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蹙着眉,看起来格外严厉,又半跪在苏悯身前:“张开嘴。” 平淡的语气,让苏悯总觉得他有点凶,乖乖点了点头,然后张开了嘴,医生往前探了探,仔细观察着他的口腔,苏悯脸越发红,才听到医生又说了一句:“舌头,抬起来。” 利用口腔测量体温时,温度计必须放在舌下。 苏悯不懂这个,但被医生严肃的看着,还是卷起了舌头,冰凉的温度计放在了他舌头底下,他立马闭上了嘴,被激的闭了闭眼。 口罩下的脸露出一个微笑,转瞬即逝。趁着苏悯量体温的时候,医生拿着一份文件坐到了苏悯旁边,身体几乎是紧挨着,左手不经意的放到沙发靠背上,看起来像是揽着苏悯的姿势。 医生很认真细致,但是文件拿的有点远,苏悯喊着温度计,一直往那边靠,才能看见医生嘴里讲的数据。 完全听不懂,可他为了不心虚还要不断的点着小脑袋,还一脸严肃,假装自己真的看懂了。 实际上苏悯听进去的只有一句话:“以后每周过来两次检查身体,周三一次,周日一次。” 几分钟后,温度计被拿了出来,在苏悯看不到的角落,医生悄悄把它放进了自己口袋。 到最后苏悯也没搞明白测心跳和量体温究竟有什么用处。 他离开医院,坐上车回家,没察觉到透过窗户,医生的目光一直追随着他。 云栖今天回来的很晚,还喝了酒,苏悯早就睡了,半夜被云栖吵醒。 他本来想生气的,但是云栖抱着他一脸无助和害怕,嘴里一直喊着悯悯,看起来实在有些可怜。 苏悯耐心的安抚云栖,弄来毛巾替他擦脸,给他泡蜂蜜水,好好的哄他,喂他,折腾到半夜两人才睡过去。 后来苏悯才知道,那一天,云栖刚刚得知云鹤没死,且和他们在同一个城市。 局势越发紧张,连云栖都很少出门了,只有陪苏悯去看医生,才是雷打不动的安排。 苏悯过了好几次才发现那个声音让他觉得有点熟悉的医生,只有在云栖不在的时候才会出现。 可就算苏悯每天吃药,按时检查,身体还是日渐虚弱。 后来城里的局势愈发不好,云栖忙着出门处理产业,准备变卖了所有东西,带着苏悯离开这里。 那是固定的检查的日子,苏悯在司机的陪同下又去了医院。 往日人群拥挤的医院现在有些冷清,就连许多工作人员为了逃避战乱都不得不离开医院。 苏悯推开门,果然还是那个医生,穿着白大褂,戴着眼镜和口罩,温柔的扶着苏悯到沙发上。 他拿着听诊器又跪到苏悯面前,他已经很虚弱了,皮肤愈发苍白,就连红润的嘴唇也失去了颜色,像是盛放后逐渐枯萎的花朵,带着衰颓的奇异美丽。 他轻轻按住医生拿着听诊器的手,一笔一画,在他手背上写下几个字:“为-什-么-不-告-诉-我-你-还-活-着?” 苏悯的身体冰凉,可眼泪依旧滚烫,落在手背上,在云鹤的心上烫出几个大洞。 他沉默,苏悯却动作了,动作缓慢的替医生取下眼镜,摘下口罩,看到了一张熟悉的脸,只是左侧脸上一道伤疤,几乎贯穿半个脸颊。 云鹤偏过头去,不想让苏悯看见自己的脸。 “悯悯...“云鹤声音沉重,藏了太多难以说出口的情愫。 苏悯心被揪着,无法想象那个将他抱在怀里的二爷变成如今这样模样,消瘦,疲倦,还受了这么重的伤。 他两只手托起云鹤的脸转过来面朝着自己,弯下身,一个个亲吻像是蝴蝶那样停驻在枝干上落在了拿到长长的伤疤上。 爱上一个人才突然有了害怕的东西,云鹤怕苏悯看见他脸上的伤疤,嫌弃他不如云栖英俊帅气,还嫌弃他现在不如云栖富有。 可苏悯却只是哭着,替他伤心着,替他难过着。 “为-什-么-不-来-找-我?” “悯悯,我甚至只能在这才能看到你。” 至于云鹤脑子里除了看病有没有别的想法,作者表示我不知道,我知道我也不能写出来,因为写出来就会被判定成后宫,然后被拖去小黑屋鞭笞,直到伤痕累累面目全非还不放出来。 所以只能委屈委屈云鹤了。 云鹤起身,脱去白色外袍,露出里面穿着的黑色西装。 外面传来轰隆隆的声响。 他走到窗前看了看情况,便匆忙抱起苏悯往下跑去,苏悯还不太清楚发生了什么事情。 然而恰在这时,回家没看见苏悯的云栖也正驱车往这边赶,下车时正好看见苏悯被云鹤抱着往一辆轿车里放。 他几乎是瞬间就意识到了什么,然而情况危急,在云鹤要发动车辆的前一刻,云栖跑到车边拉开车门上了车。 云栖第一时间检查苏悯,苏悯被放在后座,没有什么异样,看到云栖还有些开心。 ”呵,二叔,我怎么不知道你消失几个月竟然还学会了医术。” 云鹤早已在车上备好了路费资金,此刻直接开着车往目的地开去,看见云栖在后座抱着苏悯一脸嘲讽,他也只是轻轻勾了勾嘴角:“谢谢侄儿替我照顾苏悯这么久。” 他想说的还有更多,譬如在在这座城市四处寻找他的踪迹还发出死命令,发现了一律赶跑。 可苏悯在。 两人见面分外眼红,可却不约而同的隐瞒了一些东西。 轿车开的很快,一路兼程往更安全的城市出发,云栖云鹤两人轮流开车,苏悯在车内,随着颠簸行路,愈发虚弱。 再高明的医术也无法挽救濒死的生命。 苏悯在临死前写下最后两个字:等我。 分明是同一灵魂,却在每个世界割裂成为两个性格不一的男人。 他无法停止他们的争斗,只能永远追随他们的脚步。 他知道,他们终究会重逢,一起走过漫长,无尽的生命。
