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尔菲斯跟老板打商量:“我篮子里还有几只兔肉,本来就是要卖出去的,你不介意的话,我可以借您的地方把它们都烤了卖出去,得到的钱,我七你三,可以吗?” 有解燃眉之急的方法,格雷连连点头,“可以可以!” 他只付出了一点木柴和油,自己都不用动手就能拿三成,其实是赚了点的。 “您可以告诉客人,我们的调味料很珍贵稀少,所以一整只兔子要卖八十铜币。” 格雷瞪大眼睛,被吓的吸了一口凉气,“多少?八十?!” 在这个物价不高的偏远小城市,非必需品卖的这么贵是不会有生意的。 “是的,请您就这样告诉客人吧。”他也只是试一下,实在不行的话再降价就是。 明明没过多久,两人却好像换了身份,似乎艾尔菲斯才是有主见有本事的大人,格雷更像一个听话的小孩儿。 格雷将涨价的事告诉客人,几人犹豫了一下,想到他们三人平摊也不算很贵,便表示这没有问题,请尽快上菜。 这味道闻着就不一般,老板在材料上废了钱,涨价也可以理解。 后面又陆续有客人进来,不免有人犹豫,但是这香味实在让他们胃口大开,若是不吃上一次,恐怕晚上睡觉都不踏实,一整只太贵,买一部分尝尝也好。 艾尔菲斯很快就将自己带来的兔子烤完了,顺便还教格雷怎么做其它的菜。 两个人忙得热火朝天,格雷更是一边给别人端菜,一边咽口水:他到现在都没吃上小艾尔烤的肉啊!!! 这世界又没有冰箱什么的,酒馆当日准备的食材都不多,尤其是格雷这里就更少了。 等食材用完,酒馆才不再招呼新客人了,格雷终于能坐下了。 “格雷,你今天炖的豆子也很美味。” “你以前做的肉排好老,今天的却很嫩,酱汁也很美味!” 格雷听着大家的赞美,心虚地解释:“我得了一位厉害的老师的指导。” “是吗,你真幸运,一定要好好学啊!” 小艾尔不许他暴露真正的厨师是谁,说担心被其它酒馆老板缠上,格雷也就信了,把艾尔帮他找的理由告诉客人。 艾尔菲斯还不想直面商业竞争者,只能尽量隐身。 两个人在厨房,边啃冷馒头边分钱,用艾尔菲斯的食材做的菜是三七分,格雷的食材是五五分,格雷一点都不觉得自己吃亏,老实人看着一堆钱币,流下感动的泪水。 “你哭什么?” “这面包好软好甜,真的好好吃啊!” 艾尔菲斯不禁露出嫌弃的眼神,这没出息的家伙……不过,应该足够听话,总比贪心不足总想算计他的人强。 “艾尔,你好厉害,你可以一直来这里做事吗?赚的钱就像今天这样分!” 艾尔菲斯叹了一口气,稍微有点进取心的人都会在刚才偷师,然后自己单干。 你这么分钱还这么听话,跟把店送给我没什么区别了。 讲真,这么大把年龄还如此憨厚,艾尔菲斯深深觉得这店面没被恶意收购都多亏城民淳朴善良。 “不行,我家住得远。不过我可以隔几天来一趟,给你送刚才用的香料粉,再教你做菜。” 艾尔菲斯细细给他讲了合作模式和利益分配,格雷只是憨厚老实,懂得感恩,并不是笨,他很快就意识到小家伙超乎年龄的聪明。 如果是对方是成年人,格雷即便觉得有利益也会升起警惕,但是艾尔菲斯的年龄正适合给他当儿子,格雷实在不觉得这么可爱的小家伙有坏心思,不管艾尔菲斯说什么他都欣然同意。 艾尔菲斯:以后生意稳定了,一定要雇个机灵点的帮手,这家伙去管账就可以了! 香料粉是艾尔菲斯在森林里晃悠了几年才选定好原材料做的配方,每一样植物,他都掺在兔子饲料里喂了大半年,确定没有中毒现象才敢继续研究。 又花了一个月调整配方,最终味道有几分像十三香,他才研磨了一堆粉料拿进城里。 香料粉还剩了不少,艾尔菲斯将之卖给格雷,让他自己把生意撑着。 等威尔卖完货物来到店里,准备点份便宜午餐的时候,惊讶的发现居然卖完了! 这个时候,店里的客人都已经走了,但是余香还是很诱人,威尔非常遗憾,也只能去别家店里吃了再来接艾尔一路回去。 威尔大叔吃饭的时候,艾尔菲斯去买了些油和糖,这两样挺贵,利塞小镇的人很少买,更没有人在那里卖,艾尔菲斯便趁进城的机会给买了,就他脑袋大的一罐油,一小包糖,今天赚的钱就没了一半…… 稚气未脱的可爱小孩儿垮起张小猫批脸:我好穷!
