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子里光线好,他就坐在门口,老远就望见了邻居家里那个哥儿往他这边走。 他对这哥儿几乎没印象,只知道前些年,他父母带着他来到这村子,将他卖了人,就留下他离开了,也是到后来,他才隐约知道,这哥儿的父母或许就是人贩子。 哥儿害羞,他几乎没见过他的正脸,此刻那人穿着一袭县里人才穿的长袍,走路的姿势倒是好看,老远就能看到那白到几乎反光的皮肤,许是天气炎热,还时不时用袖子擦汗。 看起来...的确挺招人疼,怪不得村里的女人哥儿都不允许他们丈夫靠近他。 林栖想了想,还是放下手中活计,到屋里去泡了壶茶,是他从山上采的药草,苦中带点甘甜,清热败火,因为难采外头还少有人卖,价格也高。 但他不缺那点细碎银子,便一直留着自己喝。 篮子是竹子编的,有些重量,加上日头晒,等苏悯走到林栖家门口,脸上已经热的浮起一片红,额头还出了些细汗,鬓角一缕长发没被挽起,贴着皮肤垂下,看着可怜又可爱。 林栖刚从屋里泡好茶出来,迎头就看见了这个哥儿。 长袍用宽腰带系着,显得腰细的很,白皙皮肤上透着一点点红晕,还小声的喘着气,目光也不大敢看他,躲藏的样子更有些娇羞模样。 真....真好看。 林栖打了猎物,时常带到镇上或者县里去卖,哥儿不像女子那般锁在深闺里,经常出来买买东西,他看过许多哥儿,却从未有一个哥儿像他这般,惹得他心潮涌动,浑身发烫。 他有些尴尬,自己身上还穿着不知多少年前买的破衣服,上头布丁打了不知多少个,他活的糙,因为昨日刚下山,连胡须都还没来得及清理...跟眼前这个漂亮精致的哥儿比起来,实在是不堪入目。 “进来坐。”林栖性格沉稳大方,此刻却不知怎的,内心慌乱一片。 苏悯抬起头,看了看高大的猎户两眼,才走了进去。 偏生就是那瞥过来的一眼,让林栖方寸大乱。
第102章 被娇养的小寡夫(2) 他赶忙走了进去,收拾了一下乱放的打猎工具,把原本放在桌上的其中一只粗陶碗拿了下去,跑到厨房拿出来一只漂亮的白色瓷碗放到桌上,满满登登倒了一碗茶水,推到苏悯身旁:“喝茶,我从山上采的。” 说罢,竟也没想到坐下,就那样直直的站在苏悯旁边。 穿堂风吹过,林栖闻见香气,除了外头卖的香囊的那种香味,还有另一种更为甜腻浓烈的香气,然而不过一瞬,就再也闻不到了。 苏悯渴急了,此刻也顾不得什么礼节,放下篮子端着碗就喝了一口。 林栖站在侧面,刚好看见茶水咽下时,苏悯上下滑动的小巧喉结,不知怎的,他竟然也感觉到口渴无比,喉结也随之动了动。 苏悯喝完一口水,从袖里拿出帕子,擦了擦嘴角,才轻声的说话:“林大哥,我是苏悯,本来应该早早来拜见,只是我日日在家里做绣活,实在不得空闲...” 苏悯的声音又轻又柔,清冽动听,像是青丝拂过那般给耳朵带来一阵痒意,喊林大哥的时候简直让林栖整个身子酥麻。 林栖慌忙坐到了苏悯边上,拿起粗陶碗给自己倒了满满一碗,大口喝下,才平复内心的那股燥热,装作平日里那样沉稳。 “惭愧,都怪我平日忙,竟也没想着邻里之间互相关照关照。” 林栖这话说的熨贴,苏悯笑了笑,右手挽过放在一旁的竹篮,左手从里头拿了块绣着嫩粉色牡丹的手帕。 “林大哥,你看看这手帕可好?” 