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早慧的秦宛又怎么会把一个十几岁的傻子当成朋友? 余媚的母亲很会打理家务,目之所及,所有事物都尽可能地保持了干净、整洁和美观,她将她们的家打造成余媚的一个安全避风港,而秦宛不请自来,擅自霸占一隅,作为自己的容身之处。 那时的他没有宽裕,他意识不到,和余媚度过的所有时光,那些在红灯区少有的轻松,闲适,安稳,无忧无虑,是一件多么难得的事。 ♣ 后来,余媚死了。 那是一个由诸多巧合构造成的巧合。 余媚的母亲适逢Omega的发情期,她照旧为余媚安排好了一切衣食,又将痴傻的女儿紧锁在家中,独自外出了。那段时间,秦宛他妈也正好傍上了一个新骈头,情人之间刚开始总是和风拂煦的,秦宛的日子当然也会随之好过许多,无须再去别人家偷偷摸摸。 他妈每交往一个男人,都满怀真心,相信对方可以带她从欢场中脱身。她恋爱脑的程度,在秦宛看来,就像是她早就疯了一样,当然,她早就疯了这一点,秦宛也早就知道了。 总之,那几天里,余媚的母亲不在,秦宛也不在。 一群游手好闲的混子撬开锁,他们闯入了余媚的房间,撞见了一个年轻的傻女。 但她不是被轮奸致死。 余媚饿死在房间里的时候,她的母亲还在不知道谁的床上,吸食着过量的鸦片,神智不清地处在发情期里,醉生梦死。 ♣ 秦宛想,是不是他给了余媚错觉——当有人闯进家里的时候,她应该逃跑,或者藏起来。 他几乎可以想象到她的愚昧,她会多么天真无邪地傻笑着迎接来人,误以为他们都会和秦宛一样无害。 她死了。 尽管,他也想不出她的人生还能有什么解……就连她的死亡,看起来都是一种免于将来受难的幸运。 秦宛徘徊在余媚家附近,他说不清这么做是为什么,他只是这么做了。后来,他看见余媚母亲终于走出了家门,那是余媚死后的第一次。 他悄悄跟了上去。 她走进了仇人的屋中,那群混子是这个黑老大的手下。 秦宛花了一点时间,才得以避开其他成年人,爬进天花板的管道里,沿着一些若有若无的声音,慢慢找到余媚母亲的所在地。 那之后,发生了什么,其实秦宛的记忆有些模糊。 或许是冲击过大下的自我保护。 他说不清,在他所剩无几的记忆里,有多少是真实发生过的,又有多少是他后来重构的。 印象深刻的是,余媚母亲和凶神恶煞的男人对峙着,他们似乎说了些什么,直到男人终于被女人的话所触怒。 他开始了他的演说。 “好人?坏人?好吧,就如你所说,那让我们看看你口中所谓的好人在做什么?坏人又在做什么? 坏人们在为自己的利益竭尽全力大杀四方,好人们但凡只要流一点血就望而却步。 那些自以为是的好人,无病呻吟的正义,凭什么在一场斗争中赢得胜利?凭他们够懦弱,够伪善吗? 别说笑了,人间哪有什么正义?——除了在人们不费功夫的嘴皮子里。 知道我愿意为我想要的付出什么吗?同样的情况,换做是我,就算你要杀了我全家,我的眼睛都半点不会眨。 怎么,换作是你,我只不过是威胁说要杀了你全家,我还没真做,你就怕了?就只敢举起虚伪的道德旗子了? 哈,一个人就连自己心中的正义都不敢倾其所有地捍卫,都不愿为之付出血流成河的代价。 你口口声声所谓正义,它的价值到底体现在哪里?——恕我直言,它就比厕所里的垃圾还不如,至少化粪厂还能为我赚钱。 你连证明它的能力都没有,就期望它能如你所愿,凭空降临在这世间? 这么爱做梦,不要来我这里讨公道,不如和我一起去床上……听说你的床上功夫还不错,希望那不要比你嘴皮子里的正义更差劲了。” 年幼的秦宛恍惚地走回家,天旋地转,他残缺的世界第一次彻底碎裂。 自从有个他妈的骈头教会秦宛识字以后,他便有事没事爱找书看,红灯区没有什么书,一本上世纪的旧书籍《白夜行》,那个骈头念给他听过。 此前秦宛总是对里面不断复现的一幕场景感到不解。 性有这么重要吗? 生长在红灯街的小孩可不觉得,区区性这样的小事,那究竟有什么好让人性情大变的。 ——改变一个人的是性吗?是强奸吗? 不,是死亡。 在那个夜晚,秦宛被残杀了天真的灵魂。 于是,秦筝懂了。 当心理咨询师提起余媚时,秦筝终于想起来了。 他想要什么。 不是钱,不是权,不是爱。 ——他想要一个答案。 于是,他便得到了一个教人伤心欲绝的真相。 是所有的人都这样活着吗? 还是,只有最底层的人,才这样活着? 这样活着,是指什么样? ——匍匐于无常之下,慑服于权威之力。 爬到最上层,那里的空气,会存在着能够让人呼吸的自由吗? 只有亲身前往,他才能知晓。
