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忽而笑嘻嘻地从背后捂住他的眼睛,不叫他继续看下去。 “‘你把它们悄悄地引向大海,那就是无限。’” 无限的自由,无限的快乐,无限的生命,无限的无限之地。 兆平泽感到茫然,他还不能够完全理解她的话,无论是她活着还是她死后,他都不曾完全理解,他似乎是同龄人中的天才,却永远是她眼中的笨小孩,他从她身上继承到的智慧不过是一点皮毛,他其实还不及她一半天赋,但那在人们看来已经很足够了。 后来他想,如果他被生得再聪明一点,再多遗传一点点她的才能,也许她便会允许他参与她的那项研究,那也许他便可以在最后的那个时刻保护她。 他被隔绝在她的奇妙实验之外,她终日地研究与分析,忙到最后几乎没有力气再照顾他,便很轻易地打发他去X大念书。 他没有一点办法留下来。 那时的兆佳晴是那么地百无聊赖,每天靠着吸食大麻度日,只有那项研究能够激起她的一点活力,只有那些瓶瓶罐罐能让她的眸子里泛出一点光。 他听话,他只好听话,他是妈妈的小狗,听话的小狗,她让他自己到一边玩耍,他便到一边玩耍,他永远这样乖巧。他习惯了这样,他习惯接受命令。 当然,也许这些都是借口,都只是他没能够保护她而为了逃避现实所编造出的可鄙借口。 就好像那个夏天,兆佳晴冰冷的尸体陷在出租屋的那堆垃圾里,苍白皮肤早已经泛起黑色的尸斑。而他跪在一旁,无视他在大学里所学的一切浅薄的医学知识,坚信她只是短暂的昏厥。 这是真的吗? 她真的要离开他? 他不要信。 跳进兔子洞的爱丽丝一定还会回来的,当她结束漫游,她会从仙境回来,他知道她会回来,他就蹲在洞口等她,同往常一样,同过去一样…… 警车为什么要开过来?警察为什么要抬走她?这群人想要干什么?滚开呀,快滚开呀,这群疯子,这群神经病,这群苍蝇和臭虫,不要过来,不要碰,不要。 妈妈马上就醒过来了。 他是全世界最听话的小狗。 是她的小狗,是她的小狗,是她的小狗,是她的小狗呀。
第40章 《伊甸园·序曲》(完结正式倒计时——) 49. 1988年秋 周生海第一眼没有认出十七岁的兆佳晴。 她白,穿一条柠檬色的裙子,黑发编成很长的一股麻花辫,辫子一直垂到将近膝盖的位置。她不和任何人说话,只是一个劲儿地在嚼口香糖,极认真地将泡泡吹得极大极大,她蓄足了力气做这件事,以至于每次啪地一声炸开的时候都要把旁边的人狠狠吓上一跳。 这天是星期二,她本该在X大上课,不该出现在周生海的婚礼上,只因她近来又按捺不住性子,在大学里捅了娄子,又照例挨了停课处分,她对此倒是一点不在乎,乐得就这么跑回来寻快活。 许多年前她那对天赋异禀却总被人们当作怪物的父母在某个科研基地相识相恋,他们视彼此为同类,他们打破纪律短暂而热烈地结合,他们生下她,随后便毅然决然地选择投身于他们眼中更加伟大的事业,他们从此便未曾回过家,他们也许依然活在世上的某一处,又也许早已死去,他们被埋葬在更加不为人知的角落,永远没有人知道他们是不是还有什么别的的故事。 她不认识他们,她没见过他们的照片,她甚至不知道他们的名字,她也不在乎他们,就好像她不在乎世上的大部分事——例如普世的道德,例如秩序。她有时可以坏得透顶,但自己对此没什么意识,有人在背后叫她疯婊子,她听到或许会笑着做起鬼脸,把那话当做一种真诚的赞美。 当周生海想起这个柠檬色裙子的小姑娘是谁的时候,那无数个夏天里的屈辱而惨痛的回忆便一并袭上心头。 他记得兆佳晴,在遥远的少年时代,他曾经讨厌她,尽管当时她还只是个很小很小的女孩。 在那个院子里,他被讥讽,被欺侮,被嘲笑,被戏弄,被……被施以暴行,在立志考上X大之前,他还曾在内心怨毒地诅咒一切快活的人,哪怕瞧见一条狗过的比他好,哪怕看见一只猫被人抱在膝头爱抚,他都感觉痛苦,他的牙关都忍不住打颤。 无数次,他刚挨了欺负,躲在最阴暗的角落里,她一脸天真地穿着小花裙骑着自行车从他的面前经过,男孩们在身后追逐她,她被他们逗得快活地咯咯直笑。 笑什么?他无数次怨毒地想,这有什么好笑? 只有这个小女孩无忧无虑地享受着童年,人人都宠她,人人都真心实意地爱她呵护她,把一切好的东西呈到她的面前。她比所有孩子都年纪小却比所有孩子都聪明,他比她大了那么多岁,她却和他在同一个年级读书,她坐在他前座,她几乎不怎么听课而常常是在预习后面的章节,他每天坐在自己的位置上,一度狠狠地盯着这小得不能再小的小女孩的后脑勺,想要知道她的大脑构造到底哪里与自己不同。 他什么都看不出来,他只看得出自己很笨,事实上他不是一个人,每个和兆佳晴在同一教室学习的孩子都会有同样的感觉,但他是最不能忍受的那一个。 人要用多少年才能够学会接受失败,又要用多少年学会不去嫉妒? 兆佳晴好像对此浑然不知,无论是七岁还是十七岁,她都看起来好像没受过什么苦痛,仿佛一切烦恼和不幸都在绕着她走。她正在此刻肆意地享受着青春,连青春痘都不愿意爬上她的脸颊,她的皮肤依然光洁,她的眼睛依然明亮,她正在尝试去爱人,生活里的一切激情都可以让她焕发光彩。 