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穿着白色衬衫的人,坐在蒙弄前方,静静地看着他。 等蒙弄好不容易写完试卷,举起胳膊要欢呼时,那人才伸手指了指蒙弄的试卷: “这里写错了。” 十几岁的蒙弄发出撒娇般的抱怨声,向前倾身,趴在桌上。 “我不要写卷子,我想出去玩。” 穿衬衫的男人低声笑了,因为笑声非常温柔,蒙弄不禁抬头望去。 梦里看不清他的脸。 只能看见那人伸过来的手指:长而瘦,骨节分明,指甲修剪得干净整齐。无名指上有一颗很浅的痣。 那双很漂亮的手抚摸着他的头发,蒙弄隐约知道这人是谁,因为非常信任他,蒙弄没有躲避,甚至抬着头让他摸自己。 见状那人笑了,他从前面的椅子上站起来,俯着身,靠近蒙弄。 像是要有话要对蒙弄说一样,那人侧过头,嘴唇逐渐靠近蒙弄的耳边。 只听到皮肤之间触碰的声音,蒙弄不禁睁大了眼睛。 那人很湿润地亲了蒙弄一下,离开时还用牙轻咬蒙弄的耳骨。 “蒙弄,快写。写完我会给你奖励的。” 他一只手撑在书桌上,另外一只手松开自己的领带。 因为身体前倾,一条银色的项链从领口掉了出来,在蒙弄眼前晃来晃去。 平视前方,一眼就看见了项链上银色的犬形吊坠。 蒙弄认出这是父亲送给自己的遗物,明明是自己的东西,可戴在那人身上,蒙弄却没有感觉不适,似乎那本就应该由他来佩戴。 蒙弄一把抓住晃动的项链,反手将面前的人推倒在堆满了自己试卷的桌上。 那人搂住蒙弄的肩,看不清脸,却能听见他的笑声,让蒙弄感到十分安全。 “我现在就要奖励,我要你摸我的头发。” 蒙弄把脸埋在那人胸前,咬住项链上的吊坠,轻轻含在口中…… “叮铃——” 蒙弄猛地睁开眼睛,从梦中惊醒。 这一觉睡得太沉,他的脑子都是懵的,好一会儿都缓不过神来。 蒙弄在叮铃声中坐起,用手撑住额头。 怎么会做这样的梦呢? 梦里的细节逼真到可怕,甚至出现了那条项链,还有无名指处有浅痣男人。 毫无疑问,梦里的另外一个主角,就是宁持之。 至于那条项链。 蒙弄叹了口气,用手捏了捏眉心。 自蒙弄有记忆以来,就没怎么见过自己的父亲。 蒙爸爸生了重病,大部分时间都是躺在医院,处于昏迷状态。一家人忙于照顾蒙爸爸,根本没有时间陪着蒙弄,又担心蒙弄会被感染,也不允许他去医院,只把他一个人留在家里。 小时候的蒙弄无法忍受这种寂寞,哭闹无果后,蒙弄下定决心要收养一条流浪狗,被暴力拒绝。 不知怎么蒙爸爸知道了这件事,没过几日,父亲便叫蒙弄来医院,他抱着蒙弄坐在自己的病床上。 那时的父亲被病痛折磨,虚弱得不像是Alpha,脸上有让人担心的红晕,但笑起来却十分温柔。 蒙爸爸从口袋里拿出一条银色的项链,挂在蒙弄的脖子上。 “对不起,不能让我们宝贝养宠物。不过这条项链上有一只小狗呢,让它来陪你好不好。” 项链上挂着一只四肢粗壮的豆眉小犬,憨态可掬。 印象里父亲唯一一次送自己的礼物,就是那条项链。 尽管只是便宜的银质项链,蒙弄却非常珍惜,视为珍宝。 在那场可怕的车祸中,他把项链弄丢了。 最初蒙弄还以为,自己是在意识不清醒时把项链交给了方恒,但后来发现不是。 那条项链就这么凭空消失。 总而言之,绝不可能出现在宁持之脖子上。 他真的是做了个很奇怪的梦…… 刚醒来的蒙弄脑子很乱。 他听着门口不间歇的“叮铃”声,还在疑惑这是什么。 很快的,叮铃声就变成敲门声,有人在门外喊:“蒙弄,开门,我是方恒。” 原来是宾馆的门铃在响。 不过,方恒怎么知道自己住在这里? 蒙弄有点回不过神来,缓缓站起身,打开门。 门外站着一个学生打扮的卷发男子,戴着厚框黑边眼镜,笑得很温暖,正是蒙弄的好友方恒。 蒙弄:“你怎么来了?” “我来给你送好吃的。” 方恒提起手里的保温盒,晃了晃,刚要说什么,忽然皱了皱眉。 “蒙弄,你几天没洗澡啦?” “……” “算了,你先吃点东西,然后再去洗个澡。” “我不想吃东西,也不想洗澡。” “哇,就算我和你很熟了,你也不能这么随意吧。” 方恒跨过玄关还没来得及收拾的行李箱,拉开窗帘。 阳光照进房间,方恒看到这毫无生活痕迹的房间后,不禁叹了口气: “诶,你这几天到底是怎么活下来的?” “……” “别说你了,宁持之那边也是够出格的,”方恒道,“他二十几岁的时候玩极限运动也就罢了,但是最近又跑去搞这些不要命的运动,真的以为自己有九条命……我说你们一个两个的,怎么一点都不爱惜自己呢。” 听到宁持之的名字,蒙弄的心像是被针扎一样痛。 他沉默地躺回床上。 也许是光线太刺眼,蒙弄眯了眯眼睛,眼框很热,拥挤感明显。 