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他害死了妈妈。 这之后他从家里消失了,没日没夜地找人干架,他躲着孟横,不停地流窜,奔跑,挥拳。 没钱花,就去抢那些敲诈学生的混混,揍得那些人现在看见他都躲,没地方住,就和乞丐抢地盘。 他成了这条街臭名昭著的恶犬。 看什么都不顺眼,活也活得没意思,可又死不成,他还有姐姐。如果他也不在了,只剩姐姐一个,她一定会把责任都揽到她身上。 可孟舟知道,错的是他,是他命太硬、太独。 十岁生日的时候,家里和爷爷那边还很亲,爷爷喜欢大排场,在市里的大酒楼摆宴席,为亲孙子庆生,老人迷信,还找大师给孟舟算命,说要讨个彩头。 谁知大师说,这孩子天煞孤星,花团锦簇都是过眼云烟。太没眼色了,饭桌上大人们脸色都不太好看。十岁的孟舟正是唯我独尊的年纪,哪信这个?他甚至听不大懂那些文绉绉的用词。 哪知道后来先是和爷爷闹掰了,后来爸爸病逝,姐姐遇到那个姓秦的,再是妈妈…… 不信也得信了。 从十岁到十七岁,孟舟始终想不通、解不透命运这道大题,只能粗暴地把所有东西连缀成因果关系,得出一个简单的答案,那个大师说得没错。 青青紫紫的伤痕叠伤痕,像年轮一样记录他那个狂乱的夏天,这些简单粗暴的刺激,让他的神经不至于完全坏死。 三伏天,孟舟被一伙人堵在巷口,懒抬眼皮,对方呼朋唤友,信誓旦旦说要报之前的仇。 他早不记得那人和自己有什么仇,也不在乎,打就打,喊什么口号。那时他打架全凭一股狠劲,没什么招术,没多久就跟落了染缸似的,满身血汗黏得衣服血色斑斓,又痛又痒,脏得不能看。 在外流浪,衣服脏了,换起来很麻烦的。 孟舟纳闷自己怎么想这样的小事,身体已经像道风朝那群人冲过去。 然而,风突然静止了。 一只大手揪住了他的后脖子,拎他跟拎小狗崽似的,毫不费力。 那是于湛波的手。 他体型伟健,肌肉把短衫撑得绷紧,手上拎着孟舟这么个半大小子,走路还飞快,步子奇大,又稳健得像百里挑一的骏马,昂首挺胸,势不可挡,仿佛有无穷的精力。 这是人吗?夸父也不过如此吧? 转眼,于湛波抓着孟舟离开了那条暗巷,带他离开了泥潭一般的生活。 再回到这条街时,孟舟有了一个崭新的身份——线人。奉旨流浪的野狗,还是不爱回家,却不再到处挑事打架,反倒主动去亲近之前那些混混,他把这条街当作自己的新学校,从头开始收小弟。 而促成这些转变的人,正是墓碑上那个神采飞扬的警察。 这样的人,为什么也会死? “哇,好帅……”何观澜看着于湛波的照片感慨。 这身感叹叫孟舟从回忆里抬起头来,他搓了一把有点冷下来的脸,重新笑开来:“那当然,于叔在我心里,是世界上最帅的人。” “哟,于叔最帅,那江店长呢?”孟横斜睨他一眼,脸上掩不住的跃跃欲试,明晃晃写着说错一句话,她就去告状的意图。 孟舟回她一个白眼,这女人和小时候一个样,爱打小报告。他不怕她,气定神闲说:“哪有你这样比的?根本是两个方向,于叔是帅,江店长那叫美。” 他指了指自己领带夹上的茉莉花,迎风张开双臂,豪横得仿佛已经坐拥天下:“你们看,这花是江美人亲手给朕别的,你们就没有这个福分。” 美人留花,原来天煞孤星也会有这么一天,孟舟心想,那个大师到底是不准的。
第31章 茉莉花领带夹 夏季天亮的时间总是很早,早上孟舟在花店买完向日葵,也不过是七点多,外面已经亮堂堂,热气渐渐升腾。 他正要走,衣摆忽然被江星野扯住。 “干嘛?这就舍不得我了?”孟舟含笑转回身,开口取笑一句,眼前忽地一花,颈下的领带飞了起来,被瞎子指尖勾去。 江星野的手很美,修长笔直,莹润光滑,指甲略长,但是形状修剪得恰到好处,方便折断花枝,掐人腰的时候,很容易留下指印。 他的骨节并不像一般男人那么凸出,大半隐在皮下,只略有些不平,看起来柔弱无骨似的。 不过,酒吧那一晚,孟舟在这手上栽过跟头,知道它其实一点也不柔弱。 现在这双手,缓缓松开打好的领带,两段黑色真丝绸带,滑落白生生的手里,黑白配,很养眼。 干什么啊,大庭广众的,怎么就开始脱人衣服? 孟舟眉稍一扬,舔了舔干燥的唇,佯装镇定地环顾四周:何观澜嫌他在江星野这磨蹭,早带着向日葵踩着铜铃声离店,在橱窗外等着;莓莓老实提壶浇花,眼观鼻,鼻观口,口观花;其他店员也各忙各的,早上刚开店,有很多事要做的。 很好,没人看他们。 大家都在忙正事,只有江星野垂眉敛目,唇角噙笑,慢慢地松一根领带,又慢慢地打结。 细瘦的手指,像梭子一样在两段领带缝隙里来回,时而拂过光滑的真丝,时而有力地挑动成结。 看得孟舟莫名羡慕起这根领带。 死物仿佛在他手里活了起来,随他跳一场探戈,踏着悉悉窣窣的节奏,勾连纠缠,拉扯牵引。 就在领带被江星野猛地拉紧的瞬间,孟舟仿佛站不稳似的,身躯向前倾倒,一手圈住江店长的腰,一手捉起他的手,送到唇边亲了上去。 