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锦罕见的害羞了,颇有些慌乱的点点头,接着挥袖托风,一眨眼就没了影。白珩不解地歪歪脑袋,不明白他跑那么快作甚,不过他没有想太久,一转头就欢喜的去玩儿了。 在另一边,陈国边境的交界处。 守城门的士兵正靠着城门打盹儿,一个抖激灵醒了一下,谁知远远地居然看到一道士往这边走来。士兵颇不信地揉了揉眼睛,才确定了真的有人从荒漠里往这边走。 这人风尘仆仆,像是从荒漠里赶路到此的,走了许久。虽是道士,却也留着长发,随意的用一根蓝色发带绑起来,像是从道袍上撕下来的。这道士长了一张风流公子哥的脸,光看脸,像是个富家少爷,只不过一双本该情絮流转的桃花眼里只有一片清明和无欲无求,确实煞有高人风姿。 那道士看着步伐缓慢,却一眨眼就到城门口,奇了怪哉。士兵未他打开城门,心里却嘀咕着奇了,那沙漠常年不见人影,也不知这道士从哪儿窜过来的。 再说了这小镇附近一带的边界有沙虎作乱,他走来的时候可没遇到吗? 这名道士正是潇朔,他在荒漠里流浪了数月,从南北中介赶路而来,跋涉千里,总算是到了陈国的这座边陲小镇。一月前他收到了一封求信,信上说这座边陲小镇近日里有一沙虎作乱,已是残害了不少幼童,镇内人心惶惶,望他大发慈悲帮小镇除了祸害,百姓才可安康。 好在沙虎只在夜晚中行动,白日不会靠近城门,这为潇朔争取了不少时间。刚开始潇朔接到这信时还有些奇怪,毕竟将信送给离镇子那么远的他,有些可疑。他还以为是某个妖怪的陷阱,在署名处看到了好友的名字才放下心来。 于是徒步一月之久,不远千里赶来了这小镇,他还未好好清理清理自己,就直奔好友的府邸。 好友早已收到了潇朔的回信,候了近半月才等到,早已等的焦急,听到家仆的禀报,欣喜不已,让家仆快快请来。 潇朔一只脚刚踏进门槛,好友就迎了上来,也不顾潇朔一身灰尘,用力地抱了抱他,拍着他的背大声说:“瘦了,瘦了!快!进来老哥我好好招待你一顿好的!” 潇朔见到故人也是高兴,开怀大笑,用力地回拍了一下好友的大肚腩,说到:“我在荒漠可走了一个来月,是瘦惨了。不过半载没见,朕老哥你倒是更胖了!”两人互拍着闹成一团,一个没有道士的样子,一个没有当官的架子,皆是笑声开朗。 潇朔这好友是这座小镇的里长,姓朕,叫朕良。掌管着这不大不小的地方,日子过的也怡然自得。 这边陲也有边陲的好处,那就是来往荒漠的商队都要拜见他,他时不时从商队身上薅点羊毛,再加上自己也做点布帛生意,每月俸禄虽少,也够他享受了。日子没有大富大贵,却也是子孙满堂小有资财。 但这等好日子,被不知打哪儿来一只沙虎搅合了。人们都说是从沙漠里来的,沙虎一到夜晚就出入镇中捕食幼童,白日又无影无踪,闹的朕良苦不堪言,街道现在也远没有往日热闹。 潇朔听完朕良的诉苦,心里思索着,已经有了大概。看来是个食人的虎妖,荒漠里确也常有这类妖怪出没,抓住倒也不难,准备准备就好了。当下潇朔心下已有了计划,便给朕良顺顺气,说:“朕大哥莫慌,今日晚上我就给你捉了这虎妖示众。” 朕良一听,大喜过望,抓着潇朔的手千恩万谢,叫了家仆带他去最好的厢房,吩咐家仆一定要好好招待。 