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忌没有马上接话,在脑子里盘旋一会儿,倒是真心想帮帮他,谁让自己解了人家的裙带,相处下来,这孩子可怜的境遇又实在让人心疼 想来讽刺,自己从小放荡不羁,最讨厌出身门第条条框框的限制,也是因此成为影下鹤,过着漂泊不定,劫掠九重城关,潇洒快活的江湖生活,没想到自己弃之如履的东西,竟然有人穷尽一生去追求。 既然打定主意要帮,就得想想怎么帮,任忌发挥自己所长,决定帮小白偷点什么珍贵的东西,提提身价,不过虽然如此,到底比的还是文墨辞赋,那就要看小白争不争气了,自己也无能为力。 “这简单,我来帮你,明天黄昏,在今早的青石桥上见。”任忌算算时间,事不宜迟,喝完最后一口面汤,满意的咂咂嘴,从怀里掏出剩下的铜板扔在桌上,“相信我,一定要来。“撇下一句话,迅速闪身出了面店。
第3章 任忌刚才迅速搜刮了一下脑子里的信息,在他所知的贪官豪绅里,为非作歹的,钱有的是,但是真有宝贝的不多,毕竟是土财主,哪里懂得什么文玩收藏,字画赏玩。清士隐士又不可动,影下鹤虽是名副其实的大盗,但是正是因为自己劫富济贫,只对不义之财下手的原则,才落下个侠盗美名。 不过这么一琢磨,倒是真想起来一位,前几天在广益的张家库房里,任忌看见了一个玉簪,世间珍宝,他从小耳濡目染,此时一打眼就知道那绝对是难得的宝贝,玉簪通体毫无瑕疵,使用一整块羊脂玉雕磨而成的,成色透亮,质地温润,更重要的是雕刻手法精湛,绝对是名匠之作。那样一件稀世珍宝,竟然被张家随便扔在库房里,这才真是有眼无珠。 任忌心里想:反正你也不识货,拿着怪浪费的,不如给我吧。 从溪边揪住吃草正欢的黑珍珠,任忌快马出城,原路回广益。 他本就生的英气凛然,五官精致,身材更是高挑出众,素爱穿一身黑,所以得了影下鹤这么个名号。此时的他快马扬鞭,散发不羁,快意潇洒,竟引得路人纷纷侧目。 任忌心中无奈,还是晚上出来的好,这也太惹眼了 。 紧赶慢赶,终于在黄昏时分回到了广益县,果不其然,大街小巷贴满了影下鹤的通缉令,虽然百姓对自己爱戴有加,官府明面上仍是要出面缉拿大盗。好笑的是,因为从来没人见过影下鹤真容,通缉令上竟连画像都画不出来,只写了几个身材特征,被通缉这么多年,任忌早就习惯了,就凭这几句描述,能抓到才真是见鬼了呢。 此前来过一次,此次轻车熟路,任忌把马拴在城门外,溜溜达达,走进了城。 艺高人胆大,任忌仗着自己身手好,此时还没日落就溜进了张宅,张家刚刚失盗不久,也实在是没什么东西好偷了,再加上自认为影下鹤再大胆也不敢在风头上再回来,所以警卫松懈,后院角门无人看管,任忌很轻松就进去了。 因为库房在张宅正堂的右侧,尤其显眼,必须得等着夜半三更在去,任忌倒不是怕被抓,只是万一被人看见脸就不好办了。 于是翻身蹿上阁楼,劳累一天,任忌很快就靠着大梁睡着了。 再次醒来,已经三更天,任忌从阁楼上溜溜达达的下来,此时万物沉睡,万籁俱寂,偶尔传来几声犬吠,守夜的家丁早不知道去哪偷懒了。 任忌顺利的溜进库房,库房看起来经过了大规模的清点,估计是张家用了一天清算自己的损失,就在他担心玉簪下落时,一转头,瞥见门后面有一个不起眼的架子,走过去一看,果然簪子和一些古玩字画被随意的丢在角落。 任忌真心替这玉簪感到可怜,黄金有价玉无价,何况是如此精美的宝玉,在土财主眼里,还不如金银条块来的珍惜。如此一来,任忌心中对张家本来就不多的内疚感也无影无踪了,理所当然的把玉簪揣在怀里,轻车熟路从角门出去,隐匿在夜色里。
第4章 任忌不敢耽误,距离跟小白约得时间还有一个白天,广益县与临水郡之间距离不近,还要翻过几座山丘,实实在在是耽误不得。 任忌着急赶路,也没再细细鉴赏玉簪,他相信自己的判断绝对不错,况且玉簪入手温润细腻的手感,已经极力证明了它的价值。 抛开他不谈,小白已经在家中思来想去了两天,明天白天就是兰亭集会,如何能够一鸣惊人,不过闲暇之余,竟然惊讶的发现自己从没质疑过任忌,他到底要怎么帮自己,小白还从没担心过,好像潜意识中已经默认他会帮自己完美的解决问题。虽然印象中的自己绝对不是一个对谁都推心置腹、毫无城府的人,但是对任忌莫名其妙的信任和踏实感真是不知何起。 临水郡属于蜀地,此时正是雨季,大雨连绵。 小白算算时间,已经到约定时间,窗外雨丝洋洋洒洒,如银针坠地,小白披上外披,与母亲打了个招呼,撑着一把油纸伞向青石桥走去。 任忌有些着急,山上下了一天雨,小路泥泞难行,大大延长了他行路时间,此时早已经过了约定时间,太阳完全落下,天地间昏暗朦胧。任忌专心赶路,雨丝打在脸上身上毫无察觉。 可算是到了青石桥,桥上空无一人,任忌倒是不意外,谁会傻傻的站在大雨里等一个一面之缘的人,虽然不觉得意外,但真正看见空无一人的小桥,心里还是有些不舒服。 