翻身侧躺着,就有温热的液体夺眶而出。 没听到蒙弄回应,方恒回头去看,就见到蒙弄躺在床上,默默地掉眼泪。 方恒又叹了口气。 他坐在床边的椅子上,等蒙弄平静点,就打算用勺子喂他喝粥。 蒙弄拒绝。 方恒道:“如果你不吃东西,我只能打电话给宁持之,让他来喂你啦。” 蒙弄一听,心里很烦:“不要打扰他。” “他才是你法律上的老婆,不打扰他打扰谁?” “……” 蒙弄张张口想说什么,又觉得算了,无奈地坐起来,胡乱吃了点东西。 他吃东西的时候,方恒去浴室刷洗浴缸,还放了水,让蒙弄进去泡澡。 蒙弄实在是懒得动,闭着眼躺在浴缸里,像是某种宠物,一动不动。 半个小时后,方恒就看见蒙弄保持之前的姿势,仰躺在浴缸里,似乎是睡着了。 方恒骂骂咧咧地蹲在浴室里给蒙弄洗头。 连着洗了三次,才把蒙弄的头发洗干净。 “就应该让宁持之过来收拾你。如果是宁持之在这儿,你肯定不会这样。” “你在说什么……” “就是这样啊,”方恒道,“你只在意自己在宁持之面前的形象,其他人你都不在乎。” 蒙弄沉默。 他惊觉方恒说得很有道理。 蒙弄能清晰回忆起自己与宁持之相处时的一切细节,包括两人的穿着,做了什么,吃了什么东西。 可是其他人,甚至包括方恒在内,蒙弄都记不清。 他记得一个月前宁持之在公司接自己下班时穿得红色鞋底皮鞋,却想不起上一次与方恒见面是什么时候。 “你很喜欢宁持之吧,所以现在才会这么难过。”方恒道,“既然如此,为什么要提离婚的事,保持现状不好吗?” 蒙弄不自在地坐直身体,捧着水洗脸。 “……他值得更好的,不应该在我身上浪费时间。” “你哪里比不上其他人?更何况宁持之喜欢你。” 蒙弄低着头,忽然道:“方恒。” “嗯?” “你知道吗,之前我以为,我喜欢你。” “……” 方恒给蒙弄冲洗头发的手一顿,很快反应过来: “哈哈,我真的不知道。什么时候?” “我出车祸那年,你来看过我吧。那时候我的情况很糟糕,你还安慰了我。” “时间过去太久,我都记不清了。”方恒问,“就因为这个?” “嗯。” 方恒沉默了一会儿,说:“谢谢你。不过比起喜欢,这种情感更像是移情。” 蒙弄一怔。 方恒道:“那时候的你太渴望爱情,无论是谁对你好一些,你都会爱上对方的。但这并不是喜欢。” “也许你说的对。”蒙弄闭着眼,顿了顿,说,“你都记不清了,可是我却记得清清楚楚。最起码在病房里,那一刻,我真的非常非常喜欢你。” 方恒看着蒙弄,认真道:“你怎么能确定那一刻的我就是我?说不定你记错了,说不定其实是别人。” “有可能,那时候我伤得太重,昏昏沉沉的。不过,喜欢,爱情……到底是什么?我有点弄不明白了。” “……” 蒙弄低着头,说: “在我第一次和宁持之表白时,他毫不犹豫地拒绝了我。可是很快我就分化成了Alpha,从基因角度来说,我变成了他的‘灵魂伴侣’。自那之后宁持之才开始关注我,在信息素的影响下,他对我亲近,妥协,臣服。可这是喜欢吗?” 蒙弄用手捂着自己的眼睛: “他对我的感情到底算什么……只不过是,这一次伤得太重的人变成了宁持之罢了。” 作者有话要说: 耶耶,he就在前方
第51章 方恒沉默了一会儿,道: “宁持之阅历丰富,应该不会混淆这样的感情。” 蒙弄没说话,心里却想,你又不是宁持之,怎么知道? 方恒简直都要替宁持之苦恼了: “唉,‘喜欢的人’与‘灵魂伴侣’恰好是同一个人,这种情况下,很难能让你明确感觉到被区分对待啊。说到底,他要怎么做,你才会觉得他真的爱你?” “……我不知道。不过说这些也没什么意义了,反正我……” 蒙弄低下头,看水中自己的倒影。 虽然这么说有些自大,不过其实蒙弄对自己相貌不错、讨人喜欢这件事有清楚的认知。对待除了宁持之以外的人,他都能冷静、自信的处理双方关系。 唯独面对宁持之;偏偏是他…… “对啦,”方恒转移话题,“我给你寄的硬盘,你看过了吗?” 话题转得太突然,蒙弄迟钝地思考了一会儿,才想起方恒说的硬盘是什么。 他摇摇头。 这几天蒙弄连吃饭的心情都没有,更没兴致看什么纪录片了。 “你有空就看看。” 方恒放下花洒龙头,站起身捶捶酸痛的腰:“不说这些了。蒙弄,你辞职后有什么打算?” 蒙弄还没想好,但他暂时不想工作。 他的时间不多了,剩下的时间蒙弄希望能做自己喜欢的事情。 “如果没有计划,那等会儿你收拾行李,先去我家住几天,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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