那手帕是白底红花,又轻又薄,苏悯拿着要给林栖看,可他却不是放在篮子里让林栖自己拿,而是几根手指拈着,轻飘飘的挪过去林栖放在腿上的右手位置,随后往下,那块手帕就被放到了林栖手上。 隔着手帕,林栖察觉到苏悯的指腹擦过自己的手背。 他猛的抬头,却望见这哥儿脸上红晕更甚,略微侧过头去,却又时不时的瞥他一眼,嘴角带着淡淡的笑。 苏悯开始忽悠了。 他心跳的极快,意识到了什么,右手攥紧那帕子递到跟前看了看,声音低哑开口:“哥儿绣活真好,帕子很漂亮,可是要我帮你带到镇上去售卖?镇里的绣坊也收帕子,十五文一条,我看哥儿这手艺,应该能卖上二十文一条。” 林栖的话有理有据,话里话外也是替苏悯着想,可是这这这,这和苏悯设想的不一样呀。 这个林栖身为一个猎户,怎么会对手帕的价格这么清楚。 看来得从其他地方入手了。 苏悯不甘心,放下篮子,往林栖那边坐了坐:“林大哥是男子,不用这手帕,我制衣制的也极好,林大哥家里无人,可需要我帮你做几套衣裳?” 哥儿坐的更近,那股香气终于更加明显,林栖不着痕迹的深嗅一回,才憨厚笑着着开口:“哥儿有这手艺当然是极好的,我乐意至极,只是不知可有做好的衣服让我瞧瞧看?” 苏悯转过头去,林栖比他高,他稍稍抬起头,笑的甜腻:“我身上这件就是。” 他抬起右手,长袍袖子宽大,他这一动作,整个手臂完全露出,细腻似珍珠,洁白似牛乳。 林栖似乎并没有异样的举动,面露疑惑。 苏悯手放到了衣领上,从脖颈处慢慢滑下,开口介绍这衣服的缝制技巧,可他声音婉转轻柔,配合着手上的动作,不像是在介绍衣物,倒像是在勾人。 林栖看的目不转睛,呼吸不知不觉间粗重,待到那手滑到腰间,他几乎快要控制不住自己搂着那纤细的腰肢将那件长袍扒下来。 不,他要是主动了,苏悯可能就跑了。 他虽也住在河这边,可和村里人关系也好,自然知道苏悯是什么情况,他还不知道苏悯什么目的,静观其变。 想到此,林栖双眼发红,得先给他点甜头吊着,再慢慢让鱼儿上钩,既然被他瞧见了苏悯认识了苏悯,那他就绝不会放苏悯离开。 “哥儿这衣裳真漂亮,只是家里还没布料,待我明日去镇上买些回来,哥儿再帮我好好的做几件?可好?” 他最不缺乏的就是耐心了,得先设好陷阱,放好诱饵,待到猎物毫无察觉之时,一举捕获。 苏悯转念一想,这样的话也好,有布料在手,借着做衣服这件事情敲诈他简直再合适不过了,自然满口同意,两人这么一来一回交谈许久,眼见就到了午饭时候。 林栖答应要帮苏悯卖手帕,苏悯也不好意思继续留在人家家里蹭饭吃,将手帕放在篮子里弄平整后,就提出告辞:“林大哥,麻烦你了,明日我再来替你量体裁衣,我这就先回去了。” 根据他的经验来看,敲诈别人,就得松弛有度,不能一直紧逼着,有进还得有退呢! 林栖当然不肯就这么放人走,苏悯长得这样瘦,腰细的他一手就能握住,得好好把人给养着,以后做起事来才舒服一点。 “这都到了午饭时辰了,你现在回去做饭也辛苦,不如先留在我这吃一顿,昨天逮了只野鸡养在后院,天气太热,看它也活不到明日了,今日正好杀了,招待招待你。” 什么?野鸡! 苏悯双眼瞬间发亮,什么敲诈男人什么欲擒故纵全都被他忘了个干净,早上吃的那个鸡蛋早就消化了,他已经连着好几日喝的稀粥,连肉是什么滋味都差点给忘了,更何况还是山上抓来的野味。 