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身是白月光他叔》作者:也休休啊 简介: 预收:《白月光他哥总以为我在勾引他》,文案在下面 本文正文已完结,番外不定时更新 所有人人都知道越之琼有一个喜欢了多年的白月光,白月光清冷温柔就是不喜欢他。 后来,白月光出国前对他说:“等我回来,我们就在一起。” 越之琼知道这人要真想在一起,又怎么会让他等呢,他没回答,只摆摆手,心想,他们之间不会再有联系了。 好友得知此事,悄咪咪跟越之琼说,他找了一人,和白月光很像,而且愿意做替身。 越之琼到了咖啡厅。 那个人坐在窗边,穿着简单的白色衬衫,脸上带着副眼镜,窗外雨点稀疏,他垂眸看着一本书,修长手指在浅灰色文字上点过,斯文,干净,像是个贵公子。 最重要的是,他和白月光长得很像,像到越之琼一时分不清。 “有兴趣来场契约恋爱吗?” 越之琼直白额的问话让封期一时愣了神,他是应父母的话来相亲的,他从未想过会是这幅场景。 “好。”可看着眼前人热烈而张扬的眉眼,封期不由自主得答应。 三个月的契约时间让他们互相了解,谁也没再把当初的约定放在心上。 所有人都觉得他们之间不会长久,白月光回来,越之琼又会成为那个追着白月光跑的傻子。 但只有越之琼自己知道,他不会了。 他因为相貌和封期开始,却因为日日的温馨而爱上封期。 不久后,白月光听闻替身传言,他自信满满地回国去找越之琼履行诺言。 越之琼爱他,替身又怎么能和他比。 站在越之琼家的楼下,他一抬头,阳台上越之琼正在和人拥吻,阳光撒在身上,显得他那么好笑。 他冲上楼,咒骂的声音还未从喉咙肿发出,却看见那个替身缓缓转过了身。 “小叔叔……” 预收:《白月光他哥总以为我在勾引他》 文案: 顾伴和凌驰结婚三年,三年中,他们从未同房过,顾伴一直以为那是因为凌驰天生冷淡,可后来他才知道,凌驰有个喜欢了多年的白月光。 自己不过是他被逼无奈结婚的人,他所有的温情自然不可能给他。 而现在,顾伴听说那个白月光要回来了。 顾伴想要跟他离婚,但凌驰却恶意满满地说:“行啊,只要阿遥能跟我在一起,我就和你离婚。” 阿遥是白月光的名字。 * 顾伴听说凌驰之所以没和阿遥在一起,就是因为白月光他哥霍与眠不同意,顾伴心想,如果他能拖住霍与眠,那就能给他们制造机会了。 于是宴会上顾伴主动走到霍与眠面前。 霍与眠穿着身深灰色西装,看他的眼神讽刺而复杂,苦涩的酒递在他面前,说:“你的眼光不太好。” 顾伴没说话,只是在那天之后,他与霍与眠的接触越来越多,他找了许多的借口,例如生病,例如心情不好…… 一次他的指尖无意识触碰到霍与眠的身体,霍与眠握住他的手指,说:“你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吗。” 霍与眠从未见过顾伴这样的人,看上去清冷却总是在暗戳戳勾引他,时不时就要身体接触,时不时便找借口来见自己,表现得那样明显,却又总是摆出副单纯表情。 但毫无疑问,霍与眠被他吸引了。 “离婚吧,顾伴。”霍与眠说,他知道顾伴和凌驰的婚姻形同虚设,凌驰更是毫不在意顾伴。 * 顾伴以为自己成功了一半,只要霍与眠同意阿遥和凌驰在一起,他就可以跟凌驰彻底结束了。 于是,他疯狂在霍与眠身前为凌驰拉好感。 霍与眠心梗至极,顾伴不是在勾引自己吗,为什么总是在自己面前提凌驰,是在欲擒故纵吗? “整日凌驰长凌驰短,顾伴,我不想听见你嘴里出现这个名字,你已经成功了,只要你离婚。” 顾伴误以为霍与眠同意凌驰和阿遥在一起,于是高高兴兴去找凌驰。 凌驰却没答应,目光深深地看着他:“顾伴,我不会同意的。” 凌驰在顾伴与霍与眠的日渐熟悉中,才突然发现原来自己早已习惯了顾伴的存在,他早已离不开顾伴。 顾伴却皱紧了眉头。 鱼死网破好像没有那么难,在霍与眠的帮助下他最终还是成功离了婚。 顾伴自认为与霍与眠已经成了朋友,一日,他收拾好行李,去和霍与眠做最后的告别:“谢谢你这段时间的帮助,我会一直记住你这个朋友的。” 朋友? 霍与眠早已做好顾伴和他告白的准备,原来,所有的一切都不过是他自作多情。 “顾伴,这次不用你勾引我,能给我一个追求你的机会吗?” 勾引?顾伴满脑门问号,自己什么时候勾引过他了?