他的指尖飘着花香,是甜的。 孟舟细细地啄吻、舔舐,从指尖渐次游走到指节,再到手背、手腕,掠到掌心又来一遍,绝不落下一处。江星野的手似乎刚洗过,干净得像有一台手术等着他去做,也不知是为了工作做准备,还是早等着他来品尝,吃起来微凉,稍带一些水汽,像热的发昏时贴上脸颊的冷饮,舒服。 他抬眼看向江星野,男人倒是面色如常,又来了不是?之前装不认识他,现在装无动于衷,狡猾的狐狸。 只是可惜对方瞧不见自己的痴态,看不到他此刻眼里流动的潮水。 孟舟垂下眼,犬牙轻啮,就听见江星野轻嘶一口气,低得只有他能听见。他满意了,正要笑,脸颊忽被江星野的虎口卡住,指甲深陷颊肉,迫使他滑稽地嘟起嘴来。 江星野轻笑道:“孟先生,自重。” 这怎么能怪他,明明是瞎子勾引在先,孟舟艰难地用嘟嘟嘴申辩:“彼此彼……” 话还没说完,嘟嘟嘴就被瞎子低头啃了一口,唇肉都挤在一块,正好被他一锅端。 领带不知不觉已经打好,孟舟低头一看,比之前自己弄的精致得多,他实在不擅长做这些。 奇的是,上面还夹了一枚领带夹,少见的木制,表面木纹清晰,打磨得光滑温润,一端还嵌着一簇茉莉花。 花鲜嫩嫩的,花瓣微微颤动,玲珑清香,嵌在平直的领带夹上,中合了领带夹的硬朗,添上几分自然的柔美。 “这是今天送你的赠品,”江星野的手在领带夹上一按,贴着孟舟的胸膛说,“既然是去看故人,那就打扮得好看点。” 孟舟没告诉他今天去给谁扫墓,只说是和爸妈一样重要的故人,他愣了愣,半天才回过神:“你什么时候给我夹的?手也太快了。” 其实他想问的不是这个,这赠品明显不是工厂流水线产品,大概率是江星野的手作。他知道,江星野常在个人微博上发一些他的花艺作品,大部分是插花,偶尔有些手作花礼。 有不少粉丝问他怎么卖,他都回复手作做得慢,多有瑕疵,自己私下玩的,不值得买。 话说得谦虚圆满,可偷窥人家微博的孟舟却认为,哪里是不值得买,是这些独一无二的漂亮手作,江星野只想留给自己吧。 当时眼馋了很久,今天这些非卖品,就这么到手了?为什么江星野会送他这个? 孟舟心里一动,忽然又不想问了。 江星野笑弯眼睛:“是你分心了,不是我快。”“快”字的音被他咬得有点重,显出几分暧昧不清又斤斤计较的警告。 孟舟嘴角一抽,总觉得他意有所指,但是看这人一脸坦荡,只能腹诽,是是是,不快不快,他有时候倒宁愿他快点,免得自己太磋磨。 虽然茉莉花领带夹独他一份,但孟横和何观澜也分到了方便别在衣襟上的茉莉胸针,江店长做事就是这么滴水不漏,却并不掩饰他的偏袒。 从市区开车到墓园,孟横就瞧着孟舟一路没少摸那个领带夹,这会儿到了于湛波墓前,还要显摆,早翻了无数个白眼。 她凑到何观澜身边,指着孟舟的背影,像和闺蜜分享八卦似的悄声说:“你瞧他翘尾巴的样子,睡过了就是不一般,啧啧。” 何观澜被她突然靠近,又惊又喜又不好意思,脸上还得强撑镇定,说:“睡、睡过了?什、什么时候?” “就是红人节的时候呗,你是没瞧见,红人节都结束了,小舟还和江店长赖在酒吧休息室,一晚上没出来,第二天也是快到下午才回家,啧啧,”孟横瞥一眼何观澜,“你们男同都这么猛的吗?” 何观澜心里骂道,他们男同关他直男屁事?蓦地想起自己的女装小0人设,顿时有苦说不出,好半天才从牙缝里挤出话来:“咳……那我不好说,毕竟我和大哥不一样,我在下面的……” 孟横忽然抓住何观澜的肩膀:“说到这个……” “怎么?”何观澜不明所以,只感觉她的美甲扣进肉里,疼得他开心。 孟横揪起何观澜的耳朵,对着他的耳道轻声笑道:“我怀疑,小舟也是下面那个。” 女人温热的吐息暖洋洋钻进耳蜗,太热了,何观澜身体麻了半边,半天没捋明白她的话,什么?什么在下面? 他颤颤地重新审视起孟舟,此时孟舟刚给墓碑鞠完躬,直起身,是标准的倒三角身材,宽肩窄腰大长腿,肌肉潜伏在黑西装下,蓄势待发。一头黑发水滑光亮,精干地拢在脑后,多出一缕头发扎不住,从额角垂到颊边,显得脸越发巴掌大小,潇洒又不羁。 孟舟察觉到什么,黑白分明的眼睛斜过来,瞪了何观澜一眼:“看什么看?” 何观澜噎住,这么凶,怎么在下面啊?以他浅薄的直男知识储备,想象不出。 可孟横仍在说:“别看小舟现在人模狗样的,那天他回来,我问他前一晚怎么没回家,那脸一下红得跟红灯区似的。好心让他去换家居服吧,还扭扭捏捏,我就留了个心眼,偷偷瞟了一下他换衣服,啧啧,虽然只是一闪而过,但那印子……实在是惨不忍睹。” 说是惨不忍睹,孟横的嘴角却翘得比谁都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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