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启山这次真的让陵端心中有些不悦,他可以任人说他陵端的不是与任何事,却容不下任何人针对陵越。他是亲手把这不足月早产的孩子接生在这世间,脆弱得象风雪中纤弱小花的生命,是陵端将他抱在怀中呵护着长大,可以说陵越能活在这世间,是他耗尽心力的结果。娇宠?娇宠又如何?他此生若能伴这孩子至老之时,纵娇宠又如何?! 谢九爷同情的一拍张启山肩头,低声在他耳畔轻语: “陵越生来体弱,不足月便早产,几乎夭折,是八爷用心用命保着长大的。张长官,爱子情深不算娇养!”
第六十六章 陵端冷冷不言,只伸手将陵越一把抱起来,早有傀儡婢女搭过二人抬的步辇来,陵端也不客气,就势抱着陵越便坐了上去,也去不理这一堆子人,当先领头走进甬道中。吴狗爷忙跟上,开玩笑,迎门就是几个大殉人坑,满坑满谷全是鬼魂,不跟紧陵家二位八爷怎么成? 谢九爷也不是傻子,他比吴狗爷还快一步的跟上去,他可不想跟一堆子非人在一块儿蹲坑。张启山这一队也忙跟上,张家人是横,可再横他们也是人,也会怕鬼好么。 甬道中,傀儡婢女持灯引路,陵端让陵越俯在自己怀中养神,用白皙得几近透明的手轻轻拍着他的后背,陵越依恋的俯在这温暖怀抱中,耳畔陵端那温润如金陵春雨般清透语声,不急不徐回荡在这甬道中: “这个墓乃是夏之前的部族王者墓,故,迎门就是活殉坑以为陪葬,而所殉者多为敌对部族的人,故此男女老幼尽全。 殉坑后经甬道当为前祭殿,祭殿内应设祭物并至墓主人生前爱物,但因夏之前者多用贝石为币,少珠宝金铜物,顶多有几件玉饰,多为竹木之物,这也是当时人力所限,能奉出的极至。 祭殿后方是主室,因那时部族并不富硕,故此,这般规格已是极难得的了。这墓全是青条石砌的,又选在极阴之地,这位王者,也是个极想死而复生之辈啊!不过,生死轮回,生生不息,才是天地正道。死后复生,不过妄谈罢了!” 陵端的嗓音温润,入耳有种极暖的春风化雨之感,连这甬道的阴森与寒意也被他的声音驱散开去。张启山知道这不是错觉,因开了天眼,所以大家全都看见,陵端的语声出唇便带着淡淡金色光晕传荡开来,如水般流入他们体内,也驱散开充斥在这甬道中的淡淡黑雾,纵使他们无识,却也可猜到这雾气于人有害,陵端这是在护着他们。 吴狗爷忽地有些羡慕自家那三寸钉,被陵越搂着窝在陵端怀里,这狗子,只怕这会儿比自己还舒服吧,拉了拉衣襟,咝,略凉啊! 甬道后果真是祭殿,祭殿内设石鼎,内中居然是十二对童男童女的骨骸,小小孩童的骨骸,历万千日月除去头骨已尽化尘,而那幼小魂灵却不得解脱全困于这石鼎之中。 “他奶奶的熊,这个什么王?这些孩子都他娘没出周岁呀!” 吴狗爷忍不住出了粗口,他少年颠沛流离受尽世人白眼,早把一颗心磨得如铁似钢,可看着这么多没满周岁的孩子殉葬,也心有不忍,不自觉望向陵端一脸乞求: “八爷,您老人家发个善心,把这孩子,给~” 吴狗爷做了个送走的动作,他知道陵端冷情不比得陵越心软,可看着那小小魂灵,想着那一个个软乎乎的小团子在本该在父母怀中撒娇当做掌中宝时,却象牛羊般被献祭掉,还这般的连魂灵也困住不得脱,又让人如何不伤情?! 陵端轻轻抬手,衣袖微褪,露出段皓白如春山雪般的莹白腕子,上面有枚牙骨手环,这手环是个封印,以免他的神力对这个小千世界产生毁灭性的压迫令得此界崩溃。而手环既是封印也是法器,手环轻轻在腕上摇动间,就只见淡淡白光晕染,小小魂灵们脱出鼎来,化为点点白色活泼的光点在这群人身边飘动,亲呢得象幼犬对自家主人的依恋,在他们身边留连好一会儿,方才消失在陵端为他们开的黄泉道中。 张启山这才松下口气,有些许伤情的轻叹: “生于那个时代,无论盛世乱世,这升斗小民都是个苦。我辈之人总叹乱世人命不值钱,可是纵是这乱世我辈也有拼死之机,而不至这墓中之民,唯束手待死而已!”