黑珍珠奔波几天,纵然是匹日行千里的良驹也经不起这样折腾,看见青石桥下河床中肥美的青草,有气无力的喷了个鼻息,也不管主人有没有命令,驮着任忌下到河床下,愉快的吃起草来。 青石桥下原本的河流已经枯断,只剩下大片肥沃的河床,蔓延着葱茏绿草。 任忌跟着黑珍珠下来,趁着它吃草,心中盘算着要如何找到小白,目光漫无目的四处打量。 突然,在青石桥下,任忌依稀辨出一个瘦弱的身影。 此时天已经完全黑了,只有桥头挂着一盏幽暗的小灯,任忌常年夜间活动,一双眼睛凌厉如鹰眼,灯影绰绰间,认出了等候自己多时的少年。 小白虽然早早就到了,也没刻意计算着时间,等着等着发现太阳几乎快要落完,才发觉任忌迟到了,因为觉得他一定不会爽约,所以理所当然接着等下去,后来打伞打的胳膊酸了,便走下河床,到桥下避雨。 小白无聊的靠坐在桥下,听着雨丝落在青草上的簌簌声,他最喜欢雨天,此时呼吸着下雨时沁人心脾的空气,心情舒畅,竟然慢慢睡着了。 再醒过来时,小白等的人已经到了,黑暗中看不清楚,却依稀认出了那高挑结实的身材。小白只感觉到眼前的人浑身冰凉,散发着泥土和雨水的味道。 “傻小子,你还真一直等我啊,下雨了路不好走,耽搁了一会儿。”任忌赶紧解释道。 待逐渐适应黑暗,小白接着桥上微弱的光亮,看清了任忌的脸,他的头发已经完全被水打湿,雨珠顺着他披散的长发一滴接一滴的落在地上,几缕发丝粘在额头上。因为劳累和寒冷的缘故,本来就白的脸愈发显得苍白。 小白此时才真正的发现,这人真是足够英俊。棱角分明,英姿飒爽,挂着桀骜不驯的笑容,好一个鲜衣怒马少年郎。 就在小白失神刹那,雨势加大,桥头那盏微微弱弱的油纸灯笼终于还是熄灭了,四周一下陷入黑暗。小白吓了一跳,收回思绪,回道: “其实也没等多久。你怎么淋着雨回来?” 任忌摆了摆手,“一点小雨而已,无妨。”边说着边传来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你看看这个,喜欢不喜欢?” 黑暗中没法“看看”,小白伸出手,靠着触感辨别此物的花纹和质地。 小白边摸索一边暗暗称奇,应该是玉质的,手感细腻温润,整体形状大抵是个簪子,上面刻着些花纹,雕刻的线条摸起来精细柔和,应该是个精致的玉簪。这是小白初步得到的结论。 顺着往上摸索,突然碰到了一个冰凉柔软的东西,比刚才摸到的玉要冰凉,却更细腻柔软,小白努力想知道那是什么,于是用两只手握着,一寸一寸细细摸索。 骨节、腕骨,肌肉……这怎么好像是……人的胳膊和手? 小白这才意识到自己摸了半天的其实是任忌的一只胳膊,脸刷的一下红了,赶紧松开手,惊呼道:“你怎么一点儿体温都没有?” 任忌手臂保持着刚才的姿势没动,小白的手软软的,还有点温热,细细抚摸着自己的手臂的感觉真的是……他掐断了自己的想法。 “你可算是舍得放开我的胳膊了,我这人从小体质偏寒,手脚冰冷,再加上淋了点雨吧,没事没事,东西喜欢吗?”任忌不以为然,就凭自己这体格,别说淋雨了,就是泡在冰水里一晚上也不带生病的,只是天生体寒,小时候母亲还真没少灌自己汤药,想到母亲,任忌这才发觉自己确实好久没回去看看她了。 “嗯,很好看,是玉簪吗?” “对,明天你就带它去,一定能一鸣惊人。”任忌抓起小白的手,将玉簪放到他手中。 小白小心的攥住玉簪,道: “就算如此,真正比较的还是个人才华,我怕……” “怕什么,我相信你。” “等等……你哪弄来的玉簪?”小白突然意识到一个严重的问题,这家伙怎么看也不像是富贵子弟,一身风尘,又不是娇生惯养的样子,他哪里找来这么好的东西? “偷的。”任忌回答的理直气壮。 小白涨红了脸,迅速把玉簪塞回对方手里。 “不义之财,我不要。” 任忌心里觉得好笑,这孩子的性格,跟他大哥不相上下。自己费劲吧唧偷来的,可不能浪费,于是赶紧劝道:“你知不知道我是谁?” 小白别扭的不看他。 “影下鹤。” 这三个字如同一个强有力的保证,证明了这只玉簪确实取自为富不仁的家伙,影下鹤他敬仰已久,虽说确实是梁上之人,但绝对是行侠仗义的侠盗,小白放下心来,心底升起对任忌地敬佩之情。 “不用担心,张家本来也没把他当回事,这么好的东西放在库房也是糟蹋了,好玉配佳人,给你正合适。”任忌笑嘻嘻地道。 小白接道:“总归还是偷……” 任忌从不否认自己地行为确是偷到无疑,更懒得打着劫富济贫地旗号,只是很多事情,不能如此简单地定义。 “这天下有绝对的善恶吗?”任忌突然认真地发问。 小白思考了一会儿,道:“有吧。” 任忌仗着自己夜能视物,抬起手来,揉了揉小白地脑袋,笑道:“果然是少年人,还没闯过江湖,才会有这么幼稚地想法。” 小白抓住他头上的手,气呼呼地嘟囔道:“你能比我大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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