第1章 暗蓝色的昏暗灯光懒懒打在酒吧里,四周闹哄哄,偶尔灯光闪烁扫过卡座,照在座位中央二十出头的男人的半边脸上 轮廓分明,眼窝深,鼻子高,一张唇饱满却有些发白,显得整个人气色不太好。 舞台上的歌手唱着越之琼完全听不懂的歌,灯光暧昧,更加显得眯眼坐着的越之琼精致脆弱。 身边好友们闹哄哄谈论着林家的二货少爷最近又惹出了什么事,越之琼没兴趣听,他倒了杯酒。 骨节均匀的手指捏着方形的玻璃杯,因为用力,关节处又有些发白。 他的手很好看,因为喜欢玩纸牌,所以也很灵活。 一口酒灌下去,浑身的噪郁都消减了几分。 身边紧挨着他的好友注意到他的兴致低沉,用胳膊肘戳了戳他的半边身子,问:“又在想你那白月光?” “什么白月光,别说的这么恶心。”越之琼懒散靠在椅背上,一双长腿无处安放,只能委屈地交叠在一起。 他说话的时候两只手撑在脑后,习惯性地斜起了眼。 灯光骤然打在他的脸上,这才让人看了个真切,他眼皮上有着一颗暗红的小痣,眼睛一斜,那颗小痣也跟着飞过去。 “是,你就嘴硬吧。”好友宋明清摇摇头。 白月光这个词听起来太美好了,越之琼心里知道,他的确是很喜欢很喜欢封云尘的,说是白月光也不过分,但那是从前。 他已经决定不再喜欢喜欢封云尘了。 越之琼晃了晃腿,脑海里浮现出前几日看见的情景。 他那时候生了场病,封云尘来看他,喜欢的人来看自己,总是让人高兴的,等到要离开的时候,因为生病他没去送,只是站在阳台目送着封云尘离开。 然后就听见他那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弟弟周由去问:“云尘哥,我哥哥他身体好些了吗?” “烧退了。” 周由垂了垂眼,说:“那就好,你知道的,他不太喜欢我,我也只能问你了。” 封云尘站在光下,很是自然地点头:“他就是大少爷脾气,已经被周伯伯宠坏了。” 他是背对着的,越之琼看不清他说这话时脸上是否带上了轻嘲,光是话就足够刺痛。 越之琼最恶心别人喊他大少爷,说他从小受宠,每每听到都反胃的厉害,他从来不是什么少爷,整个周家就没有被宠着长大的人,即便是周由也算不上。 他爸结了几次的婚,最后一次结婚的阿姨带了个孩子,原来姓顾,现在改跟他爸姓周。 记忆里,周由什么都喜欢跟越之琼比,凡是越之琼喜欢的,他都会去尝试,这几年来越之琼一直追着封云尘跑,周由也跟着去追,所以封云尘那群朋友总拿两人相比。 周由是真正按照有钱人家孩子的标准养大的,才艺出众,学习成绩好,还没毕业画就被拍卖出一个好价钱,已经有些名气。 与他相比,在外人眼里的越之琼就不一样了,明明一样大,却是个只有脸的废物。 越之琼不算讨厌周由,起码他喊哥哥的时候还算可爱,他也不介意别人的想法,只是他没想到封云尘也是这样看他,既然如此,这个人也没什么值得喜欢的。 舞台上的乐队已经又换了一首歌,终于是越之琼能听懂的了,只是缠缠绵绵很不符合他此时的心境,听得他脑子发昏。 摇摇头,打起了精神,越之琼食指轻点桌上空了的酒瓶,手腕微用力,酒瓶旋转,瓶口遥遥指向远处。 “真心话大冒险,玩的人坐好。”越之琼话音落下,一圈人围着坐好。 几轮下去,深褐色酒瓶晃晃悠悠转了几个圈儿,最后堪堪指向宋明清面前。 宋明清伸了伸腰,下巴一抬,说:“真心话吧,我怕你们给我指派些乱七八糟的任务。” “真心话啊,那我想想啊。”方才上手转瓶子的张玉隼看了看四周,笑的不怀好意:“说说你这么多年有喜欢过谁吗?” 这个问题没什么意思,宋明清凝眉想了想,笑道:“还真没有。” 话说完,他一边转酒瓶一边仰脸去瞧越之琼,口上说着:“不愧是lucky琼,一次也没轮到。” 他说着,挑战似的转动酒瓶,瓶身晃啷啷转了几圈,竟还真的慢慢指向了越之琼。 越之琼掀了掀眼皮,坐了这么久,他也有些困了,刚好可以来点刺激的:“大冒险。” “好嘞。”宋明清嬉笑着,他点了点桌子,思索了几秒钟,突然朝酒吧门口一指,说:“从现在开始,进门第五个,你过去跟他告白,怎么样?” 越之琼一拍腿,站起身:“好好看着啊。” 还没来得及过去,就见酒吧门口一连串进了一群人,身旁张玉隼和宋明清小声数着,该数到五的时候,脸色突然变了,数字在嘴里嗫嚅了半天,也没说出来。 最终还是宋明清张了张嘴:“换一个吧。” “不用,就他。”越之琼长腿一迈,丢下四个字就朝那边走过去,他背对着宋明清他们,没人看得清楚他此刻的表情是否依旧懒散。 或许他和封云尘还真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缘分,进门的第五人刚好就是封云尘。 越之琼刚喝了不少酒,脑子虽清醒,走起路来身子却有些晃。 一头银色的短发被光照的发蓝,他手上酒杯还没放下,就这么直接站到了封云尘面前,抬了抬握着酒杯的手腕,酒液随之在杯子里晃动,头顶闪烁的光将他脸照的朦胧。 封云尘皱紧眉头,跟他一起来的人都摆出副看好戏的面孔,又想起周由受伤的脸,心口就涌出一团火,开口就要质问。 可话没说出口,越之琼先冲他抬了抬下巴,眼皮子上的那颗红痣也跟着晃了晃,封云尘突然就说不出话来。 “我喜欢你。”越之琼一只手插着兜,懒懒散散说完话也不管其他人是什么表情,自己先是转过了身,将手中酒一口喝干,晃晃悠悠准备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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