第六十七章 祭殿之中果如陵端所言,不过竹木之物且早已腐朽,唯有几瓮土瓮装的做钱币使的贝币,小小贝物也早失其泽碎裂不少,唯一竹笼中有几匹丝绢之物看似完整,但吴狗爷不小心用手触之成灰。 谢九爷扶了扶眼镜,用手嫌弃的轻戳吴狗爷的肩头,语声无奈: “狗五爷,我拜托你少做孽吧!这些东西我们用不上,以后日头好时那些研古追旧的可是用得着的,别再乱碰坏了!看个热闹,让八爷渡了这些倒霉鬼,咱们就出去,别再象被狗虱子爬满身似的停不下来,这样不好!” “老八,你个酸腐嚼文的家伙,你根本是嫉妒我有三寸钉能讨好八爷罢了!”吴狗爷一挑眉,痞气十足,却也甚是十分得意: “有本事,你也弄只来讨八爷的好啊!哼,就你那俩下子,小八爷的好也未必能讨到,何况八爷。要不说,我那三寸钉旺主呢!” 谢九爷横了吴狗爷一眼,要说不嫉妒那是骗人的,谁让老五的狗子通人性懂人话呢! 不过谢九爷也不恼,他两眼轻翻,语带几分炫耀的冲吴狗爷怼了回去: “你的狗再能拍马又如何,又不是你拍。再说,八爷家那位后天可要到长沙了,这次把小儿子也带了来,我们两家交好,你以为,你那条狗~!” 谢九爷个中之意不言自明,这话噎得吴狗爷丢个大白眼儿扭头堵气不开口,谁让三寸钉是只狗狗不是人呢,争宠这种事,还是人做最占便宜啊! 小副官张云山则乖乖的带着亲兵们规规举举的什么也不碰,此地虽有二位八爷座镇,但谁知道还有什么渗人的东西,还是老实些好!而张启山却在四下打量,一不小心脚下似踩到什么,刚要弯腰去看,却听陵端淡淡疏离语声响起: “别动!那是邪兵,是以仇敌部族三岁以下稚子的血炼成的,这种东西是埋在祭殿的镇物,动之,会令守墓之傀儡尽出,你想死,就动它!” 张启山有些窘迫的起了身,他也看见那处有不祥的血红色煞气了,只是下斗的人难免也有好奇心,总是想着发现别人发现不了的东西,这种毛病,不好改呀! 当进入主墓室时,大家的心情也不知是该放轻松,还是很失望,毕竟陵端在墓外便说了这墓里并无多少值钱之物,却是究古之人视之为无价的东西,所以当看到墓主随葬的珍宝是已腐化的五谷,及一些今人看来无用的石制物时,也不过耸肩而笑。 可谢九爷却心有疑惑,四下打量,问了句: “九门折损的人手不少,不说尸首,至少骨头布条该有吧!怎么这一回走过来,什么也没见到?!” “都下人家肚子里去了,你还想见什么?!”陵端冷笑,他的手结出个奇怪的印诀来,指尖上一点金光淡淡没入陵越额头,而那金龙也自动盘护住陵越,反道是已睡迷糊的陵越一惊抬头,脱口轻呼: “端端,有只金皮大粽子!” 粽子,是淘沙盗墓者对古尸的称谓,原本是指尸首,后屡有活尸出现,才专称能行走的古尸为粽子。会些应对之道的土夫子(指湖南一代的盗墓者)都会弄些“黑驴蹄子”备着,以应对活尸。但行外人并不知,这“黑驴蹄子”可不是找只大黑驴剁了人家的蹄子来用,而是以鸡冠血加黑狗血拌朱砂和糯米做的东西,因其做好后色为乌黑,形似驴蹄而得名。 