第64章 下六十四流 === 人类历史上,从来就不乏本来只是手段,但最终成为目的的荒诞故事。 年少的秦筝不会知晓,这趟遥远而漫长的旅途,他将逐渐迷失其中,忘记了来路。 他曾以为有钱有权就能拥有自由,但是,有钱有权也没有自由,至少没有他想象中的那种自由。 他以为有钱有权就能成为制定规则或逃脱规则的人,但,最终,那些家伙也仍不过是在一些无聊的规则之中来回打转。 上层为下层制定规则,自以为他们跳脱五行之外,可,不过是在服从着更高一级的宇宙真理,更上一层的世界规则。 更好地活着就必须占据更多的资源,掌握先机就能赢,物化自己,奴役他人,无所不用其极,为财富和权力趋之若鹜,为天下利益熙熙攘攘,汲汲营营——难道他们就不曾想过,这和被他们玩弄的下层,有何分别? 都不过是猪圈里的豕,轮回里的狗。 循规蹈矩罢了。 人间,一群斯德哥尔摩。 反抗人生的初始设定,尽管难于登天,但从来也不缺少世人歌颂的传奇。 可,反抗世界的初始设定。 无人不嘲笑异想天开。 人们不会歌颂,人们只会期望这样的蠢货被社会狠狠捶打,撞南墙撞得头破血流,充分欣赏对方挣扎窘迫的丑态,最后再啐上一口活该的唾沫。 然而啊,从来就不反抗的洞穴中人,和被人圈养的狗又有什么分别? 哦,有分别。 毕竟真如傅之衡所说,狗还是不听人话的。 何谓乌合之众?他们不是太过愚蠢,不是没有觉知,而是深陷轮回,无力逃脱。 区别人与人的从来就不是能否看见轮回。 而是看见之后,你的选择—— 秦筝的律师告诉他,法律的第一价值不是公平,不是正义,而是,秩序。 只要有秩序,哪怕秩序是混乱的,邪恶的,也比完全没有秩序好。 是啊。 秩序。 底层是上层的玩偶,上层是秩序的玩偶,能够感到满足的人是认同的人。认同制度、金钱、权力、生活、信念、理想,随便什么,能够认同的人,可以获得幸福,哪怕短暂。 这是理所当然的,这是他们应得的奖赏。 秦筝多少是羡慕的,因他这一生最大的可悲,就是他从不认同任何事物。 不去看,不去想,就可以获得幸福。 但秦筝从来生活在人性的暴力之中,他无法视而不见地活下去。无法视而不见,仅此而已。 如果可以的话,不要凝视深渊。 当你凝视过,也注定回不去了。 我好奇黑暗中有什么。 哪怕我承担不起。 或许,他想要的东西,可能比金钱、比情爱、比幸福、比任何奖赏,都更为卑贱,也更为珍贵。 值得牺牲掉所有一切去追求。 哪怕绝望,也不得不去做,不这么做就会觉得比死还要难受。 因为这就是他。 他追逐他的的天性。 他想要,从痛苦中挣脱,从执念中自由。 既然,人间哪里都没有自由 那就创造自由好了
第65章 最末流 ======= 离婚冷静期结束那天,傅之衡来见秦筝。 他还没有想好来见秦筝做什么,只是,婚姻告结前,他想再见一见秦筝。 秦筝亦然。 也许是因为,秦筝始终期待和傅之衡来一场真正的对谈,更具仪式感地了断过去的一切。 相隔十几年的岁月,傅之衡重新审视起他的Omega。秦筝不再像往日那般盛装打扮,他随意地穿戴廉价到不体面的衣饰,那让他看起来有失精致与矜重,也让他看起来愈发年轻和活泼。 他盘腿坐在沙发前的地毯上,正懒洋洋地伸长四肢去茶几上取一本书,听到身后的动静,才回过头,弯眸笑了一下。 “你来了。” 傅之衡走到沙发边上,他居高临下地俯视随口招呼完毕便继续低头看书的秦筝。 “坐。”秦筝似是想起来了,又抬头对他交待。 他的Omega素来耐性极差,所以行事总是雷厉风行,不留半点余地。短短一个月里,秦筝在完成所有工作后,对公众正式宣布了隐退。但秦筝并没有预约任何清除腺体终身标记的手术,傅之衡不知道这是否是对方的某种暗示或属意。 “真的要离吗?” 傅之衡低声又问了一遍,做最后的争取。 于是,秦筝抬头望他,沙发后人高马大的Alpha在秦筝仰起的脸上,覆下了长长的阴影。此时的傅之衡就像一个被抛弃的孩子,他看起来仿佛并不理解为什么事情会变成现在这样。 就像当初的秦筝一样,那些激烈的嬗变正在发生,只是谁也不知道最后究竟会是什么蜕化成形。 他可能还有许多事没想明白,但,那是属于傅之衡的斗争。 秦筝站起来,转身,单腿跪在沙发上,整个人越过靠背,他充满温情地伸手拥抱了傅之衡。 Alpha从对方无声而又坚定的肢体语言中,知悉这是一份彻底的安慰。 “你下次结婚,记得通知我。”傅之衡说。 秦筝笑了。 “我们这种人不该结婚。” 他松开傅之衡,“因为我们无法相信他人。” 傅之衡点给他的那首《无朋友》,歌里唱着“变大人那一分钟,已无朋友。” 一个连朋友都没有的人,还会有爱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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