第101章 被娇养的小寡夫(1) 乌山脚下,一条小溪穿山而下蜿蜒流过,明山秀水,稻麦青青,一派田园风光。 清水村统共几十户人家,绝大部分都建造在了河流靠平原的地方,一方面是为了种地方便,一方面也是为了防山下来的野兽。 横跨过清水河的是一座木桥,木桥往山脚下再走几步,便是清水村例外的两户人家。 一户是村里唯一的一个猎户,自小父母双亡,为了养活自己每日往山上跑,自学成才了一手捕猎技巧,靠着强壮的体格和沉稳的性子,成为了如今村里家家倾羡,都想把自家小哥嫁过去的富户。 另一栋更偏远的房子则是村里有名的寡夫家的。 寡夫名叫苏悯,也是个命苦的,长得漂亮艳丽,可眉间一点红痣却黯淡无光。要知道,红痣的颜色代表着哥儿的生育能力,像苏悯那样的,几乎可以断定命中无子了。 两年前,苏悯刚满十八,就被卖给了同村一个病秧子做老婆,可诡异的是,成亲当晚,那病秧子就突然不见,村里人都说,是被山里来的野兽把他叼走了,没过多久,病秧子的父母也相继去世。 虽然至今没人在山上寻到那病秧子留下的破损衣物或者被啃干净的骨头之类的证据,可大家都认为他早已不在人世,于是苏悯也有了这么个寡夫的称号。 苏悯在这也是个恶毒炮灰的角色,主要任务就是欺压憨厚老实的猎户,搅坏他和主角受的亲事。 可当他刚醒过来,就被这清贫到了极点的房子弄的愁眉苦脸。 家里没有劳动力,凭借他虚弱的身子也无法种地,于是家里的几块地早在他病秧子爹娘离世不久后,就被他卖了。 两亩水田一亩旱地,统共卖了十二两两银子,清水村民风淳朴,并没有因为他是个寡夫就做出压价的事情来。 十二两银子,说够也够,说不够也不够。苏悯平日里自己做饭,倒没有要求山珍海味锦衣玉食,只是他有个小癖好,喜欢漂亮的衣裳,于是十二两银子在不久前就被他花的一干二净。 他也无甚才艺傍身,只有一手绣活做的挺好,大家都说那是大户人家才能学到的手艺,可是去镇子里路途遥远,一趟来回少说得耗上两个时辰,于是他便只能等货郎来村里卖东西,将绣出来的手帕低价卖给货郎,好歹能勉强维持生计。 可货郎不知什么情况,已经快半个月没来村里了,眼见着家里都揭不开锅了,苏悯才动起了隔壁猎户的主意。 猎户名叫林栖,五官倒是俊美,身材也高大,就是额角一道野兽抓伤留下来的伤疤让他添了几分粗犷。 两人的房子相隔有段距离,因为苏悯平日里也不外出,猎户每天上山下山没有定时,因而做了这么久邻居,竟然是一次面都没见过。 苏悯提前观察过,他通常六日上山,一日休息,上山通常是大清早,下山则通常是傍晚。 明日就是猎户休息的日子了,苏悯家里蜡烛少,得省着点用,他在傍晚就开始挑选好明天要穿的衣服,是他唯一的一件长袍,从货郎那里买来的浅青色棉布,亲手缝制的,穿起来显得秀雅又高挑,腰还细,做好以来他就穿过一次。 还得用香囊提前熏一熏。 要出门见人,当然得打扮的漂漂亮亮了。 准备好一切,苏悯才喝光了熬的一点稀粥,听着蝉鸣声入睡。 乡下生活清苦,多数村里人很早就起来了,苏悯身体虚气血不足,往往要睡到晚一些,大约堂养出来一个时辰后,才能起床。 因着种种原因,苏悯在村里其实并不招待见。光是那张长得比那些县里城里的哥儿漂亮许多的脸,足以成为他在村里的谈资了。 他还是个寡夫,所以村里的男人都不被允许靠近他,他经过村里那条路去镇上时,也总被路过的男人女人或者哥儿议论,这也是他不乐意去镇上的原因之一。 且因为这样,就算他的绣活是村里最好的,也没人乐意买他绣的帕子,也没人来找他做衣裳。 苏悯想,猎户平日里不买帕子,又很少做衣服,他现在穷,跟他说帕子要五十文一张,做衣服几百文一件,就可以赚到钱了。 猎户经常上山,衣裳磨损严重,好几次他都远远看着那粗麻布衣上打满了布丁,难看死了。 猎户的钱都是辛辛苦苦赚的,还要被他给骗走,他真是个坏蛋。 但是没办法,谁让他这个小坏蛋也要吃饭呢。 苏悯起床了,家里后院养了两只老母鸡,他去看了看,惊喜的发现生了一个蛋,刚好可以当早餐。 吃完早餐,他换上那套长袍,手上提着一个篮子,里头装着这些日子他绣的帕子,就往猎户家走去了。 林栖一大早就起来练拳了,练完拳吃完早餐又开始打磨工具,磨一磨箭头,捕兽夹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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