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然已经过了十年了。 十年之前,八月盛夏,他坐了一个多小时大巴,再转公交地铁,来到久负盛名的省重点。太阳明晃晃地挂在天上,知了都被晒得暴躁起来,叫的跟炮仗一样响。 他擦着汗,把行李袋放在木板床上,尼龙布被撑得鼓起来,外面扎了一圈绳子,防止拉链爆开。还没等他解开结,一个颀长的身影从窗外走过。 闻笛抬起头,看到16岁的何文轩。 这一眼,让他心里小小震动了一下。 高个宽肩,清爽的短发,脊背挺得笔直,同样是宽大的格子纹校服,黑色直筒裤,穿在别人身上灰头土脸,这人穿着就显得时髦洋气。 闻笛低头看了眼自己,裤腿灰扑扑的,校服上衣也买大了——母亲说他还会长,干脆买大一号。校服本来尺码就大,他又瘦,穿着空空荡荡的。 省城的学霸就是不一样啊。 军训那两天,炎炎的日头当空炙烤。他刚来这里,水土不服,丢脸地成为了班里第一个中暑的人。 他只记得站着站着军姿,混凝土地面就旋转起来,急速朝他逼近。等他再睁开眼,就是医务室洁白的窗帘了。 空调舒适,床铺洁净,旁边坐着第一天遇到的男生。 “你……”闻笛心里涌起一丝希冀,“你也中暑了?” 男生笑了起来:“我背你过来的,你不会忘了吧?” 闻笛感到窘迫,为那没头没脑的一句话,也为了别的。 男生手里拿着两瓶水,看着他额头上的汗珠流到下巴,又滴到领子上,把其中一瓶递给他:“我叫何文轩。” 他昏昏沉沉地接过来,觉得胸口闷闷的,好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 当时他还不知道世界上有同性恋这回事,但爱情是本能。 他抓着习题册问对方问题,去球场看比赛。在何文轩扭伤脚之后的一个月,他打水、送饭、买点心,甚至连衣服都帮着洗了。在一个秋日的夜晚,何文轩拖着伤愈的腿,和他一起穿过校园。昏黄光照,影影绰绰,令人发沉。走到香樟树的阴影下,闻笛突然停下来,鼓起勇气,说我喜欢你,我们在一起吧。 对方愣了一瞬,随即笑着说,你不知道我等了多久,我还以为你永远不打算说了呢。 闻笛迷迷糊糊的,脑子乱成一锅粥。他小心翼翼地问:这算答应了吗? 男生揉了揉他的头发说:当然。 何文轩的父亲是企业家,博信光学的总裁。他小学就去海外交换,一口流利的洋腔洋调,开口就是时事新闻,中外名家,周围也都是法官、研究员、工程师的孩子。闻笛跟他的朋友待在一起,总觉得自己像水果摊上一只带泥的芋头。 他对何文轩,喜欢里带了点崇拜。他觉得,像这样家境优渥、见多识广的天之骄子,肯定有自己的规划和打算,每次选择也带着他看不见的权衡。 等他慢慢长大,见到更广阔的天地,更完美的人之后,才蓦然醒悟。 什么权衡,就他妈是自私。 分手五年了,还能若无其事、坦坦荡荡地打电话问好,可见这人一点都没变。 碰上旧日余孽,真晦气。闻笛躺倒,闭眼,默默祈祷,今晚可千万别钻进他梦里。 还没清静五分钟,手机又响起来,另一个号码。 闻笛深吸一口气,幸运值应该攒够了吧,这回要不是正主…… 他接通电话,熟悉的声音传来。“连句话都不跟我说吗?”对面叹了口气,“有点伤心啊。” 闻笛翻了个白眼,这人到底有多少手机号? 大概是察觉到他又要挂断,对面补了一句:“美国买手机卡没有限制。” 这群富家子弟都钱多的烧的。闻笛咬了咬牙:“想说什么快说,我要睡了。” 对面沉默下来,这片刻的时间空白让闻笛火冒三丈。 “我很想你。”最后说了句。 “别恶心人。”闻笛警告道。 “真的,”对面说,“你在身边的时候,我最幸福,最安稳。每次走过唐人街,看到蒸笼的热气,我都会想起你。还记得我扭伤的时候吗?你帮我带早饭,打开袋子那一瞬间的笑容,我一辈子都忘不掉……” “我说,”闻笛不耐烦地揉着枕头,“你不是喜欢我,是想要保姆,你那么有钱,一万两万的尽管去雇,保证把你伺候得舒舒服服,找我干嘛?” 对面流出一丝惊诧:“你怎么会这么想呢?我们是彼此的初恋啊。” 好家伙,年轻的时候被一根木头绊倒,那木头还把自己当成白月光了,真会往脸上贴金。 闻笛屈起膝盖,把胳膊肘搭在腿上,让自己舒服些,减轻心头熊熊燃烧的怒火。“初恋是什么雪山上的圣莲吗?神坛里的佛像吗?”闻笛说,“它就是本错题集。你天天晃悠,就是时时刻刻提醒我之前的错误,真的很烦人。” 对面沉默了一会儿,说:“那是我这辈子最美好的时光,很抱歉你不是这样想的。你相信我,我会补偿你的,我会把它变回原来五光十色的样子。” 几年不见,这人还是一如既往地巧舌如簧。还说什么“补回来”,明明就是自己毁掉的。 “不用,谢谢,”闻笛说,“别再打过来了,你不知道我跟你在一起的时候,隐藏了多少骂人的实力,我劝你别自讨苦吃。” 他以为话说到这份上,天之骄子肯定愤然立场了,没想到居然没听到挂断的提示音。 不挂算了,他挂。他把手机从耳边放下,刚要点那个红色按钮,对面说话了。 “我当年是骗了你,”对面说,“但你就没有骗我吗?” 下一秒,闻笛按下了挂断键,气的差点从床上跳起来。 这人还有脸揭他的伤疤! 该死的贱狗!下流的、骄横的、喧哗的恶棍!但愿血瘟病瘟死了你,因为你教我说出这种话! 闻笛一腔怒火,无法纾解,瞪着屏幕,隔空怨念那个杳无音信的人。 要不是因为等他的电话,自己也不会遭遇这等无妄之灾。 那聪明英俊的混蛋这两天干什么去了! 作者有话说: 封阳台(不是) 骂人的两句仍然来自《暴风雨》