潇朔跟着家仆到了居住的厢房内,对着家仆一拜,道了声谢,就放下行礼,叹了口气。这几月在荒漠,的确是累死他了。 潇朔自己烧了水,好好地洗了个澡,又打坐了一个时辰,才起身走出房门,准备出去逛逛。他是准备看看这镇内有没有适合捕捉沙虎的地方,于是他随意换了套就出门了。 白珩此刻正在小镇的一间废弃民宅里。他迷路了,弯弯绕绕好半天根本找不着路,沮丧极了。又觉得这点小事不该惊动川锦,只能自己绕来绕去,走累了,干脆一屁股在这废弃民宅里坐着歇息。 他吃着糖葫芦看着天,百无聊赖。 潇朔恰巧来了这块都是废弃民宅的地方,他听闻这一带都要重修,觉得在此处捉那虎妖正好。结果在审查途中感受到了浓郁的妖气,便寻着妖气走来。 潇朔足尖点地,轻轻一跃跃上废宅房顶,此处妖气最浓,妖怪应该就在这儿了。他站在墙上往院子里张望,一眼就看到了坐在石头上头仰看天的白珩,嘴里还咬着糖葫芦。 两人一上一下看了个面对面。 潇朔是第一次看一个人看呆了眼,那是他看过的最纯澈的眼睛,仿佛一汪清泉一眼便能望到低,干净透澈。让人想到小溪,清澈的水流缓缓流淌,流淌进了人心,不自觉的,不自知的,骤然反应过来时,整颗心已经浸满了温情,肆意流淌。 一见钟情不过如此。 潇朔一下子连呼吸都变轻了,好似他唯恐惊扰了这份感受。 而白珩,其实也看呆了。他本来抬头是想看天看鸟看风景打发无聊,谁料映入眼帘的是一双桃花眼,潇朔虽然粗布麻衣,却是一个风姿卓越。 好美的眼睛,白珩痴痴地看,在心想。 他见识过很多很漂亮的人,清雅温润的南浔,贵气逼人的川锦,英姿飒爽的天璇或者英挺俊逸的北落,在神仙里,就连书桓那种总是没有表情的家伙也是好看的。 但他们都没有一双桃花眼,没有潇朔身上的烟火味,白珩的心脏擂鼓一样跳个不停,好像所有的一切都被对方的眼睛吸进去了,包括自己。 何谓一眼万年,大抵就是彼此都对彼此一见钟情。 相遇了相遇了!撒花!副cp的故事实在很长,所以剧情会被托慢,勿怪。双向一见钟情的故事,快乐。 接着是一些不太重要的事项: 关于朕老哥的职位,因为我这是仙侠世界,国家和位置又都是瞎写的,所以这个朕xx的职位就非常不好写,古代对于职位的区分又复杂且繁多,各朝各代都不一样,于是我直接采用了汉制,然后视角顺序就是这样的,直接穿回百年前开始一波回忆,把事情都交代清楚,朕老哥是里长,掌管的小镇不大不小,秩俸百石以下。基本上时间地理气候朝代等等都是架空,毕竟是仙侠文就不用在意那些了。有些细节也不要太在意,不用去抠细节看,因为这篇文连大纲都没有又是我的第一篇文,有点bug也请见谅。 还有就是这章已修,希望我的修文速度能跟上新读者的看书速度吧不过一想到反正我也没有新读者瞬间觉得自己轻松了很多哈哈哈哈哈。
第十二章 过往(二) 还是热闹的街道,方才买桂花糕的商贩依旧在叫卖。 潇朔走在前面,时不时回头看一眼跟在身后的白珩。他有点儿紧张,和白珩相处起来还是有些拘谨。而白珩嘴里塞满了桂花糕,混糊不清地问他们现在去哪。 潇朔也正头疼白珩去处,他当然不能带着白珩去除虎妖,因为白珩也是妖,他又是一个道士,一时之间还真不敢让白珩跟着他。但白珩却像是完全不懂道士和妖为仇敌一样,屁颠屁颠地跟在他后头。 开口赶白珩走潇朔不忍心,何况白珩若走他也略有不舍,似乎一见面白珩就已然成了他某个重要之人一般。 