她从十五岁起开始和周围的男孩们交媾,她像集邮似的将她身边同龄的英俊男孩睡了个遍,他们只是交媾,快乐地厮混,仿佛那只是很寻常的游戏。 没有人告诉身为新郎的周生海,他真的很适合穿白西装,是兆佳晴自己发现的,她不知道是每个做新郎的男人都比平时看起来有魅力的多,还是说仅只是周生海是这样,总之她觉得这个人看起来有点意思,她有点想和他单独待一会。 她只是使了一点小伎俩,她没想到他那么好骗,当然仔细想想这样不奇怪,男人总是对自己的力量充满自信,他们对看起来年轻无害的女性缺乏警惕心,他们即使在喝得微醺头脑不甚清醒的状态下,也往往不觉得会自己受到什么威胁。 对周生海来说那是场强奸。当他略微清醒一些的时候她已经捆住了他的手脚——她知道如何迅速又有效用地捆扎绳结,身为新郎的他被牢牢束缚在酒店房间的床上,而楼下的露天场地上人们还在大吃大喝庆祝他的婚礼,宣誓交换戒指之类的仪式已经结束,酒也向宾客敬了几轮,现在好像没人关心主角的离席了,他那本就与他貌合神离的妻子也自然不会在乎他去了哪里。 那天他震惊又屈辱,几乎不知道该如何反抗,连声音也卡在嗓子里——这该算怎么一回事…这都是什么跟什么。 “你穿这身衣服真好看呀!”兆佳晴骑在男人的身上,俯下身捧起他的脸,用自己鼻尖去蹭男人的鼻尖,“你的脸也好看——就是长得太显老啦!你可以后千万不要留胡子,那不然你好早好早就变成老头子了…” 他不知道他到底做了什么不检点的事情,他不是以不守规矩出名的男人,他在这方面一向洁身自好,如果他平日里生活的确放荡,那他自认倒霉,可他二十岁之后除了被袁中天强迫与郝知敏的那几次不堪的情事之外再没有做过什么,难道就因为他在自己的婚礼上穿了件该死的白西装他就活该被女人强奸么? 他品尝到所有少年时本该出现却未曾出现的恐惧,这恐惧迟来了太多年,但终于还是寄到了,那竟是他人生中第一次颤抖着哀求,哀求一个少女放过他,很久很久以前,在那个院子,在车库,男孩们如何对他施以拳脚他都未曾哀求过什么,他一直硬咬着牙活到许多个明天后的明天,而现在她对他堪称温柔,她只是单纯用阴道绞紧他勃起的阴茎而已,她甚至没有抡起拳头砸他的脸,甚至没有说过什么威胁他的话。 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那么怕,他珍惜他的名誉他的道德他作为文明人而非野兽的一切,他现下所拥有的一切太过来之不易,他,他…… 她居然在笑,射精的那一刻他屈辱又绝望地想,她居然在笑,她居然觉得她对他所做的这一切好像都是很无关紧要的事情。 兆佳晴甩甩辫子跳下床,靠着窗抽了根烟,就着这根烟咂摸了一下刚才的滋味,似乎感觉床上的周生海也不过如此,和她此前交媾过的那些男人差不太多,也没有什么特别值得留恋的地方,就很潦草地吻了几下表情僵硬的周生海,穿好裙子拎起小皮鞋笑着准备跑开了。 穿着柠檬色裙子的兆佳晴,颇为活泼欢快地跑下楼,叼着烟的萧城坐在摩托车上已经等了很久,她跳上后座,他们就这样离开,好像从没有出现过似的。她爱萧城,萧城也爱她,不过他们并不视彼此为唯一,他们在对方不在的时候也同其他的少男少女交媾,他们的道德和他们的思想在人们看来都是疯癫无状的,但他们彼此理解,且达成绝对的默契。 一年后摩托车前座上的萧城死在首都的广场。 一年后兆佳晴在深夜抱着吉他从家里跑出去,坐上火车开始流浪。 她似乎生来就是要走那样一条漂泊的道路的,她的童年很幸福,她的少年时代也没有什么不幸,恋人的死似乎算是一例,但那她来说也并不算得上是太致命的打击——她很快便可以积极地寻觅新的爱人,总得来说,她半生没有受过什么虐待什么刺激什么无可忍受的事,她没有悲惨的过往,无论走到哪里人们对她都不算太坏。 可她的人生依然无可扭转地走向虚无,谁也不知道到底哪个环节出了问题。 九十年代末周生海遇见兆佳晴的夜晚,她浓妆艳抹依然难以掩盖形容憔悴,披着旧风衣,踩着磨烂了尖的高跟鞋站在路灯下,正哑着的嗓子招徕路边的客人。 她倒也没有特别萎靡,她只是那几天大麻没吸够,精神不太好,往日应该是比那阵子活泼很多的,她大概是没什么钱买好化妆品了,脸上的烟熏妆早早地晕开,她依然漂亮,她依然聪明,人们根本搞不清楚这样一个女人是怎么沦落到这么不堪的地步的。 他感到世事公平了一次,他的内心感到平衡,现在他终于踩上了那个居高临下的位置,他可以尽情地以施舍这个落魄的女人,这不仅显示了他这来自伪君子的慷慨大度,还令他无形中找回了他丢掉了许多年的自尊。 她混成了街头最廉价的婊子,拘留所的常客,她那瘦骨嶙峋的小儿子也跟着她过着饥一顿饱一顿的日子,小小年纪便沾染上扒窃的习气,最常做的事是蹲在警局附近边啃着偷来的馒头边等妈妈从里面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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