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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物留痕

时间:2023-08-22 06:00:48  状态:完结  作者:汉堡年糕

  他转身看着那条通往二楼的楼梯,此时夕阳已经落下了山,屋子里灯光昏暗,二楼的楼梯口黑沉沉的,仿佛一张吞噬生命的巨口。

  忽然他好像想到什么似的,提起手里的勘查灯照向了楼梯的角落。

  ***

  “死者一共六人,根据胃内容物和尸体温度判断,死亡时间均在凌晨两点至凌晨三点之间。”唐邵源把几张血淋淋的照片一字排开放在投影仪上,面对着坐在会议室里的路铮等人简明扼要地叙述道:“按照年龄顺序,一号被害人龚自强,男,73岁,死亡原因是锐器划破颈动脉导致的失血性休克,二号被害人陈阿芬,女,68岁,死亡原因同上。两人被发现的位置在一楼卧室,凶器是同一件,很可能是普通家用菜刀。凶手心理素质很好,下手毫不犹豫,一击毙命,现场没有太多挣扎痕迹。”

  “二楼死者有四人,主卧室死亡的被害人三号詹佳和,男,45岁,死亡原因也是锐器划破颈动脉导致的失血性休克,身上没有其他伤痕,从体内检测出了安眠药成分。四号被害人龚云璐,女,39岁。失血性休克死亡,身上有多处锐器伤和软组织挫伤,主要致死伤口同样是在颈部,死前应该和凶手进行了激烈的搏斗。死者身上衣物有大量破损,阴道拭子没有提取到男性DNA,排除死前发生性行为的可能性。从伤口皮瓣判断,两人身上的伤口和楼下两位老人身上的伤口一样是同一把菜刀造成的。”

  “重点在这里——”唐邵源又重新往投影仪上夹了几张照片:“未成年死者两名。五号被害人詹明远,男,12岁,死亡原因是颅脑开放性损伤。”

  “凶器是铁质的,有圆柱形的部分,推测为家用榔头。六号被害人詹明菲为同一凶器所杀,致死原因同样是颅脑开放性损伤。介于现场出现了两种凶器,很有可能嫌疑人的人数为两人或以上。”

  会议室里坐着的几名宁海市刑警一时间都皱起了眉头,有几人揉了揉眼睛,几乎不忍心看那残忍的凶案现场。

  一边的路铮则是皱起了眉头。颅脑开放性损伤和失血性休克死亡不一样,詹明远的头颅受到了重物猛烈的击打,这种程度下按理来说当场即会毙命,可是他总觉得有点不对劲。

  “师兄。”

  忽然之间一个轻轻的声音打断了他的思绪,路铮抬头一看,唐邵源正微微垂着眼睛看着他,目光很专注:“有什么想法吗?”

  瞬间大家的视线都集中在了路铮的脸上。

  “咳咳。”路铮咳嗽了一声,稍微组织了一下语言:“我在勘察现场的时候发现詹明远的床铺上抹得都是血,比较凌乱,和詹明菲有很大不同。如果说是开放性颅脑损伤导致当场死亡的话,这些挣扎痕迹是怎么回事呢?”

  作者有话要说:

  看到大家昨天的留言啦,有几条是打趣小唐同学的神奇卷毛的,其实大家咨询一下周围自来卷的朋友们,就会发现他们大部分都是人形自走的晴雨表,头发卷度和空气湿度是正相关的……

  原因是人类毛发中的相邻的角质蛋白束之间可以以氢键结合,潮湿的空气中有更多的水分子,所以在潮湿天气里角质蛋白束之间更容易形成氢键,当这种氢键量足够多的时候,头发就会产生更多弯曲……当然,这种键结合力比较弱,所以干了之后就又恢复了,嘎嘎嘎