若有不知个中因由的人,拎着只驴蹄子对上活尸,那,这个画面可是美得冒泡儿啊!何况就那种正宗的“黑驴蹄子”也不是什么粽子都能制住的,非得其中还掺有高人画的符咒方才能降百邪。 这些,九门中也不是人人知道,至少吴狗爷就不知道,所以,他拎出了一只~驴蹄子!正宗的小黑驴的蹄子!谢九爷用眼上下扫着他,没忍住的来了句: “狗爷,您上辈子是被驴给踢死的吧?!怎么和头驴过不去,这活剁驴蹄子的事儿都干呀!” “去你的,这爷跟阿胶坊的人买的。那驴又不是我杀的,我管他死砍还是活剁呢!” 吴狗爷一脑门子的官司,他可不想被挂上个与驴有关的名儿,扬着蹄子几乎敲九爷脑门上: “这不是小八爷说有粽子么?我才掏的!” 谢九爷抚额呻吟,一脸的无奈与不忍: “狗爷,知您读书少,可读书再少,这老祖宗传下的本事也不是这么胡解的呀!您以为,您拎只炖汤的蹄子就能克邪挡粽子呢!也不怕,那粽子把您嚼巴嚼巴活吃了。”
第六十八章 “啊?!”吴狗爷提着那只驴蹄子放在眼前看了看,又将可怜兮兮目光的投向陵端,一脸的无措与茫然,象只被雨淋湿皮毛的小狗,乌眸湿漉漉的,有些可怜巴巴的意味。谢九爷忍不住一按额头,这小眼神儿,也太让人受不了,都快赶上三寸钉了,好想上手撸那头上呆毛一把呀! 陵端也看得失笑,头也不回的为吴狗爷解惑: “这黑驴蹄子这一说,只是言其形而已。其则乃以糯米、鸡冠血、黑狗血加朱砂混合以符咒术捏成驴蹄子状得名,并非让你真拎只驴蹄子来混事。你若真用那蹄子去下斗,遇上粽子若凶一点儿,连你带那玩意儿一起,就全成它肚子里的货了。” 说着用手指轻点,笑若海棠映烟雨般: “不信,这里有只现成的,你可以试试!” 吴狗爷的两条腿都在弹琵琶,你说他干嘛要凑热闹让陵越小八爷给他开什么天眼?这纯是见鬼眼,自己给自己找不自在呀! 老实说,这堆人都见过各种“粽子”,可这样一只外裹淡金光华面如黑炭浑身破烂,却偏面上唇角血糊糊的粽子,让人胃里直翻不已,真是好丑,好恶心! 那金皮粽子原是隐去身形向这群人潜行而至,因其身躯因关节僵直而不能屈,故此笨拙,这才隐身而行。却不想这堆子全是神精病,没事儿开什么天眼,这才露了馅儿。 这堆人没一个不是人精,全有志一同的缩在陵端身后。张启山好歹还顾忌一下自家身份,怎么说也历过一生,是几十岁的老人家,纵心下做呕,却也只好与陵端并站在一起直面那东西,说实在话,他前生下的墓也不少,这种恶心有灵智的活尸,也是初见。 陵端反身轻挥一下手,一套法阵丢在地上,腾起金色光罩将陵越一群人全护其中,唯他与张启山并立面对那金皮粽子。陵端轻轻舒开指掌似春风中舒展花瓣的水中白莲,那白莲似的掌心中一点金红火焰似莲,看得自认见多识广的张启山也晃了神,不由自主脱口轻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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