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偶 作者:阿哩兔 文案: 疯批人偶攻X自卑阴郁受 · 我好喜欢前辈,但前辈不喜欢我。 他是天上的星和月,是我永远都无法触及到的存在。 我不敢靠近他,几年来只敢偷偷在阴暗角落里窥探着他的一切,做着那些卑微肮脏不可告人的白日梦。 那个住在深山小村里的人偶师和我说:“我可以为你制造出一个你想要的东西。” 我把前辈的照片交给了他,得到了一个和前辈八分相似的——人偶。 这个等身人偶能动能跳,但是没有眼睛。 人偶师说:“不要给它安上眼睛,它会活过来。” 不听劝的我勇于尝试新鲜事物,给他安上了眼珠。 那是我做的最后悔的一个决定。 ——它活了过来。 承载着我所有恶浊阴暗情绪的人偶,用他的利爪撕碎了黑暗,变成了人。 他不再受我控制。 道道无形的线缠上了我的四肢,勒住了我的血肉,将我困住。 线的另一端,握在他手上。 “宝贝,你喜欢的,到底是谁?” 日复一日,他不厌其烦地重复着这句话。 随即,便成了我往后余生的梦魇。 HE、发疯文学、自卑阴郁受、微强制、人偶、疯批、第一人称
第1章 “我有一个喜欢的人。” 我有一个喜欢的人。 从大学的四年,到毕业工作,一直暗恋到现在,整六年的时光。 我喜欢梁枝庭,可他要结婚了。 “梁枝庭要结婚了。” 听到这个消息时,茶水间的玻璃门正好被我推开一条缝隙,里面同事的八卦声猝不及防钻入我耳中。 我的脚步僵在当场,进退不得。 我本不是好奇心旺盛的那类人,实在是梁枝庭这个名字在我心中占了太重的分量,让我不得不听下去。 里面的人没有发现我在门口偷听,依旧侃侃而谈: “真是可惜,这么优质的男人,以后也要变成别人的老公,回归家庭了,怎么我就遇不到好男人呢。” “他老婆是谁?” “听说好像是他老板的女儿,是个白富美,两个人在工作中结缘,日久生情,很般配呢。” 我听得入神,没有注意到里面的脚步声在愈发朝我靠近。 直到面前的玻璃门被猛地拉开,我的两个同事见我像鬼一样悄无声息立在门外,皆惊叫出声。 一人吓得面色惨白,捂着心口冲我抱怨:“南藜!你怎么站这里也不出声?吓我一跳!” 我没有说话,微微抬了抬手,把我手里的玻璃杯扬起给他们看。 示意自己是来接水。 那两人似乎是瞪了我一眼,或许也没有,我低着头没看太真切。 和我擦肩而过时,一人低语钻入我耳中: “怪胎。” 我目不斜视进了茶水间,全当自己没听到这话。 当然,不可否认,这是事实。 是,我是个怪胎。 阴沉,寡言,脸上永远架着厚酒瓶底的黑框眼镜,长长的刘海遮着半张脸,是个遭人嫌弃的,土了吧唧的乡巴佬。 我知道自己不讨人喜欢,从小就知道了。 我有记忆的时候,身边唯一的活人就是我爸。 他脸上有道疤,从额头横跨鼻梁蜿蜒到嘴角,像脸上趴了一只大蜈蚣。他很凶,嗓门也很大,对我说的最多的话就是:“你天天吃那么多,猪都没你能吃!妈的就知道吃我的花我的浪费老子的钱!你怎么还不去死!” 每每说到这里脾气上来就会抽出他腰间的皮带来抽我,皮带鞭子一样打在我身上,比过年的鞭炮还要响。 我不敢哭,也不能躲,不然就会被打得更厉害。在他的鞭刑下,我努力弓着身子把自己蜷缩成一只王八,幻想自己的背脊是坚硬的龟壳,忍着疼,小声地喊他爸爸,小声地向他求饶。 他一句一句地咒我去死,我也痛得很想去死,可阎王爷不收我。 我在他的殴打下一日一日长大,到了上学的年纪。 我以为上了学离开了我爸日子就会好过一点,可是学校里也没人喜欢我。 同学冲我丢泥巴,往我的水杯里扔蚯蚓:“你爸是个强奸犯,你是个恶心的小强奸犯!” 他们说,我爸是个坏蛋,他年轻的时候强奸了一个女大学生,那个“女大学生”就是我妈。我妈恨他,也恨骨血里有着他基因的我,小时候的我不明白她为什么这么恨我还要把我生下来,又为什么千辛万苦生下我之后又要把我送到我爸身边。 长大之后我才想通,就是因为她恨。她想折磨强奸她的男人,也想折磨我这个小杂种。小杂种和大杂种在一起互相折磨,她才会痛快。 我是个泛着绿色脓水的恶臭的瘤,从她的肚子里滚了出来,她恶心我,也恶心怀了这么一个瘤的自己。 我的出生是个错误,没人期待我来到这个世界上。 我没有妈,那个脸上长蜈蚣的男人也不是我爸。 我是没人要的小杂种。 我从小学到高中,都一直被叫做“小强奸犯”。 起初还会哭鼻子辩驳自己不是,后来听习惯了,麻木了,就随他们去了。 没人会听我的辩驳,我也不能改变别人心中已经认定的想法。他们和我妈一样,认为我身上有那只大蜈蚣的基因,继承了他的犯罪因子,长大也迟早会是个强奸犯。 在我决定不叫他爸爸之后,我就一直叫他“大蜈蚣”。 