴相守,恩爱白头。 (大结局) ---- 撒花,完结。 结局感言:无。 写作感言:最近身边同事、亲人各有丈夫出轨小三,买股赌博债台高筑之类,还有让老婆也背债的渣男事件。以至于我不相信爱情,人间真情干不过金钱、声色贪欢,呵呵哒。与其相信爱情,更应该相信自己的双手可以创造幸福。 别怪我在BL文里写了那么多女子。 世间女子不易,走上社会才知影视美化不如现实扎心。 写男子,也是希望人间有好男子。 ** 希望看文的咕咕们不负韶华,情深不负。 ** 对了,求收藏,好想入V,买奶茶~~嘤嘤嘤~现实的人生好痛苦啊!! 熊猫仔滚成球~萌萌哒~求求求收藏,谢谢~~ ** 下本求预收……古耽《乱炖三生》 ** 穿越前:1)“兄弟,你这饭店开得不错,以后这地儿哥哥我照着你。记得把菜做好吃点啊。”平头男油滑地说。 【皮短背心搭金链,加个板刷头带一帮兄弟连混吃三顿,你当法制是摆设?】傅田文深吸口气,朝平头男微笑说:“好嘞。大哥,这单给你抹个大头。八百五只收你五百。” “呵……兄弟有出息啊。”平头男朝兄弟们扫了眼,叼着跟牙签,吧唧了下嘴。 傅田文看着上来勾肩搭背的黄毛小弟,一张笑脸变得越发僵硬,试着商量说:“要不,挂账吧。” ** 穿越后:2)傅田文道:“清风,金都居,大不易。我先去探探底,等稳定后又能考得中,再来接你。” 季清风是何人? 他是从秦楼楚馆的底层摸滚打爬上来的男人。对面的男人这一句,在他心里就是薄情断义。 季清风气得直接回了南风馆。 ** 3)重生后:傅田文仰面向天,不知道上天算是眷顾呢,还是憎恨自己呢?又让他回到了一贫如洗的傅长年家。 这时候,傅长年的腿还没来得及断,争气的弟弟傅田仲还没闹着分家,又跑去入赘。 昌王还在封地厉兵秣马;沈曦晨还是荆山城的守门小将,应该还没学会强取豪夺、占人菊花的勾当。 季清风……应该还没入那秦楼楚馆,成为一方老油条。 或许,有些事还来得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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