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的情歌唱过几首,7号桌先生最终还是过来2号位搭话了。虽是搭话,但举止礼貌适度。清静的酒吧嘛,终归不会太闹,来的客人也会比礼貌。 门上的铃铛又响了,进来一个高瘦的女人。中短发戴眼镜,斯文干净甚至有点书呆子气,身上的白衬衫从质地和剪裁看来并不便宜。 没见过,是生客,往店里看了一圈也直奔吧台。一过来就拍7号桌先生肩膀礼貌地说:“不好意思,这位置有人了。” 2号位女士回头,看到她时,脸上的表情瞬间变得丰富起来,既生动又温柔——这个才是她在等的人。 只见她仰头扯了对方袖子,小声嗔怪着来人身上酒气重,倒是把周围其他事物都抛到脑后了。 来搭话的7号桌男士受到了冷落也不恼,自嘲地笑笑,借故要杯清水回自己座位去。 驻唱歌手的歌声滞了滞,不明显。霍绯箴听出来了,看了台上一眼,不过什么都没看出来。 身材高挑的女客人坐下来,挽起的衣袖下能看到小臂上有图案。有点少见,像这种看起来斯文又学术的女士一般不会在显眼的地方纹身。 2号位女士给她再点了一杯酒,没指名要什么。这很好猜,再做一杯经典玛格丽特。 趁高瘦的那位去洗手间时,霍绯箴对2号位女士说:“她挺好的嘛。” “怎么说?” “她的项链,和你的耳环是一模一样的。” “就你多事。” 眼里甜蜜的骄傲倒是藏不住。 话题就到此为止了,不必说太多。这就是霍绯箴留客的诀窍,她的吧台是能提供情绪价值的地方。她会巧妙地让客人知道:她什么都看在眼里,但什么都不会乱说。就跟调酒一样,一切都点到即止。 吧台的两位女客人挪到1号桌去了,小声说着话。明明没有任何亲密的动作,但那氛围却比在场的任何一桌都更像一双恋人。 羡慕吗?霍绯箴擦掉桌面杯底印下的一圈水渍,有点自嘲。 这个店开了多久,她就单身了多久,至少她自认为算单身。守店嘛,很困身的,都没什么时间分给费时的谈恋爱。而早在经营这个店之前,她也有过好些不清不楚的女友,但全都很短暂,最长没超过三个月。 激情过后,日子总显得很无趣。 也许像她这种人,只需要偶尔有人解解闷,很难理解什么叫长久的陪伴。 小舞台上的歌手说:接下来是今晚的最后一首歌,带给大家一首半个世纪前的老歌,也送给现场的两位朋友。 霍绯箴不禁停下搅拌的吧勺,又看了小舞台一眼。惜字如金的歌手说话了? 唱的是《新不了情》。 长长的吧勺在霍绯箴手里转了好几个花里胡哨的圈,最后无声地落入筒子里。旁边的大松为她这娴熟的花式无声地比了个赞。 她摁住大松正要摇的雪克壶:“听她唱完这首。” 一曲毕,就知道“送给两位朋友”是谁了。名叫摩尔的歌手从小舞台下来,到1号桌去跟那两位聊了好一阵。
第3章 也算叙旧 那是多少年前?五年前。 也是在这个城市,也是这个女人,拎着小挎包垂在腿边,也是这样一个人站在夜色里等她。 那时,她只知道她自称摩尔,除此之外一无所知。 那时,霍绯箴跟同来的几个朋友交代了两句,然后就独自走到她身边,扬起得意的笑容说,我对这城市不熟,你带我。 眨个眼而已,又回到五年后来。 摩尔说:“这店是你的?” “怎么可能,店长而已,老板是维娜姐,她没跟你说?” “没,我没见过她。” “是她推荐你来应聘的吧?” “我跟她妹妹丽娜是同学,但我不认识维娜姐。” “哦。平常是我打理,实际上店是她的。” 天气还是有点凉的,霍绯箴单肩背着包,把双手收在衣兜里,跟摩尔并肩走。现在她对这城市也熟悉了一部分。 “住哪?送你回去。” “不远,步行二十来分钟。” 看来找了个离家近的地方驻唱。 夜晚的街道没什么人也没什么车,很舒服的,非常适合在忙碌完一天之后独自行走。不过今天例外,两个人走,街灯照出的两个影子随着步子,长短浓淡地均匀变化。 “歌就是送给1号桌那两位的吧?” “嗯,中学同学。” “同班?” “隔壁班。” “来捧你场的?” “不是啦,碰巧。” 本该就此结束的客套话题,没想到摩尔又多说了一句:“她说那首歌唱得真好。” 不清楚这个她指的是谁,但不妨猜测是后来来的那位,因为她进来时摩尔受到影响了。 既然猜到个大概,霍绯箴也不多问了,就说:“我也觉得你唱得很……” 故意吞掉半句话,引对方发问。 “很什么?” “很对口味。” 通常这种时候会说句谢谢,但摩尔没来这一套,只嗯了一声。 “你跟她们间有什么故事吗?”吧台调酒师嘛,总是能敏锐地捕捉到蛛丝马迹,就看她想不想深挖。 摩尔看了她一眼,又过了一阵,才说: “戴眼镜的那个,我给她写过情书。” 霍绯箴懒洋洋地哇了半声以示惊讶。号称自己喜欢男人的女人,也曾给女生写过情书。但她惊讶的不是这点,而是这时代还会写情书的人可不多。 “在校时吗?” “嗯,高中。” “她回应你了吗?” “没,她没看出是情书。” “真可惜。” “无所谓了,反正我也比不上她。” 霍绯箴耸耸肩,她当然知道摩尔是在跟戴祖母绿耳环那位比。有什么好比的呢?人与人本来就不同,不同的人入了不同的人眼里,就更是各有各的喜好。若非要比较的话,不过是徒增烦恼罢了。 心里是这么想着,但她不会说出来,说出来就变成说教了。忽然间讲大道理的“人生导师”是会叫人讨厌的。 “你现在还喜欢她?” “不会。你问起,我就说说而已。” “哦,这样。” 如果真的毫无波澜,也不会拿出来说了,随便说句“没故事”就能打发的事。 正好走到斑马线,霍绯箴从兜里抽出手,绕过摩尔背后稍稍拢了她手臂,说:“嗯,过去吧。” 略表关切的肢体语言,以及一语双关,都点到即止。 过了马路,拦在腰后的手又收回到衣兜里。 有辆出租车以为她们要坐车,慢下速度开过来。霍绯箴从摩尔身后错到靠马路的外侧,对那出租车摆摆手,表示不需要。 ··· “什么时候到这个城市来的?”轮到摩尔问她。 “挺久了,三年……嗯,四年了。” “来旅游然后觉得还不错?” “差不多吧。” “一直都在这酒吧工作?” “嗯,没换过。” “哦,之前我不在这边住。” 都还是一些常见的客套。 …… 然后换霍绯箴问: “这几年挺好的吧?” “也就这样。” “对了,那时,你和男朋友后来怎样了?” “还是分了。” “他的损失。”很常规的应答,“之后呢?有遇到喜欢的好男人吗?” “有是有。” 这样接话明显后面必有转折嘛。 “有很喜欢的,也是挺好的男人,就结婚了。” 有点意外,但也不是很意外,后面应该还有下文。 “然后?” “然后又离婚了。” “哎呀,真遗憾。” 五年了,够发生很多事。其实痴男怨女分分合合的故事多得是,只是通常都没什么新意。 “哈哈,也没有多遗憾啦。”摩尔这语气听起来轻松得有点刻意。 “那,原因说来听听?” “得不到全心全意的喜爱。你知道,男人嘛,还是挺重外表的,而我又不漂亮。” “瞎说。” 这种回应就挺讨人喜欢的,虽然不真实。 “那么说你觉得我漂亮咯?” “你说呢?” “卸妆之后呢?”摩尔笑得从容又孤独,没等回答又继续说道,“谁过日子都得卸妆啊。” 霍绯箴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应答。对了,卸妆之后的她,是什么样的? “你没见过我卸妆之后的样子吧?” “没有吗?”她反问,她在搜寻记忆。 “就算有,想不起来才好呢。” 默默走了几步,霍绯箴就想起来了。走近些许,胳膊肘轻轻碰了摩尔手臂:“见过啊。” 见摩尔不吱声,然后又说:“再说了,那时我去跟你搭话,也不是因为你好看。” “那是因为什么?” “因为你毫不犹豫就把B-52连火带酒吞了,不用吸管直接吞,连喝三shot。” B-52,一款经典鸡尾酒的名字,以轰炸机的型号为名。小小一杯,酒分三层,顶层点火。只要速度快,连火带酒一口闷进嘴里才是最原本的爽快喝法。 摩尔笑起来:“那时你还耍杂耍给我看呢。” 霍绯箴也笑了:“那不叫杂耍,叫花式调酒。” 是的,花式调酒,那些胡里花哨耍帅的手法,其实霍绯箴也会。年纪轻轻时还狠狠练过,瓶子都摔烂了几百个,真的跟练杂耍似的。 ··· 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就到地方了。是一个有点年头的住宅区,看起来管理一般般,街口倒是热闹,卖夜宵的大排档和小贩占满了路边。而摩尔就住在这片里最高的那栋大楼。 “你一个人住么?” “嗯。” 这大楼也有点年头了,楼道不太明亮,电梯也有点昏暗。霍绯箴便送她上楼,顶层二十九楼,一直送到家门前。 到了门口,摩尔握着门把回头:“不进屋坐一会儿吗?” 问得半是开玩笑半是邀请。 这种场面,也是很常见。若进了屋,可能就不只是坐会儿那么简单了。 “这就过分了啊。”她也半开玩笑地笑着应答。 摩尔也浅笑:“看来你对那小女生也是认真的呢。” 霍绯箴微微扬了下巴没说话。 于是摩尔自动终止了对话:“谢谢送我回来,下周见。” 轻飘飘的话语,印证刚刚的邀请真的只是玩笑。 那么,忽然等她下班的用意到底是什么?总不能为了打发时间吧?身为明天要上班的工薪族,星期天的晚上可不该任性晚睡。 是试探吗?还是单纯想叙旧?抑或只是为了排遣遇到昔日暗恋对象的烦闷? 霍绯箴又搭着那有点昏暗的电梯离开。到了楼下,看看时间,凌晨3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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