大蜈蚣殴打我是家常便饭,一直打到我高二那年,之后就没再打我。 当然不是他悔改了,而是我高二那年发生了一件事。 那天放学回家,我忘记给他买酒,他一脚把我踹得撞在茶几上,茶几爆裂,我摔在地上,不知道多少片碎玻璃扎在我身上,血哗哗地淌,红色的花自我身下盛开,形成一道弯曲的溪流歪歪扭扭渗进了瓷砖缝隙里。 他慌了,并不是因为担心我,而是他有案底,害怕闹出人命又要进去蹲局子,不得不带我去了医院包扎。 缝了针回来,他就命令我给他做饭吃,我默默进了厨房,在饭菜里下了耗子药。 我一边下药一边笑,只要一想到大蜈蚣毒发身亡满嘴泡沫倒地挣扎的痛苦模样,我心里就前所未有地畅快。 可惜,菜还没端上桌,就被他整锅掀翻了。 他发现我下了耗子药,他发现我想要他的命。 他又打了我一顿,打得我身上伤口又裂开了,我分明是很痛的,可是怎么都止不住嘴里的狂笑。我不当王八了,就这样躺在地上任他打,我盯着他脸上的疤,说:“你能发现一次,能发现第二次吗?这次是你运气好,有本事你永远别吃饭别睡觉,我总会抓到空子的。” 我想我当时的脸应该很扭曲,不然我也不会见到大蜈蚣露出那样害怕的表情,像是看到了来索他命的黑白无常。 “我是你爸!” 他那时似乎声嘶力竭喊了这么一句。 笑话,把我当沙包当狗使唤了这么多年,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倒来装爸爸了? 我吐出一口血唾沫,因为躺着的原因没能吐到他脸上,太浪费了。 “你在恶心谁呢,”我半死不活地回,“死强奸犯。” 他脸上的表情,真是相当的精彩。 他怕死,我可不怕。 他是蜈蚣,有生命的东西都怕死。 我? 我只是颗臭气熏天的瘤。 学校对我而言没有什么快乐的回忆,直到我上了大学,离开了大蜈蚣所在的那个村镇,在另外一个城市,没有人知道我是强奸犯的儿子了,我不会再被叫做小强奸犯。 但我的性格已经形成,沉闷孤僻,没有办法去交朋友,好在我已经习惯独自一人的生活。 入学第一天,我在校园内闲逛,路过篮球场时,一颗篮球从天而降直冲我脑袋而来,我听见惊呼声,站着没有动。 那一秒钟,我以为这颗篮球是故意冲我而来,毕竟小时候被无缘无故的东西砸是常事。 可是这颗球没有砸中我,它被一只手凭空捞住了。 那是我见到梁枝庭的第一面。 他穿着篮球服,把那颗篮球夹在臂弯中,冲我抱歉地笑了笑,露出一颗小虎牙。 他身上有一股淡淡的香味,这阵香味跟随着他的手掌一起落在了我的头上,——他揉了我的头发。 还轻声地关心我:“你没事吧?” 这一笑,一摸,我的心就彻底被他偷走了。 我本该向他道谢的,可是我只顾着发愣,还没等我说出谢谢,他就已经抱着篮球返回了球场,回到了他的世界。 头发上还残留着被他抚摸留下的触感。 从小到大,没有谁曾这样亲昵地对过我。 我头一次在我的黑白世界里窥到这抹迟来的亮色,原来世上竟有这般动人的色彩。 自那之后,我就对他上了心。 他比我大一届,是我的前辈,我偷偷打听他的课程,偷偷去和他参加一样的社团,偷偷跟在他身后,像一只下水道里的恶心老鼠一样尾随他,偷拍他的照片,夜深人静时躲进被窝里对着他的照片发泄。 产生名为喜欢的情绪,须臾一眼就足够。 我是怪胎,是变态,我控制不了自己对他的着魔。 后来,只是远远看着他已经无法满足我了,某一天,我在食堂和他打了一样的饭菜,故意和他擦肩而过,期盼着他能认出我,像那天帮我挡篮球时一样对我露出一个笑容。 但上天从不眷顾我。 我和他就这样平淡无波地擦肩走过,他瞟都没瞟我一眼。 他不记得我了。 梁枝庭很受欢迎,不管走到哪里身边永远都围着一群人。 他的生活多姿多彩,全是我接触不到的东西和人。 高悬在辽阔苍穹上的月亮,当然不会在意到地上的蚂蚁。 又怎知地上的蚂蚁视他如神明。 我无法融入他的世界,只能遥遥窥探着他的一切,妄图做他生命中一个透明的参与者。 毕业到如今,选择入职现在这家公司也是因为梁枝庭在这栋办公楼里。 办公楼高达三十多层,每一层都是不同的公司。 梁枝庭在四层一家国际货运公司工作,我的能力无法和他进入同一家公司,只能退而求其次入职了现在这家广告公司当原画师。 同一栋楼,他在四层,我在十层。 相距六层的台阶,如我暗恋他无果的六年。 我从不在意旁人对我什么看法,没人喜欢我,我也不要别人喜欢。 只有梁枝庭。 我只希望能得到他唯一一人的青睐,希望得到他哪怕是无意中投射在我身上的匆匆一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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