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靖南想说不是家乡不好,是自己的心不在这里了。 时钟走到十点一刻,霍靖南依旧翻来覆去睡不着,最后他翻身起来,拿过手机翻到一个熟悉的号码,犹豫好了很久后,他才拨通。 电话那头没有很快接起来,在他以为没人接即将要挂断的时候,那头才传来细小的声音。 “喂?” “老大,是我。” 这通电话是打给他曾经的老大,单繁阅。 “小九?” 那头的单繁阅疑惑了一下,说话声音也很小,似乎生怕吵醒做美梦的人一样,“你换号了?” 霍靖南对着电话不好意思笑了笑:“是的,那个号是我爸身份证办理的,我回来就重新办了一个。” “嗯,有什么事?你嫂子最近感冒了,睡眠不太好。” 单繁阅说话依旧如此,简洁明了,有事就说,没事就别耽误我陪媳妇的时间。 霍靖南觉得很熟悉的感觉又回来了,他找到了可以倾诉的人一样,一时间鼻子有些酸。 “老大,我……我想去魔都。” 单繁阅没有问任何原因,只问他:“什么过来?住的地方找好了吗?” “还没有,我现在人在老家,最近才把家里事情安排妥当。” 霍靖南在单繁阅面前就像个孩子,应该说,他在曾经朝夕相处的战友们面前,一直都是年龄最小的弟弟。 只是回到家后,他觉得熟悉又陌生,一时间觉得自己与这里格格不入,让他想尽快逃离这个地方。 “老公~” 电话那头有特别虚弱的声音传来,霍靖南立马闭嘴了。 单繁阅似乎过去在安抚他,过了一会才重新说话。 “定下时间告诉我。” 话罢不等霍靖南说一句谢谢,就把电话挂断了。 霍靖南并不在意单繁阅挂电话,因为这个人就这样,何况大家都知道,嫂子可是老大花了十一年才追到手的初恋,宝贵着呢。 在拨通这个电话之前,霍靖南心里挺乱的,因为他不愿意承认自己还惦记着那个男人,甚至想要去他所在的城市。 一年前,在单繁阅婚礼上,他认识了一个男人,当时出于好心拉了他一把,却没想到把自己赔进去了。 裴仕哲。 这个名字在他心上刻了一年,一年前那个荒唐的夜晚,连续彻夜的欲望沦陷,最后那人走得潇洒不羁,而自己,却越陷越深。 ** 鱼米之乡和魔都和完全不一样,各有各的好,不能相提并论,却远远比不上魔都的繁华。 霍靖南背着简单的黑色背包,左手推着一个行李箱,右手还提着许多特产从机场出口出来。 高挑的身材被一身黑色布料裹着,再简单不过的体恤在他身上也像模特一般,肌肉紧绷,走过人群像一阵微风吹过,让人忍不住想多看一眼。 站在出口左右张望了一下,不远处停着一辆白色车按响了喇叭,接着单繁阅从驾驶室下来,向他招了招手。 霍靖南摘下墨镜,快步走了过去。 “老大!好久不见!” 单繁阅接过他的行李,轻拍了一下他的肩膀。 “好久不见,天气太热,先上车吧。” 霍靖南看了眼副驾驶,好像有人,所以主动去了后座,单繁阅放完行李回来,车子立马驶出了机场。 “嫂子生病还没好啊?” 霍靖南上车后才发现副驾驶坐着的是苏觅糖,脸颊红扑扑的,整个人都很虚弱,盖着小毯子睡着了。 单繁阅轻轻叹了一声气:“肺炎引起的咳嗽,已经一周了。” “不好意思啊老大,我不知道嫂子还没好。” 霍靖南如果知道苏觅糖生病这么严重,肯定晚点再过来。 “没什么,他不想住院,今天顺道接他回家。” 只是简单的一句话,让霍靖南便安心了。 “小九,晚上我就不陪你吃饭了,谭文会给你接风,等你嫂子好点了,我再带他给你接风。” 单繁阅很少这么向别人解释,身边的人基本也都了解他的性格,只是这次他确实没办法,苏觅糖生病快一周了都没好,他没心思给霍靖南接风。 霍靖南坐在后座连忙摆手。 “老大,你不用管我的,嫂子重要。” 单繁阅眉宇间的忧愁掩盖不去,看得出来他很恼火,却还是尽量安排好霍靖南。 “我先送你去住处,朋友的房子空着,你不要有任何负担,后面的事情我们再商量。” “好,听老大的。” 霍靖南无条件信任单繁阅,也会服从他的任何安排。 在霍靖南心中,卢钊华和单繁阅是有区别的。 卢钊华就像照顾孩子的前辈,什么事情都会以长辈的角度去考虑,帮助他们成长。 而单繁阅不一样,他是同龄人中的一头狼,他的话有绝对的权威,他不会好言相劝,也不会浪费不必要的时间对你洗脑。 有问题他会让你去解决,亲身去经历,去体验任何一个阶段的困难。 他们都说单繁阅身边自从有了苏觅糖后就变了,不再那么严厉冰冷,独来独往没有人情味。 霍靖南心想是的。 单繁阅送霍靖南到了一个小区,下车上把钥匙和门卡交给他,自己没上去。 “26楼,我就不上去了,房子都收拾干净的,你先休息一下,晚点谭文带你去吃饭。” “谢谢老大,你快回去吧,我自己可以。” 单繁阅点点头转身离开了。 霍靖南目送车子离开,这才抬头看了眼背后的高楼大厦。 