  不过卷发的小伙伴们不要觉得苦恼,你们的头发为科学做出了重大贡献,十八世纪有一位满头小卷毛的瑞士科学家索绪尔,就以此为原理,发明了人类历史上第一个毛发湿度计……


第12章

  路铮话说完才意识到自己询问的语气有点儿像是在打脸,不过案子要紧他也管不了那么多。

  “师兄和我正好想到一起去了。”

  谁曾想听完路铮的话,唐邵源竟露出了非常高兴的神色,眼神里隐隐有些热切:“我也是这样觉得的,所以就在詹明远的床上仔细翻找了一下。”

  一边说着,唐邵源撤下了几张照片,换上了一张特写,红红的一片,路铮忍不住眯了一下眼睛。

  照片上有黑色的头发,大部分被染成红色的白色织物,还有一些深红褐色的块状物。

  “这是我在现场詹明远的死亡现场发现的,这张图片是詹明远的枕头,在枕头上我发现了异常—詹明远的枕头是非常柔软,吸水性很好的彩棉材质,但是上面堆积了很多胶状的血块,这和一个一击毙命的开放性颅脑损伤现场不相吻合。”

  魏雄风的脑洞一向比较清奇,闻言好奇地问道:“是因为凶手加了盐,或者泼了热水吗?”

  整个屋内的警官都被这句话给恶心着了,连路铮都忍不住面露嫌弃。

  “为啥啊,组长?”大雄很是委屈:“我小时候看过我奶奶做猪血,就这个步骤啊。”

  站在台上的唐邵源也有些忍无可忍,理都不理他直接接下去说:“这里出现凝固的血块,是因为伤口的血液出现了二次凝结,也就是说詹明远头部被击中的第一下并没有死亡,在大量失血的情况下他有一定的挣扎,造成了床铺上挣扎的痕迹。”

  “从出血量计算,他是在被击打第一次后十五分钟遭到了第二次头部重击,然后当场死亡的。”

  耿老大挠了挠下巴,思忖片刻道:“这说明几个问题,第一,凶手心理素质极佳,且不是图财而来,目的就是致詹佳和一家老小于死地。而且作案后还能冷静检查受害人有没有彻底死亡,这是一个很难对付的凶手。”

  “第二,”路铮在一边接下话茬:“杀害詹明远,詹明菲的凶手可能是个女人。”

  一瞬间所有的目光都集中在了路铮身上。

  “小路怎么想的?”耿志忠颇为惊讶:“我本来想说的是凶手可能体型不太强壮。”

  路铮没想到自己和耿志忠竟然想岔了,一时间有点不好意思,不过此时唐邵源已经说完了他的结论,他便索性拎着材料放到了投影仪上。

  “之前邵源提到,凶手有两人以上。根据犯罪心理学原理,使用菜刀杀害四位成年人的大概率是同一凶手,而使用榔头杀害两个小孩的应该是另一位凶手。从这个对象分配上我们就能看出来两位凶手之间应该有比较明显的力量差距。更何况凶手第一次使用榔头试图杀害詹明远的时候还没能成功。”

  “我和雄风发现,现场有被清理过的痕迹,问题就在这里,鲁米诺显示本来地上应该都是血,作案后却被打扫得如此干净—如果只是为了掩饰血足印,用拖把抹抹也就够了,而现在的地板是这样的。”

  路铮一边说,一边把照片放在投影仪上,雪白的瓷砖地一尘不染,二楼地板也非常干净,除了缝隙里的一点褐红,简直看不出这是一个凶残的案发现场。

  魏雄风又开始卖蠢:“凶手和唐邵源一样是个洁癖?”

