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叫伏草的作者留给林湘湘的纸条,上面描述的正是终局时凶手把侦探引到中心位置,当着他面拿出他爱人头骨把玩并细细述说这个头骨有多好用的场景。 而最后的那句话,也是凶手留给侦探的。 在那本书中,侦探的爱人意外死亡,三年后墓地被人挖开,尸体还在,头骨却不知去向。侦探在寻找头骨的过程中,逐渐发现爱人的死亡并不是意外。 结局中侦探发狂杀掉凶手,最后抱着爱人的头骨不知去向。 以林湘湘对作者的痴迷程度,在她看到那段摘抄,以及最后那句话时,会认为自己的偶像是约她到那个地方见面也不奇怪——尤其是,那个作者以这种方式约粉丝见面已经不是第一次。 —— 庄笙照着导航来到那个中心位置,发现是座维修中的教堂,外围挖了许多坑,应该是用来移植树木。门口放着牌子:整修中,行人勿进。周围也没有什么人。 庄笙推开沉重的铁门,一股腐朽潮湿的气味扑面而来。庄笙在门口顿了顿,适应里面昏暗的光线后才踏步而入。 里面没有灯,只有从窗户透入的光线,光线中能看到灰尘飞扬——相比外面的坑坑洼洼,里面虽然气味不怎么样,但看起来还很整洁。 踩在木地板上发出清晰的“啪嗒”声,似乎还能听到回声。庄笙走到中间停下脚步,环顾一圈,没有看到任何人影。他皱了皱,想着是不是有人恶作剧,抬手看了下时间:离他收到那条短信已经过去四十分钟。也就是说,如果那条短信上所说是真的,那么林湘湘就只还剩下二十分钟的生命。 难道是他推测的地点出现错误?正这样想着,空荡荡的教堂忽然响起一阵清脆的铃声,那是一首儿歌: “小兔子乖乖,把门儿开开,快点儿开开,我要进来……” 庄笙顿了顿,朝着声音传来方向找去,然后在一排坐椅中间发现只红色手机,手机旁还有一个化装盒。那是个款式很老的手机,有按键的那种,装在一个塑料袋里,按键没有太大磨损。但边缘磕碰比较严重,甚至连屏幕也裂得有如蜘蛛网。 铃声响了几下便停了,跳出一条短信。庄笙在蛛网般的屏幕上仔细辨认,短信只有四个字: 谁的手机。 庄笙看了眼号码,跟那个发信息到他手机上的是同一个号码。 他拿起椅子上的手机翻转着看了看,除了那条短信,这个手机的通讯记录干干净净,什么都没有。他打开旁边的化妆盒,里面放着口红粉底等,从颜色气味来看,应该已经放了很长时间。 庄笙垂眸思索片刻,然后用这个手机回复一条短信: 一名脾气暴躁从事特殊职业的母亲。 短信发出去几秒钟,很快又收到一条。 她就在这里,给你十分钟,找到她。 庄笙一怔,有些没反应过来这条短信的意思,愣了下才明白,然后神色一点点变得冷凝起来。 无论是手机不起化妆品,都已经很久没有使用过,这说明这些东西的主人或许已经不在。现在发短信的那个人让他在教堂里寻找手机的主人,当然不会是让他找一个大活人。 而是一个,不知死了多久的人。 庄笙再次环顾整个教堂,他这次看得仔细,每一个角落都没有放过。这个教堂并不大,也没有什么可以藏东西的地方,环顾一圈,整个教堂尽收眼底。而在彻底适应里面的光线后,基本上里面所有的摆放也都能看清。 或许是温度低的缘故,自进来后庄笙便感到一阵一阵的寒意,有种很不舒服的感觉。他的视线从天花板到墙壁,再到角落四周的摆放,眉头一点点蹙起,还是没看到任何可以用来藏东西的地方。 庄笙检查了最前面的礼台,里面除了一层厚厚的灰外没有其他东西。他又走到墙边,一边看一边敲,从墙上的壁画慢慢摸过去,看是否有夹层。 在四个角落,各摆着一盏油灯,灯罩上绘着跟墙上壁画统一风格的画,都是带有宗教气息的画。 时间过去一半,庄笙已经将整个教堂检查完毕,可是并没有找到想象中的骸骨。庄笙的目光无意识从墙上那些壁画扫过,忽而一顿,脑中闪过某些文字片刻,他的肢体变得僵硬起来。 从穹顶到四壁,大部分地方有色彩剥落,因而看起来很不完整。尤其是人物的面部,或许是颜料比较浅,剥落得更加严重,所有人物像几乎没有一张完整的脸——也因此,使得其中某一张脸尤其突出。 那是西斯廷圣母的脸,看起来不仅完整,而且逼真,跟人的脸几乎一模一样——不,不是几乎,那根本就是一张人脸贴上去的! 庄笙似想起什么,快步走到角落,拿起一盏油洒检查。灯罩非纸非玻璃,摸起来很滑,这是——人皮。 庄笙猛地后退一步,极力压住泛上胸口的恶心感,脸色变得苍白起来。他没有缓太久,看了眼时间,只剩两分钟,拿起手机编辑短信: 灯罩和壁画。 短信发送出去,庄笙一动不动地站着,安静等待。时间过得异常缓慢,似乎只有几秒钟,又似乎过了几个小时,手机震动,对方再次传来一条短信: 最后一问,几个“我”?