犹豫了一会,潇朔决定先把白珩放到朕良府上,杀了虎妖便回去接他。就看白珩同意与否,毕竟白珩是妖,在人类府邸里怕是不能接受。若是白珩愿意,等他驱除了虎妖他就问白珩要不要同他去南方游历,反正妖也无牵无挂。 决定好了潇朔便回头对白珩说:“白.......阿珩,今日天色已晚,阿珩许也没有歇脚的地方,我刚好落脚在我一位好友的府上。阿珩......要是不嫌弃,可以同我一起回去。”说罢,潇朔觉得自己的叫法颇唐突,红着耳朵绕了绕下巴,不敢看他。 白珩还是第一次听到有人唤他阿珩这样的名称,川锦倒是喜欢唤他“小白蛇”,可是白珩总觉得他又不是小蛇,怎么可以这么叫他。反倒是潇朔唤他“阿珩”,叫他不知为何心跳漏了几拍,闪烁着一双大眼睛,兴奋极了。 刚要答应,又猛然想起川锦的叮嘱,说是让他日落了就找他。 白珩一时左右为难,看看潇朔,又看看铃铛,拿不定主意。潇朔也一直算着时辰,眼看太阳西斜,镇民们纷纷收拾东西准备回屋,时辰怕是快要到了。 潇朔表情逐渐凝重,现在正是捉虎的好时机,又见白珩一副难以抉择的模样,只当他有地方回去,不愿跟他走,心下失落,面上却看不出来,笑了笑,道:“阿珩这样犹豫,恐是家可回,倒是我先入为主,唐突了。时辰已晚,阿珩既是有家可回,那便快回去罢,明日再见无妨。”说罢,躬身致歉,转身要走。 白珩听的一愣一愣的,他想潇朔老是唤他阿珩,一声声的,都叫他被这两个字冲昏了脑袋,晕乎乎的,可想不起别的啦!他当场就把川锦的话抛之脑后,像只大猴儿一样窜到潇朔身前,用•力地摇摇头,说:“我没有家可回!” 潇朔转身欲走,忽被拦路吓了一跳,他赶紧稳住身形,听到白珩的话,讶异地眨眨眼,喜笑颜开。 潇朔见白珩一脸认真的模样实在可爱,忍不住轻笑出声。 白珩只是被潇朔笑的心脏直乱跳,他搞不懂怎的有人笑起来这般好看,又红着脸不知道说什么,只能干巴巴地重复一句:“真的,我没有家。” 潇朔到底是开怀大笑,小妖怪怎么这么可爱,他心里喜欢的紧,伸手就是用力拧白珩的脸。 白珩小脸儿被拧成了鬼脸,瞄着潇朔的笑容,不懂他为什么越笑越开心,但潇朔开心他就开心,被拧着脸也乐呵呵。 潇朔笑够了也摸够了,知道不能再拖得干正事了,对白珩说:“既然你无家可归,而我恰巧也云游四方,闲散一人,那不如我们凑个伴儿,今后一起四处走走玩玩,修行四方如何?等我解决完了手头这事,我便去寻一处山林,建个草屋,以后就是咱家了,你可愿意跟我走?”潇朔说完,不禁也有些紧张。 白珩呆愣愣地看着潇朔,他还不明白潇朔这话的意思,只知道他以后能和潇朔一起到处玩儿,高兴地直点头,想都没想就答应了。 可怜小蛇妖初次涉世就当自己免费送了出去。 但是当时,白珩听到他说“你可愿意跟我走?”的时候,他就感觉耳边好像炸开了一朵朵烟火,街道变的五光十色,他头晕目眩的,不明白自己怎么了,但心跳好快好快。 等白珩反应过来他已经听到了自己的声音迫不及待又斩钉截铁地说:“好。“ 声音里还充满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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