  “不排除这个可能。”路铮挺有耐性地回了一句:“但是我觉得,一个力气不大,而且作案后能从容地打扫干净这个现场的凶手,很可能是一个和这个家庭熟悉的,且会做家务,有下意识整理动作的人。”

  “女人…”田子尧皱着眉头,无意识地念叨出了声音。

  “对,整个现场都给人一种有一个女人存在的感觉。”路铮点点头,撤下了照片,换上了两张新的:“最关键的证据在这里,那就是我在楼梯侧面还有二楼主卧室发现了两个加尘鞋印,一左一右,都是39码的解放鞋。”

  “这不能肯定吧。”田子尧显然没那么容易被说服,他看了看面前摊开的笔记本,手里的圆珠笔被他按得哗啦哗啦直响:“我们队里的小吴,脚也是39的,男人个子矮一点39码也够了。”

  被点到名的是一个站在后排的矮个儿法医,此刻正傻乎乎地张着嘴,在身边两个超过一米八的高壮刑警的衬托下显得格外娇小。

  “的确。但是大家请看,”路铮点点一张照片的边缘:“这个左脚鞋印,边缘模糊,中间清晰,而这个右脚鞋印,边缘清晰,中间虚空—这两个鞋印都是典型的伪装鞋印!”

  唐邵源等人听到这里均是眼睛一亮。

  “留下这两个脚印的不是一个人,其中一人的真实鞋码应该在43码左右,另一人在36码左右。36码鞋,力气小,作案后有打扫动作,这些一综合我们就可以得到结论,这很可能是一名女性犯罪嫌疑人。”

  “能确认嫌疑人年龄范围吗?”

  耿志忠听到这儿颇为激动,忽然想起来之前在其他痕检员那里听到的说法,水平厉害的痕检看鞋印足印就能分辨留下印记的人的年龄和体态特征,赶紧扭头问。

  路铮面带遗憾地摇了摇头:“这两枚足印不够完整,只有排除价值没有比对价值。36码足尖部分模糊,43码脚趾部分有缺失,年龄没法估算,不过身高一个在160左右,一个在175到180左右,女性体态偏瘦,男性体态中等。”

  时间紧急,路铮手里还有一些痕迹物证还需要进一步的检验,现在也说不出来个子丑寅卯,便点头示意魏雄风继续。

  魏雄风看起来有点蔫,睁着两只全是血丝的眼睛郁闷地吐槽:“最近这两个案子我这里都没什么抓手。一路过去虽然这个小区里里外外有不少摄像头,但是物业表示因为这是新建的小区,摄像头刚装上,还没来得及投入使用,所以没有办法通过监控锁定嫌疑人。”

  “最倒霉的是一路追出小区的马路也是新铺的,东西走向。只有西边有监控探头,东边的坏了,我已经带着兄弟们检查了昨晚凌晨一点到今天早上五点西侧路口的所有视频,没有发现可疑车辆或人群。东边的还在做延展。”

  “好的,大雄带着宁海的弟兄继续,然后我们这边围绕詹佳和夫妇的社会关系继续追踪,目前定性为情仇杀。小路,小唐你们和田队长他们那边的技术人员交接一下,看看能不能找到鞋子和凶器的出处。”耿志忠三下五除二交代完了接下去的任务:“现在散会,明早七点集合开工!”

  时钟已经指向了半夜两点。

  一行人从案发现场出来就一直在忙活,连口饭都没吃上。宁海刑警队的几个小弟很上道地跑出去买了点夜宵,有鸡汤馄饨也有炒面,直接拎到了会议室。

  乍一放松,路铮也觉得饿的慌,坐下挑了一碗馄饨。

  “师兄你们吃,我不饿,出去抽根烟。”唐邵源喝了口水起身,拉开门走了出去。

  魏雄风坐在路铮的左手边,一边呼噜呼噜地吸着炒面,一边悄悄怼了怼路铮的手臂:

  “组长,你知道唐邵源为啥不吃吗?”

  路铮的神魂都被面前的食物占领了,此刻正专心拆着馄饨的塑料盒包装,无暇他顾。只是“嗯?”了一声勉强算做回答。

  大雄不愧是组里排名第一的话唠,没人捧场也滔滔不绝:“他怕胖!我跟你说,我就没见过比他更能穷讲究的老爷们儿。不光这个,他出门还自带枕巾,嫌弃人家旅馆不干净。上次我跟他睡一屋,他还非让我换了裤子才能坐他的床,还有更牛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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