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真的有点过分,凌晨3点对曾经约过的人发出进屋的邀请。 虽然那已是好几年前的往事,短暂的一夜寻欢而已。
第4章 Mole-摩尔 五年前,她们总共约过两次,一次激越,一次细腻。 第一次,就在首次见面的两小时后。两个人都喝得半醉,灯光全开,畅快淋漓,叫人印象深刻。 第二次,是再一周之后,与上一次截然相反的缠绵。整个房间漆黑得没有一丝光线,黑暗中摩尔的嗓音高鸣低吟,婉转入耳,能把人的骨头都化掉。 次日中午,霍绯箴还趴在被子里,摩尔已经穿戴整齐连妆都化好了。 “我们互相删掉联络方式吧。”摩尔淡淡说道,“再约我要爱上你了。” “不好吗?” “不好,我有男朋友的,虽然暂时出了点问题。” “哦,真可惜。”也不知道可惜的是哪方面。 然后她们就互删了联络。 等摩尔走了一阵,霍绯箴爬起来洗了个澡,然后才慢吞吞去退房。 那时,她不在这个城市生活,只是短暂逗留几天参加比赛——花式调酒大师赛。而就在第二次约摩尔的前一天,她刚拿下了赛区冠军,取得了参加全国赛的资格。 朋友说,你总是在一个地方待不住,一年换一个城市没个定。今年如果还没想好去哪,打完全国赛就来这里落脚吧,应该发展不错。 她觉得是个好提议,这个城市够繁华,人来人往,有山有水,还能看到海。 从酒店出来看到路边有个卖烟的老旧小档口,霍绯箴忽然萌生了想抽烟的念头。她从小生活在周围的人都抽烟的环境里,因此她也很小就会抽烟。不过,会是一回事,实际上她很少抽,而像今天这样偶尔有念头冒出来时,她也不会抵触。 在小档口搜寻一圈,发现柜台角落有款也叫“摩尔(mole)”的烟,就买了。 很少人抽的老牌子,绿色的外包装,深褐色的烟纸,打扮得像根小雪茄,然而根本不是雪茄的味道。不过也好,她不喜欢雪茄,雪茄的味道过于豪华,霸道得久久都不会散。 炎热的夏季,站在路边抽着烟,看来来往往的路人,脑子里想的却是昨夜的种种。她约会过很多漂亮的女人,什么类型都有,但她很少会在激情过后都离开酒店了还回想。 论脸蛋,比摩尔漂亮的大有人在;论身材,好是好,但也总有比她更好的;论情趣,比她经验多更会玩的也不少……反正说不出哪里特别。 哦,对了,是节奏!摩尔能轻易且自然地配合她的所有节奏,无论缓急遽变。这不是经验技巧,也不是刻意逢迎,更像是一种天赋。 还有,在那一片漆黑之中,在体躯交缠间,她觉得摩尔既柔软又似蕴含着沉郁与决绝,既顺从又似依违两可,既肆意又似有所保留,既投入又似心不在焉……而这些相反的东西竟能共存着——以微妙的平衡。 总之一不留神就回味了。 体验这种东西很难描述的,如果用加点想象力的说法:就像摩尔是一个晦暗混沌的空间,她闯了进去,却发现竟是无边无界的。 需要想象的点在于:如何从没有边界的空间里出来?出不来的,因为没有边界了。 然而,她们已经互删了,若想再遇上,只能靠巧合了吧? 常住人口那么多的一个大城市,要偶遇一个人不容易,但想找还是有办法的。比如说酒店的前台就有登记摩尔的身份证信息,她们刚从同一个房间出来,要从前台套出信息并不难。 然后呢?再约?一而再再而三? 哦你说摩尔说她有男友所以才要互删的?霍绯箴认为这个层面的问题不是她需要考虑的,她只管自己能掌控的部分。 然而霍绯箴不打算做什么,刻意追逐不是她想要的。相比必然性,她更喜欢偶然性。未知的巧合才有惊喜,那些按部就班一成不变的事物,很快将索然无味。 猜不到的才有意思。 抽完烟,霍绯箴又改变了关于去向的主意:不在这个城市落脚了,改去两百公里以外的另一个城市。 ··· 全国赛之后,她就在新的城市找酒吧打工,也依旧约会不同的女人,交短暂的女友。 不知为何,那时她抽了将近一年的烟,平均两三天一包的量。抽的都是这个叫Mole的牌子,尽管这烟太偏门,不太好买到。 直到有一天,她发现抽烟影响了她的味觉,有些细微的差别尝不出来了。对于调酒师来说,味觉变迟钝不是好事。 然后她便说戒就戒,抽掉最后一根后就再也不碰烟。 连同那花里胡哨的生活方式,也戒了。也许说严重了,只是忽然想换个生活方式,挑战些新事物罢了。 至于原因嘛,没什么特别,任何东西时间长了都会腻,厌倦了就换新。 ··· 维娜姐问她为什么不再去比赛,三十岁上下可是调酒师很吃香的年龄段。 “不想再表演杂耍了,想专心做出自己风格的出品。” “这么快就赢够了,想遁世了?” “嗯,闹够了,想安静一段时间。” “有新女友了?” “真没有,就是自己想。” “哈哈哈,我可是知道你的哟,我的小徒弟。你既怕吵闹,又怕寂寞,别扭得很。” “维娜姐真了解我。” 