这...敲诈事小,填饱肚子事大! “那....那就麻烦林大哥啦。”苏悯到这时候脸上才出现了些羞意。 看着苏悯脸上不似作伪的真心笑容,林栖暗暗吐出一口气,还好把人留下来了,否则难保他不会为了吃饭再去别人家里卖手帕之类的. 他长得这样漂亮,要不是因为成亲当晚丈夫就死了,有了克夫的传言,就被人娶走了,哪轮得到他? 自己先前怎么这么愚钝,要是早见到苏悯,这会他们同房都应该好几年了。 不过也好,他这些年打猎赚了些钱,听说苏悯喜欢漂亮衣服,他也是有资本养得起他的。 林栖端上来几碟吃食,有炸花生,果干之类的,让苏悯先垫垫肚子,随后便去后院,摘了点菜,抓上那只野鸡进了厨房。 林栖一个人生活了二十来年,衣食住行全是自己操办,做饭自然也不在话下。
第103章 被娇养的小寡夫(3) 他虽活的糙,可并不亏待自己,对美食也有些研究,且他有钱,油盐酱之类的调料都很舍得放,家里肉多,所以炒的菜也是色香味俱全。 苏悯想去厨房帮忙,他也不是十指不沾阳春水,可刚进到门口就被林栖以温柔又强硬的姿态请出来了。 开玩笑,他一个大男人不做饭,怎么能让自己喜欢的小哥儿做饭呢? 林栖觉悟很高,从方才见苏悯第一眼自己的心动开始,就确认自己的的确确是喜欢上了苏悯。 苏悯乖巧的坐在桌边椅子上,偶尔吃点桌上的东西,闻着厨房里传来的滋滋油声和香气,两只大眼睛里透露着渴望。 林栖做了四个菜,野鸡汤,炒青菜,辣炒兔肉,和一道酸菜炖五花肉,这规格,比起过年时节的宴席也差不了多少了。 苏悯从第一道菜被端出来起就在克制自己,尽可能让自己保持文雅,等到四碗菜全端上来了,他已经目不转睛就盯着桌上了。 林栖觉得这样的苏悯令人心疼又可爱,他拿出白瓷碗和新筷子,先盛了一碗鸡汤,再递给苏悯。 苏悯矜持的道谢,然后接过碗先是吃了一口鸡肉,鸡肉嫩滑,鸡汤浓郁,好喝! 鸡汤有些烫,他小口小口用勺子喝的很慢,等到他刚一吃完,一直在一旁看着他的林栖就立马接过碗给他盛了一碗米饭。 苏悯略红着脸接过,因为胃里已经有些东西垫着了,就没那么急,先是吃了一口米饭,唔,米饭焖的也很有水平,再夹一块鲜红油亮的兔肉,有些辣,苏悯被辣的吐舌头,吃了几口米饭缓一缓,再夹一块五花肉,肥瘦适中,酸辣咸香,好吃,青菜也炒的脆嫩。 苏悯吃的很努力,可他胃口本来也不大,因为特别饿,今天已经吃的算多的了,米饭还剩半碗,他实在是吃不下,可是看一旁的林栖还在大口大口吃着,迟迟不敢放下碗。 要知道,现在这个时候,粮食产量都不高,更何况村里人向来都是更珍惜粮食的,他这样浪费的行为,放哪都要被骂。 没有办法,苏悯只能小口小口的慢慢塞,可还没塞几口,就听见林栖的话:“吃饱了吗?” 林栖摸了摸苏悯的肚子,动作自然,仿佛真是在看他是不是真的吃饱了。 苏悯有点愣,林栖的表情实在太过正经,以至于他完全不敢多想,只能小心翼翼的道歉:“林大哥,我真的吃饱了,我不是有意浪费粮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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