拿在手里的钥匙沉甸甸的,一路走来他观察着小区的环境,交通便利,附近也有商业楼。可是以他的条件,这里的房子他根本买不起。 提着行李上楼,顺利找到门牌进去,房间内一股花香扑鼻而来。客厅里窗户开着,白色窗帘随着微风轻轻摆动。 整个房子都收拾得干净整洁,门口鞋架摆放着整齐的两双拖鞋,不像长期不住人的样子, 茶几上摆放这一束百合花和红玫瑰,花香味就是从这里传来的。 霍靖南进来关上门,行李箱放在玄关,换了拖鞋后才进来参观房间。 他没有乱动主人的布置,主卧室里床单被套都没有,只准备被子,洗手间也没有洗漱用品,洗手台上有一层薄灰。 简单洗了个脸,霍靖南暂时没动卧室,他躺在沙发上望着那束花里掺杂的几颗红玫瑰发呆。 “宝贝,你知道为什么玫瑰都带刺吗?” 玫瑰天生就带刺,没有为什么。 男人吻着他的后背,在肩胛骨处狠狠咬下去,疼的霍靖南尖叫了一声。 “嗯,真漂亮啊。”男人低笑一声,欣赏着咬破流血珠的牙印说,“玫瑰自我保护意识强,所以它带刺,就像你一样,浑身都带刺,里面却软得让人快要融化。” “宝贝,你这里——”他的肩胛骨处覆上火热的獠牙,如同恶狼,疼得霍靖南发抖,“如果这里有朵玫瑰盛开,那一定漂亮极了。” 红玫瑰吗? 霍靖南当时在疼痛中想,为什么这个男人要说他是带刺的红玫瑰? 是因为漂亮吗?还是因为红玫瑰代表了爱情? 霍靖南从思绪中回神,眼底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在作祟。 他伸手突然抓住一束玫瑰,尖锐的软刺刺破手掌皮肤陷进肉里他也毫无反应,只是盯着那娇艳的花束。 红玫瑰,红玫瑰…… 脑海里不断闪现着那些画面,霍靖南嘴角露出一个讽刺的笑容,接着张开嘴把玫瑰花瓣一口吞下,娇媚的花瓣在口中搅碎,唇边渗出一些红色汁水,娇艳欲滴。 瞬间秃了头的玫瑰花枝软刺上沾着一些血渍,被霍靖南无情地扔在了垃圾桶里。 下午四点左右,谭文敲响了门,霍靖南刚打开门便被搂紧一个结实的怀抱,接着后背如同被大锤打了几天,霍靖南忍不住咳了几声。 “文哥,你要捶死我啊!” 谭文哈哈哈大笑了起来,一脚踢上门,捏着他的脸说:“小九啊,没想到你会来魔都,哥太开心了!” 霍靖南笑了起来:“我自己也没想到呢。” “这房子怎么样?还不错吧?” 霍靖南看着他,似乎明白了这房子是谁的。 “文哥,这房子是你的啊?” 谭文双手抱臂看着他笑。 “……” “那你让我住了,你……你和琦哥住哪?”霍靖南忙说,“不行不行,我不能住你们的房子,我可以去住酒店的,然后再慢慢找房子。” 谭文被他紧张的模样给逗笑了。 “想什么呢?这是你琦哥的房子,他现在和我在一起住,这房子已经空了很久了,他先前就想租出去,正好老大说你要来魔都,让我们留着。” 霍靖南一脸感动,抓住谭文的胳膊感激不尽。 “文哥,有你们真好,真想一辈子和你们在一起!” “打住啊!”谭文突然神经兮兮的说,“你文哥有家室了,不好再纳妾了。” 霍靖南:“……?!” 谭文抬手揉了揉他的头顶,看了眼客厅,突然发现少了一只玫瑰,不动神色往前一步,看到垃圾桶里秃头玫瑰枝,心说这孩子不喜欢玫瑰花? “……怎么了?”霍靖南见他盯着茶几看,疑惑的问。 “没事,我给你买了生活用品,现在还有什么需要的收拾的,我帮你一起,完事带你出去熟悉一下周围环境。” “好!” ----
第4章 去老公事务所应聘 霍靖南的行李很简单,几件换洗衣服,然后生活用品,其他什么都没有。 谭文帮他铺床,归纳生活用品,来的时候还给他带了一些零食啤酒,空荡荡的冰箱被塞满了一半。 洗手间里也规整好了洗漱用品,毛巾拖鞋浴巾全部都是新的。 来这里之前,霍靖南很忐忑,因为他不知道来了以后怎么生存,也不清楚自己身上带的那些钱可以支撑他多久。 但来了之后,他所有的顾虑都打消了。两个哥哥把一切都安排妥当,房子有现成的,还不许他交房租,工作安排给了他几个建议,让他慢慢考虑,选择自己喜欢的也可以。 有时候他喜欢这些哥哥们胜过段飞,感情不一样,都是朋友,可他更依赖这两个哥哥。 晚上谭文带他出去吃饭,因为宋琦在工作,这段时间不回来,谭文便带着他随处走走,让他看看魔都不一样的风景。 单繁阅依旧在照顾嫂子,期间只给他打过一次电话,让他有什么需要就说,把这里当成家。 听谭文说嫂子这次感冒是因为淋了大雨。 苏觅糖有个蛋糕店,前段时间接了学校的一个订单,搞什么校庆活动,必须在学校去做蛋糕。但是那天下了大雨,夜晚回去就开始咳嗽发烧,一直到现在都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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