维娜姐何止了解她,而且仍如以前那般对她特别好。出钱盘了个店给她打理,从装修到运营都按霍绯箴的意思来,一点都不干涉。虽然盘个小店这点钱对维娜姐来说没多少,她手里光酒吧就有七八家。 如果霍绯箴开口说想要,维娜姐能手一挥就把店送给她。但无功不受禄,又怎能摊开手掌要东西呢? 霍绯箴原本只想借一笔启动资金,可维娜姐却不愿意跟她之间有任何借贷关系。维娜姐也是别扭,给她店给她钱都可以,但就是不能借。 所以,在她攒够钱把店盘下来之前,维娜姐都是背后的大老板,而她是全权负责经营的店长。 “一开始亏点不打紧,做想要的东西要沉得住气。”维娜姐这么说,就像那些父母出钱支持初次创业的孩子。 光出钱不管事还没有盈利要求,这跟借给她有什么区别?有:没有利息没有期限。 维娜姐对她就是这么好,比亲姐妹都还要大方。 而关于这个店,关于“酡晓”,只有一样是维娜姐拿主意的:店址。 霍绯箴问为什么选这个城市,明明有很多城市可以选。 “你说想去能看到海的地方嘛。那可是我出生长大的地方,相信我,你会喜欢的。” “再说了,你还年轻,别光顾着避世,大城市好发展。我妹也在那儿,妹夫是工商的,保你店开得稳。哦还有,我回去看他们时还能多见见你。” 维娜姐考虑事情还是那么周全,一举多得绝不含糊。 于是,说机缘巧合也好,说鬼使神差也好,她又来到了这个城市,这回一待就将近四年。
第5章 驻唱与酒 一个月前,店里一下子没有了驻唱。原因很简单,狗血的私人理由。 店里原本就只有两个周末驻唱,一男一女年龄相近,接触多了就生出感情谈恋爱了。在一起之后时间长了,也落了俗套地产生矛盾。分手之后一拍两散同时辞职,连找新驻唱的过渡时间都没给。 在酒吧里,这些分分合合几乎每天都会耳闻目见,也不是什么稀奇事。 驻唱小舞台空了一个周末,离职那女孩就介绍了她同学过来,同样年轻,还带着学生气。 老板不管事,请驻唱这种小事店长拍板就行。 “白予绛。我没念错吧?”店长霍绯箴问。说这话时,她还是一身黑衬衣站在吧台后,没来得及铺上笑容的脸显得很严肃。 看得出这女生有一点点怯,但她仍是不偏不倚地笑着说没错。明媚干净的笑容,就像是个好孩子。 “还在读书?” “大四实习了。” “以前有驻唱过吗?” “没有。但在学校组过乐队,在学校演出过,还接过几次商演。” “你的乐队呢?” “有的去外地实习了,有的实习很忙经常要加班。” “你不忙?” “不忙,周末也不用上班。” 那挺好。霍绯箴简要给她介绍了驻唱的工作要求,白予绛都逐一应了。末了例行让她唱一首。 白予绛不会吉他,但钢琴弹得好,借了店里的电子琴,自弹自唱了一首自己写的原创歌。 酸甜口味的恋爱主题的小歌,咋听欠了点火候,但细听却也饱含少女的纯净与细腻。由这样的年轻女生唱出来倒是显得清纯可爱。 “词曲都是你写的?” “嗯……”坐在琴边的女孩没什么自信。 二十出头的年纪,一脚踏入了社会,一脚还在校园里。在吧台见多了痴男怨女,这种纯净对霍绯箴来说很治愈。 写出这样的歌的女孩,从青涩变得成熟也许并不需要多长时间。霍绯箴忽然有点想目睹这个过程——她没见过。她的生活向来乌烟瘴气,纯净的东西太罕见。 见店长不说话,白予绛怯怯地问:“是不是我显得太孩子气……不太符合店里的氛围?” “不会。”严肃的店长终于笑了,“你没有烟火气,干干净净的气质也是个有趣的特点。” 白予绛眨了眨眼:“那就是通过啦?” “对。这个星期五晚上八点半来上班可以吗?” “可以!” 然后是面试最后一个问题: “你喜欢喝什么?” “嗯?咖啡吧。” “酒呢?” “很少喝。嗯……偶尔会喝点果酒。”对于酒白予绛没什么底气,“驻唱需要喝酒的吗?” “不用。了解一下你而已。”霍绯箴如是说。 ··· 只有一个驻唱当然不够,大四的学生也不能唱到很晚。招聘信息还在挂着,过了一周又来了一个歌手,是不管事的维娜姐介绍的,说是她亲妹妹丽娜的同学,交代霍绯箴把把关。 晚上人就直接过来了。 看着眼前浓妆卷发的歌手,霍绯箴极快地闭上眼又如常睁开:“好久不见。” 不是客套话,是真的好久不见。 卷发的歌手也看着她半眯眼:“你还记得我?” “怎么会忘呢,摩尔。” “不过一面之缘而已。” “两面。” 摩尔默认她的纠正,在吧台边坐下。 看到她身上的姓名牌,笑了说:“原来你叫小松,霍绯箴。” 原来她还记得她的名字。 “‘小松’比较好记嘛,毕竟真名太难记了。” 摩尔挑了一下眉,难记?那当初告诉她真名,就是不想被记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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