第12章 大人,良心在什么地方呢? 一周过去,组会又至,聪明英俊的混蛋仍然音信全无。微信通讯录、短信、电话安安静静。闻笛只能在毫无慰藉的寂寞生活里,接受导师的折磨。 组会在文科楼会议室,各人简单做个PPT,总结一周的工作进展,汇报看过的论文摘要。然后就是导师例行的批判时间。 大概是资深教授评比落败,老刘在外头受到了刺激,就回来折磨自己的学生,今日攻击性格外强。他从闻笛文献综述时就开始挑刺,先是诟病创新性,然后嫌弃他不会包装观点,接着叹息他没有规划,都博四了,连篇C刊都发不出来。 “不过,”老刘看着他说,“我估计你的水平也就这样了。” 读博以来第一千零一次,闻笛想放弃学术生涯。 他以为经过四年淬炼,自己刀枪不入,导师惯常的讥讽他不会在意了,没想到还是压抑地喘不过气。 绝望的窒息感,就像沉在深海里。他强迫自己深呼吸,回溯美好的记忆,母亲的安慰,好不容易挣扎着透出水面,刚喘了口气,师妹连上了大屏幕,开始汇报。 他瞬间被拽了下去。 师妹研究的是莎士比亚戏剧中的性别和权力动态,以及女性角色的演变。她最新的论文——“莎士比亚戏剧中的单身女性:信仰、怀疑与身体探索”——登上了领域里的顶刊,Shakespeare Quarterly。 这就是世界的参差。 老刘难得露出赞赏的目光,闻笛还以为,即使莎翁转世,给自己的作品写论文,都不能让他满意呢。 闻笛用指腹剐蹭着按键,茫然地望着窗外的校园。也许他真的不适合做文学研究吧。但博士也上了,年月也熬了,回头太晚了。 开完会,除了为导师贡献顶刊的师妹,所有学生都偃旗息鼓,耳朵耷拉下来,周身缭绕着阴沉的颓丧气息。闻笛跟博二的师弟走下楼梯,照例开始说导师的小话。他们去年为老刘写专著,共同被盘剥了三个多月,自此成为生死之交。师弟是组里干杂活的长工之首,他和闻笛作为难兄难弟,组会后批判导师,是日常生活必不可少的发泄口。 然而今天,兄弟没有和闻笛同仇敌忾,张口就是一个晴天霹雳的消息:“师兄,我要走了。” 闻笛呆住了:“什么?” “我提交了退学申请,”师弟说,“这周是我最后一次组会。” “那……你要去哪?” “我联系了苏黎世大学的一个教授,他同意接收我了。” 退学重读是很有勇气的事。一要和导师battle放人,二要联系新导师。同属一个领域,教授们相互认识,找到愿意接收的组也难。况且,换了新导师,可能要从博一重读,之前的时光就全废了。 “我就当打了一年白工。师兄,你也考虑考虑吧,国内找不到新导师,那就出国,”师弟说,“在这儿除了听他说些屁话,什么都学不到啊。他还成天挑我们的毛病,他自己专著的逻辑被编辑挑了多少次?” 闻笛叹了口气:“我没钱出国啊。” 父母确实攒了一些钱,不过那都是他们起早贪黑挣来的,还要赡养老人。他不能给家里增加这种无谓的压力:“而且你这才一年多,我都快四年了,怎么能放弃啊。” 人家本科毕业就出去挣钱,他要读到二十七岁,已经很不像话了,还退学重来? 错了就认栽,错了也得走下去。 他对师弟说“恭喜”,内心其实乌云密布。长工走了,脏活累活总量不变,以后的剥削只会更加严重。然后他想起一周没联系的教授,乌云里打了几道闪电,飞起了雨滴。 生活真是福无双至、祸不单行。学业感情两手抓就不奢望了,连一个能让他松口气的都没有。从他给了号码,已经一周了。这一周,他接了三个推销房产、借贷和补习班的骚扰电话,外加一个打错的,一个诈骗的。 每一个新号码都是破灭的肥皂泡。 闻笛叹了口气,跟师弟道别,望着对方踏上自由远行的风帆,自己留在原地,浑身湿透。 他打小就霉运体质,高考报志愿失利,秋招触礁,选导师踩雷,初恋是人渣,都霉了二十六年,不能放点阳光出来,给他透透气吗? 他揣起手,颓丧地走在树荫下。周六中午,校园里没有平日上学的紧迫,年轻的面庞从图书馆鱼贯而出,在路口分流,前往不同的食堂。 交错的人影中,熟悉的侧脸一闪而过。闻笛站在原地愣了愣,确认自己没看错,踌躇片刻之后,毅然朝那人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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