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峋的煞有其事的确唬到了郑秋白,他也不敢驱逐霍峋了,可脑袋里也的确空空如也。 “我过去那么喜欢你,为什么阿良不知道?” “你脸皮薄,不愿意让下属知道这些,所以每次我和你在办公室里的时候,你都会叫我锁门……” “停!你只需要解释我想知道的事情,不需要延伸!”郑秋白已经好几年没有性生活了,他也完全不想知道年轻时候的自己玩儿的有多花,连办公室都敢胡搞。 “这么说,难道是我追的你吗?” “我觉得是,”霍峋点头,“我到燕城被偷了个精光,没有地方去住,你让我住你的大平层,我没有钱,你就给我开后门,让我免培训去做金玉庭赚得多的侍应生……” 霍峋垂下眼睑,“你对我很好,所以我大概清楚你的心意,不过我之前一直都是正常的,是有一次你喝醉了,还缠着我,问我愿不愿意吻你,我才意识到,男人也会想亲一个男人。” “真的?”郑秋白傻眼,他就说,霍峋从头到脚看起来都像个正经的异性恋,合着,人原本就是异性恋。 “我不会说谎。”霍峋道。 再说了,他说的这些事情,本来就是真实发生过的,他只是站在他的立场上表达出来而已。 这可不算说谎。 “那我们为什么会分开?” “因为我家里发现了,我被家里抓回去,这期间霍嵘对你的金玉庭做了不好的事情,逼你和我分手。” 霍峋薄薄的眼皮掀起,埋怨溢于言表,“你答应了。” “在那时,我没有你的事业重要,哪怕我哭着求你,说可以给你很多很多的钱,你也没有答应。” 郑爷额头冒汗,这的确是他年轻时候会做出的选择,爱情在他眼里,没有馒头重要。 而且他根本不理解年轻时候自己怎么会看上霍家的小少爷,还敢去勾搭对方,他们之间明摆着只有分手这一条路。 虽然当时那个选择有些渣男,有些现实,但,“这,基本也算是和平分手吧?”那时候就算不分手也没有别的办法了。 螳臂当车四个字怎么写,郑爷还是知道的。 “分手?”霍峋哼声,以一种没有商量的霸道口吻讲:“在我这里,我从没有答应过要和你分手。” 在霍峋霸王一般的逻辑里,他和郑秋白,是被迫分开,是劳燕分飞,是一对可怜的苦命鸳鸯! “郑秋白,你背着我找了那个姓叶的王八蛋,这算出轨。” 霍峋的逻辑也是把郑秋白逗笑了,更可乐的是万一他和叶静潭真是碰面,估计会互相指着对方的鼻子骂对方不要脸的小三。 郑爷直击对方心灵发问:“那你为什么没有在我找叶静潭之前,回到我的生活里呢?”
第134章 一个吻 喋喋不休的霍峋对这个问题有些沉默。 郑秋白直觉,自己似乎问到了什么关键性的问题,有可能当初也不只是他选择了放手,霍峋也做出过同样的行动。 不然,按照对方的说法,他们之间如此相爱,又为什么会分隔数十年呢? “其实,我们就是分手了,你也走了——” “没有,我被家里送去了港湾,开始的两年,他们把我的通行证和护照收走了,我没有办法回到内陆。” 那时候埋怨郑秋白的霍峋,也曾站在礁石上,思考着如果他做为一个偷渡客,就这样跳进海里一路游到对岸的可能性和成功率。 不过就算他游到对岸,家里也会想办法再把他抓回来,就算他游到对岸,也没办法体面地站在郑秋白眼前。 当时的他,什么承诺都给不了郑秋白。 “那两年我在上学,在创业,像你过去说的,我是家里的金玉蛋,我的确需要一些能和家里抗争的资本,我以为,这样的我,出现在你眼前,就不会被你放弃。” 孤零零在港湾的霍峋,就像是被主人丢弃在陌生的地点,却还是固执地想要找回家去的流浪狗。 “但没想到,是我回来的时候,你已经,喜欢上了别人。” 世上所有的感情都是阶段性的,这才是人类正常的情感状态,而不是像霍峋这般,偏执太重,独断专横。 不过年轻的霍峋还没有现在这么‘厚颜无耻’,他既拉不下脸来,也没有一个合理的身份,能去为郑秋白争风吃醋,因为无论怎么看,当时的郑秋白眼里都没有了属于他的痕迹。 “你变心好快。”霍峋冷嘲热讽:“你说我消失在你的生活里,那为什么,你不能来找我呢?” 好一招祸水东引。 原本‘兴师问罪’的郑爷,反倒成了过错方。 为什么呢? 他也不记得啊! “霍峋,我——” “说白了,就是你只是玩玩我,把我当成可有可无的小猫小狗,随手都可以丢弃,对吧。”霍峋冷着一张脸说着可怜话,“可是郑秋白,你这样‘虐待’我,为什么对叶静潭那么好?” “你这样糟蹋我,却反被那王八蛋折腾成这样,你到底有没有考虑过我的感受?”霍峋‘腾’一下子站了起来,心和脑袋一起在痛。 医生不叫郑秋白激动,但现在看起来,却是他更激动才对。 霍峋的眼神有些病态,“一句不记得了,你就想甩掉我?别做梦了。我告诉你,这次就是做鬼,我都不会放过你。” 浓烈的情绪是有感染力的,郑秋白也彻底被吓到了,他感觉霍峋不太正常,但是又说不出来具体哪里不正常。 