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瞬间,好像又回到了小时候的夏天,只是,身边多了一个封期。 煮红豆的声音听起来很治愈,越之琼靠在沙发上,封期在给他处理手上的伤口,是他昨夜因为疼痛抓出来的,今天起来一看,他才发现当时自己是用了多大的力气。 封期低着头的时候很认真,他很有耐心,动作很轻,药膏抹在手上,不知道里面加了什么,透着丝丝凉气,很舒服。 “好了。”封期将用过的棉签丢进垃圾桶,又说:“越之琼,有些时候我真是不知道该怎么说你,不吃饭还喝那么多酒,你家人知道你这么糟蹋自己的身体吗。” 越之琼抿了下唇,若是在往常,他可能会嘻嘻哈哈地绕过话题,可就在刚才他还说过他说过,他会和封期慢慢了解彼此,于是,他说:“我没有家人。” “不过,小的时候我每次生病后,我的姥姥或者妈妈都会给我做红豆汤。” 这是他第一次和别人说起这些,大多数时候他可能会提到老家,但从来不会提起他们,就好像一说出口,他们离自己的距离就越发远了,他就认识到自己再也回不去了。 但现在,他发现并没有那样难以说出口,所以,连声音和表情都是平静自然的。 “红豆汤已经煮好了。”封期说。 素白的小瓷碗里红豆已经煮的软烂,里面放了几颗红枣,还有些烫,热气铺在脸上,毛孔都舒服的张开。 餐桌旁的窗帘没有拉上,窗外阴云密布,雨珠打在玻璃上,看着分明那样阴冷,但手心里的红豆汤却让人回到了小时候的夏天。 “味道怎么样?”封期问他。 越之琼垂下眼,低声说:“味道很好,和我小时候喝的一样。”
第29章 台风终于过去, 天气开始放晴,被雨水一连打了几日的蔷薇又开始盛放,满园都是花香。 后花园支了个遮阳伞, 早晨的时候于湘会来这边坐一会, 放松放松心情。 蔷薇开得太好,她问:“小期之前不是说他男朋友喜欢蔷薇吗, 问他要不要送一些, 我看老李养的花比外面卖的还要好些。” 李姨点头, 说着又提起前几日那个晚上, 她在封家干了几十年的活, 早就成了一家人, 难免有些担心, 当时封期病还没好透,也不知道这几天好了没有。 “别管他, 他那身体, 一点感冒算不上什么。”于湘将裙角的草屑拍掉,她如今身体不太好, 但精神还算不错:“我现在啊, 就想知道他什么时候能把那个男朋友带回来给我们看一看。” “瞒得紧呢, 连名字都不说。”李姨笑着跟了一句。 “是啊,要不是他前几天那副失落的样子,我都以为是说来骗我们的。”于湘细数着封期近几年的变化,越发觉得封期还是现在的样子好。 正说着,听见屋里有说话声,起身往屋里远远一望, 是封期回来了。 于湘想起之前李家打来的电话,走到窗前喊住正在上楼的人。 “小期, 你林叔叔家的孩子还记得吗,就是之前该跟你相亲的那一个,前几天摔断了腿,你代我去看看,虽然这么多年没联系了,但也算是老交情。” 封期脑海里记起林秋石的模样,他们见过一面,林秋石似乎也是越之琼的朋友,于是点点头,应了句:“好。” 是在一所私人医院,最出名的就是这里很安静,环境也好。 他敲开门,里面只有林秋石一个人,坐在病床上抱着画板正写写画画,瞧见了封期,似乎挺惊讶,朝封期身后看了好几眼,才终于确认只有封期一个人。 封期和他不熟,因为全家搬来淮岷市时他就在外漂泊,所以如今大多数人都没说过他,更未见过他。 说了来意,想着来看一眼就离开也不大好,封期便坐在病床旁的椅子上。 林秋石看着他在阳光下越发深刻的长相,面色古怪,许久后终于忍不住问道:“你和封云尘是什么关系?” 封期推了下眼镜:“他是我哥的儿子,你和云尘也认识?” 林秋石舔了下唇,歪在病床上握着铅笔在画板上画了几笔,半晌后说出一句:“认识,还挺有意思的。” “你知道越之琼从前有个很喜欢的人吗,实话说,你和他长得很像。”林秋石好把画板一方,两手枕在脑后,像是在回忆说:“我记得我第一次见越之琼时,越之琼就跟在那个人的身后,那天应该挺冷的,他看那个人的眼神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就好像他的全世界都只有那一个人一样。” “所以你的意思是?”封期已站起了身,阳光从窗子透进来,却没有照进那一双漆黑的眼眸,没有情感,带着锋利的芒。 除了在擂台上,他很少会露出这样毫不隐藏的表情。 “我的意思是,你们不合适。”林秋石说。 “我们之间的事情,好像和你无关。”封期已没有继续留下的耐心。 林秋石看着他拧起的眉,因为躺着不能耸肩,他瘫了摊手,透过他好像看见了过去的自己。 说来好笑,明明他和越之琼都不熟,但他的确是对越之琼有过一段时间好感的,他知道越之琼很喜欢一本主角是小狐狸的漫画,甚至因此自己也走上了画漫画的道路,但越之琼的眼里只有封云尘,看不见其他人,本就稀里糊涂的暗恋消失的也无影无踪。 “没有恶意,这只是一个好心的提醒。”林秋石说。 毕竟,叔叔做了侄子的替身,知道真相真的不一定能接受 。 “不牢费心。”封期已经抬步离开,脚步声有点沉,关上门的瞬间,他长长叹了口气。 早有预料。 他的长相就足够让越之琼身边的人议论纷纷。 * 越之琼又一次接到来自管家的电话,打来了太多次,最终只能接通。 “自那日宴会后,先生的病情就加重了。”管家的声音带着谴责。 越之琼闻言也不过轻轻“嗯”了一声,他两腿交叠,躺在沙发上,手里捧着本漫画,一旁的小桌子上还放着封期给他煮的红豆汤,特意冰镇过,喝起来会很舒服。 “韦恩先生今天来看先生了,先生说他很想念你,你该来见一见他。”管家对于他的态度已经熟悉,不管他有没有回应,总会自顾自地将所有话说完。 越之琼合上书,回了一句:“知道了。” 他坐起身,弯起的脊背线条漂亮,将那碗红豆汤喝完,换了件衣服,准备去周荣昌常住的那一家私人医院。 韦恩是周荣昌的表哥,亦是外界对于越之琼亲生父亲的怀疑对象,越之琼从前与他相处过一段时间。 他人很随和,早晨时会站在院子里拉小提琴,越之琼和周由都是跟他学的画画。 那一段时间称得上是越之琼回到周家后过得最好的一段时间。 对于周荣昌他没有去见的想法,但是对于这位叔叔,他还算尊敬。 到了医院,越之琼见到了韦恩,他比记忆中老了许多,但依旧是个儒雅绅士,见到了越之琼,他歪着头,抬手拥抱说:“小月亮,好久不见。” 因为越之琼的名字带个越,于是韦恩一直喊他小月亮,喊周由则喊小船。 “韦恩叔叔,好久不见。”越之琼说,他好像完全没看见病床上的周荣昌。 周荣昌的确病情加重了,时不时就会咳嗽几声,停也停不下,这是他年轻时出车祸受得伤,也是在那场车祸中丧失了生育能力,如果没有那场车祸,他不会想起越之琼这个孩子。 也因此,每每想起,情绪总是很差,而过去越之琼就成了他的发泄对象。 “之琼,见到叔叔太高兴连父亲都给忘了啊。”他说。 越之琼朝他扬了扬眉,视线在他发白的嘴唇的扫了眼,然后开心勾唇。 “叔叔,我们到外面聊吧,他需要静养。” 韦恩并不了解他们之间的交锋,过去他同越之琼周由相处时,正是周荣昌事业繁忙期,他只知道他们父子之间因为不常见面而关系一般 。 于是他跟在越之琼的身后离开了病房。 医院总是弥漫着一种说不出的味道,像是消毒水,又或者是其他药水味。 “小月亮,上一次我们见面已经是八年前了,那个时候你还没有这样高,正值青春期,看上去总是充满愤怒。”韦恩打量着越之琼:“你现在看上去状态很好,看来你过得不错。” 莫名其妙地,越之琼想起了封期。 早上时,封期和他说自己该回家了,他几乎呆愣了有四五分钟。 没有了“替身”那一层的身份阻碍,他能够完完全全放松下来和封期相处,他们之间很契合,越之琼甚至觉得不过几日他就长了些肉。 他有些想让封期一直和他住在一起了。 “看来你想到了某个人。”韦恩笑着说。 越之琼点头,因为台风刚走的原因,空气异常的干净,他深吸了一口气,能闻见空气中的花香。 “叔叔,你知道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吗?”越之琼问。 这个问题困惑了他很久,他从前以为喜欢一个人就该像是他对封云尘那样的,可如今回想,又似乎有哪里不对。 但他也不知道对于封期,又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情。 待在封期的身边会让他很放松,有种不管他做什么都会被人理解,不管他说什么封期都会静下来听的感觉。 他喜欢这种相处,甚至依赖,但深藏在依赖之下的还有点想要回避的恐慌。 这究竟算是什么呢? “我想这个问题没有标准答案。” “但你既然会问这个问题,那么你想的那个人对你一定是不同的。” “所以,你不需要去想这个问题,时间会给你答案。” 越之琼愣了愣,突然就释然了,他想不通自己为什么会去找那家咖啡店,想不通为什么会在那个夜晚和封期说他难受,也想不通为什么会愿意和封期重新认识。 但这些都不重要,他只需要知道和封期在一起他很开心,而那些问题总有一日,他回过头去看是会明白的。 “谢谢叔叔。”越之琼踮起脚尖,用鼻尖碰了碰盛开着的蔷薇花。 很香很香。 “我很好奇,你说得那个人是从前你和我说起过的那个人吗?”韦恩说,几年前他们在电话里聊过这个话题,当时越之琼直言自己已经有了喜欢的人,但还在追求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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