第5章 两个月后。 驾马车进城的路上,威尔面向朝阳,心情美妙,贴心地关心着坐在旁边的孩子:“小艾尔,要不要停下来歇歇?” 是的,他们现在已经有闲工夫在半路歇歇了。因为最近几次,镇民们的货物都直接拉到了格雷家的酒馆,全部卖出去了! 威尔再也不需要去集市一点一点地卖货了,这都多亏了聪明的艾尔教了格雷怎么做美味的食物,格雷才愿意从他这里买食材。 艾尔菲斯笑笑:“不用了,已经坐了好几次马车,我都习惯了。” “亲爱的,你做的食物简直太美味了,如果你能在镇上开个酒馆,我保证每天光顾。” “不不不,这听起来太累了,威尔叔叔,我一个孩子,可没这么多精力做生意。”而且他们镇上的人哪儿有这么多闲钱可以让他赚。 “哎,那好吧,希望你长大了能有这个想法。” 进城之后,两人直奔酒馆。此时吃午餐还有些早,但是这家店的座位几乎被坐满了。 在大堂忙活的是格雷和一个女孩儿,这孩子今年七岁,做事儿却很勤快。 莫娜扎着两条麻花辫,褐发棕眼,偏瘦的脸颊上有些小雀斑,相貌平凡,笑起来却很有感染力,好像很享受这种忙忙碌碌的样子。 看到艾尔菲斯进门,莫娜眼睛一亮,小跑过去,“艾尔少爷,您送货来啦,辛苦了!” 艾尔菲斯摸摸孩子的小脑袋,“别叫我少爷,叫艾尔哥哥就行。” “不行不行,哥哥说了您是主人,我不可以尊卑不分。” 艾尔菲斯嘴角一抽,莫恩那小子还真想把他们兄妹俩卖给自己吗? 一个月前,艾尔菲斯遇到了莫恩和莫娜。 莫娜是早产儿,她的母亲在她出生后一直身体不好,很快就操劳过度病逝了。 四年前,那好逸恶劳,极不负责的父亲实在受不了带着两个累赘生活的日子,也烦透了外人说他不负责的指指点点,趁兄妹俩睡着,收拾东西离开了拉斐城,自此,九岁的莫恩便带着三岁的妹妹艰难生活着。 除了一个由泥石和干草建成的小屋子,兄妹俩一无所有,甚至经历风吹雨打之后,他们的家都有些破败了。 这里倒是没有禁止雇佣童工的律法,费力气的活他做不动,有个酒馆生意不错,雇他当个杂工,洗菜切菜、扫地抹桌,除了烹饪之外,什么都让他做了,但拿到的工钱却只能让兄妹俩维持温饱,他们随着年龄增长身高抽条,连件新衣服都买不起。 莫娜自小就身瘦体弱,这些年时常生病,莫恩找许多人借了钱,凑够了买内愈魔药的金币。第一次借还好,第二次出于同情,也有几人勉强借给了他,再来第三次第四次,就几乎没人愿意借了,他们都是普通平民,可没有闲钱给那女孩儿买药买一辈子。 莫娜每次生病都会节约的只喝一点点药水,大概一年喝完一支。 长期营养不良,莫娜现在一生病就更难好了。 上个月,莫恩没有借到钱买魔药,他求助无门,怀着一丝希望带着咳到快喘不过气的妹妹去了拉斐城的教堂拜神。 其实这些年为了求个安心,莫恩是经常来祈祷的,希望神明可以听到他的愿望,庇护妹妹远离病魔的侵袭。 兄妹俩跪在神像面前,目含希冀地念着赞美诗,旁边的牧师听着一声声止不住的咳嗽,嫌弃地退远了几步…… 他可没有魔法师们那么强大,若是被污秽病气沾染了,他还得老实买药吃。 怕人病死在教堂,污了光明神庇护人族的名声,牧师只想将他们劝走。 “世上的信徒多不胜数,神明的意志巡视下界之时,自然会对信仰更虔诚,有所付出的信徒有所触动,你们这些只想获取好处的人啊……”牧师失望地叹息一声,“心不够诚,光明神大人不会祝福你们的。” 莫恩早就不是以前那个单纯的小孩儿了,他听懂了‘神明不助穷人’的潜台词,少年默了默,一句话不说,牵着妹妹离开了教廷。 莫恩拿了一个碗,在最热闹的集市口跪着,他不会写字,没办法写下他们的困难,但是这种行为路人都能懂这是在做什么,加上有个瘦弱的小女孩抱着他的手臂又哭又咳,大家似乎也明白了少年讨钱的原因。 “哥哥,我们回家吧,我们不买药了好不好?我已经咳习惯了,没关系的。”莫娜心疼极了,如果没有她,妈妈不会死,爸爸也不会离开,哥哥更不会成为乞丐。 如果她死了,哥哥就没有束缚了…… 早早就身肩重担的莫恩已经变得沉默寡言,他想说很多话安慰妹妹,却不知道说什么,只拿袖子擦着她的眼泪,“别哭了,你每次一激动,咳的更厉害。” 跪到集市已经没多少人了,莫恩得到了大半碗铜币,可是不够,远远不够……低等内愈魔药要卖三枚金币,就是三千铜币! 莫恩正在想,他要不要跟城主府签个卖身契…… “嗯?妹妹病的很严重吗?” 麻木低着脑袋的两兄妹闻声抬头,一眼就撞进了那双深蓝色的眼眸,就像夜晚初临,尚余一丝光亮的清朗天空,深邃而美丽,有着能予人安宁的魔力。 一瞬的愣神之后,莫恩才发现说话之人是个年龄比他小的男孩。 他之前在酒馆做事,见过许多形形色色的人,眼前之人,分明穿着粗布麻衣,却有着远胜于那些富商老爷的气度,看他们的眼神,不是鄙夷,不是怜悯,是不会出现在同龄人身上的平静温和。 莫娜愣愣地看着突然出现的俊俏哥哥,莫恩点了点头,轻轻应了一声回答了那人刚才的问题,如果是一个成年人问话,他还会仔细说说困难之处,请人施舍一点,若是富商,他或许会将自己卖给对方当仆人换钱买药,但是对方一个小孩儿能做什么呢…… 艾尔菲斯见那小女孩儿咳的脸都红了,再观男孩早熟的气质,就知道是从小吃苦的。 若乞讨的是一个成年人,即便是要病死了,艾尔菲斯都会直接路过,他真没有利塞小镇的人们认为的那么贴心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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