要说霍峋是个疯子,那逼疯他的根源,好像就是自己。 不等郑秋白开口,霍峋已经意识到了自己的失态,他低下头,“我出去走走。” “你不要出去!”郑秋白害怕他这个状态出去该随便找条民心河跳了,“你就留在这吧,不是做鬼也要跟着我吗?” “可以吗?” “可以,请坐。” 刚刚还怨气冲天的霍峋瞬间娇羞了,施施然坐下,情绪缓和了许多,又像个高级精英了。 郑爷小心翼翼观察着对方的状态,道:“霍峋,我看你太累了,你能回酒店休息一会吗?泡个澡,睡个觉,这样——我也能放心一点。” “我睡不着。” “认床?” “不是,就是失眠。”霍峋道:“我怕闭上眼,你会消失。” 霍峋的大脑机能可能确实有点问题了,他总觉得现在的一切不过是一场梦,等他醒过来,迎接他的,会和现在截然不同。 在现实里,郑秋白可能已经、已经…… 所以哪怕现在的一切其实只是一场梦,霍峋也不愿意给梦醒来的机会。 “怎么会呢?”郑秋白拍拍自己的胸口,“我是活的,鲜活的。你睡一觉,我也不会消失。” 霍峋油盐不进,固执己见。 郑爷没办法,“那不然你上床来,咱俩挨着,你好歹躺一会,闭闭眼。” “不要。” “你!”软硬都不吃是吧? 霍峋低眉顺眼,“我怕我上去,会想对你动手动脚。” “这是在医院!” “所以我才说不行。”霍峋又道:“但我也不会做太过分的,我只是想抱抱你,或者你抱抱我。”得循序渐进才行。 郑秋白蹙眉,他有点纠结,但又看不得霍峋在这硬挺着,最终,郑爷点头,“那我抱着你。” 得逞的霍峋立马踢掉了自己的皮鞋,脱去身上的风衣,娇滴滴地坐到了床边,“真的可以吗?” “快点,再过一会我就要反悔了。” 霍峋挤上了床,期待地侧躺。 郑秋白伸出胳膊抱住了他,其实就算郑爷不想抱也没办法,这床只有一米七宽,两个男人躺在上面,只有搭着抱着彼此,才能勉强舒适。 “你好瘦。”霍峋突然道。 “你嫌我硌人?” “没有。”霍峋原本就布满红血丝的眼睛似乎更红了,“就是那姓叶的对你一点也不好,我讨厌他。” 如果是霍峋,他绝对不会叫郑秋白遍体鳞伤,瘦成一把骨头。 如果叶静潭是个靠谱的,能给郑秋白很好的生活和正确的爱情,霍峋不会像现在这样懊恼和难过。 这份难过,是因为叶静潭的苛待,也是因为郑秋白的执迷不悟。 “他给你下迷魂药了?你就这么喜欢他——” “不,我不喜欢他。”郑秋白坚定道:“我们已经分手快两年了。” 霍峋怀疑自己的耳朵。 “但他好像粘上就甩不掉了。”这是郑爷的真实感受,他其实也不能理解过去的自己。 郑秋白算个自我又利己的人,他也万万想不到,怎么就在叶静潭相关的事情上,他就变得不像是自己了。 就好像,从他二十五岁开始,他的一切就跟叶静潭扯不开关系了,哪怕他想要离开,哪怕他想及时止损,也总会有各式各样阻止他想法和举动的内因或外力出现。 就像是,命中注定似的。 可就算命中注定,也无法逆转郑秋白如今的内心了,他对叶静潭真的没有半点余情了。 爱情如果是那个鬼样子,那他宁可不要。 “他是个疯子。”霍峋道。 “我也觉得。”郑爷赞同。 霍峋又道:“但我不一样。” 有能力的人不会错过任何一个推销自己的时机。 郑秋白失笑,伸手拍拍霍峋的后背,“我知道。” 你知道什么。 霍峋心想,一个失忆症患者,是怎么理所应当说出这种话的。 不过很快,他这位入睡困难的失眠症患者,就在郑爷格外清瘦的怀抱里,感觉到了久违的困倦。 郑秋白看霍峋简直是闭眼就着,说什么不困,不睡,简直就是在睁眼说瞎话。 不过他的睡相不差,不打呼也不磨牙,闭着眼,也没有睁眼时那样凌厉和强大的气势了,只像个平平无奇的小年轻。 床上有另一个人,郑秋白肯定是睡不着了,他掏出自己的手机,玩静音版的贪吃蛇。 期间护工与阿良回来,都叫郑爷挥挥手先赶出去了。 就这样,霍峋得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好觉。 * Bryce因为大老板人在医院就是不肯回来上班,不得不打飞的,从港湾提着两大箱文件杀到燕城。 投行有些文件和资料数据都是保密的,没有办法传真,也没有办法邮件,只能让Bryce做人肉快递。 不过这次见面,Bryce觉得老板瞧起来气色和心情都好多了,没有上次他将人拖回港湾去上班时那么半死不活了,也不知道是吃了什么灵丹妙药,能不能分他一点。 打工人也是要扛不住了。 霍峋在工作上就是只活生生抽人皮扒人骨鬼,不过他付的薪水,也足够让Bryce为他鞠躬尽瘁,干到坟墓里,因而他对自己的助理才没有半点怜香惜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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