第46章 选择 庄笙盯着那几个字, 半天没动一下。手机那头的人也没有催促,时间仿佛静止——然而实事上庄笙只沉默了不到半分钟,他目光落在手机的数字键上,缓缓按下数字“5”键,然后点击发送。 做完这一切的庄笙,身体有些发软,四肢感到寒凉。但他没有坐下休息, 再次抬手看了眼时间,只剩最后七分钟了。林湘湘明显不在这里,那么发信息的那个人让他在一小时内救人, 显然另有含义。 一片静谧中,手机铃声再次响起,庄笙拿起来一看,是那个陌生号码。他顿了顿, 神情冷静到严肃,沉稳地接起电话。 “果然不愧孟衍看重的人, 解迷很有一手啊。小朋友,第一个问题,你是怎么得出结论的?” 听筒里传来一个经过处理的声音,低沉而沙哑, 无法依据声音辨别年龄口音。庄笙在听到他的第一句话时,握手机的手抓紧,瞳孔猛地缩了一下。 “你是谁?” 那人粗着嗓门笑起来,完全一副公鸭嗓, 粗粝咯人,对方却毫无所觉。 “我就是我呀,小朋友,现在是我在问你问题哟,你确定要拿最后几分钟用来反问于我?” 庄笙沉默片刻,用力抿了抿嘴唇,然后声音镇定地说道:“手机是十几年前的老款式,但在当时来说,能有这样一只手机也是件值得炫耀的事情。但显然手机的主人并不珍惜,手机上满是划痕,还有几处摔开裂的痕迹,却一直没有拿去修理过。说明手机主人脾气暴躁,所以动不动摔手机。而本身经济情况不好,或许时好时坏,所以才在拥有一只价值不菲的手机后,摔坏也不拿去修理。” 庄笙的语速很快,说话却很清晰,给人一种胸有成竹之感。 “化妆盒里的打火机,是九十年代织井街一家歌舞厅自制的。持有这种打火机的,除了是客人外,便只有在那里的工作人员。” 庄笙说完,电话里传来两声“啧啧”赞叹。 “说得可真委婉,那又为什么说是母亲?”话刚问完,对方自己反应过来“哦”了一声,“——是因为那首儿歌?” 庄笙的声音依旧沉静,“是的,从几样私人物品来看,手机主人并不是那种有童心的人。那么她设置儿歌作手机铃声,很大概率是自己有孩子。” “所以你就赌了一把?幸运的是你赌对了。”对方的语气听来有些调侃,庄笙闻言默然不语,表情没什么变化。 “嘀嗒——嘀嗒——嘀嗒嘀——还有最后三分钟,我给你两个选择:来找我,或者去救林湘湘。” 庄笙放在口袋里的手一点点握紧,他问:“怎么救?” 对方似乎笑了一下,“很简单,你们虽然知道凶手是谁,可一时半会儿还没查到具体地址吧,我可以直接将地址告诉你。”顿了顿,漫不经心地补充了句,“如果去得及时,或许还能保住她的头皮。” 庄笙一听,瞳孔骤然缩了一下,目光快速闪动,在心里权衡。 他既想救人,也不想放过这个难得可以见到对方的机会。从那天传来的资料看,掌握这个人的行踪,比阻止他犯罪更难。 更何况,种种迹象显示,他所针对的,似乎一直是那个自己最在意的人。 仿佛听到他内心的挣扎,电话里的那个声音像诱惑小红帽的狼外婆。 “我想,你已经知道我是谁了吧?这么多年来,我可是第一次主动邀请人,连孟衍都没有这个待遇哦。” 庄笙没有说话,面上表情紧绷,显然正在进行艰难抉择。对方虽然看不到庄笙脸上表情,但似乎能猜到他此时的心理活动,好整以暇地再次抛出诱饵: “这样吧,我再退一步。门口的椅子下有一只注射器,你给自己打一针,我便同样把地址告诉你。” 留给庄笙的时间不多,他几乎没有什么犹豫,就点头说了一个字。 “好。” “注射好后,出门左转,看到一辆出租车开门坐上去。”庄笙拔出针头,头立刻感到有些晕眩,那人的声音还在继续。 “你是把地址告诉孟衍了吗?我想他应该正在来找你的路上,即便看到那个地址,也许他也不会改变方向——毕竟现在,他已经不是警察了,不是吗?” “不,他会的。”庄笙下意识反驳,他感到自己的思绪已经迟缓起来,可听到那样的话,不用思考话便自己说出了口,“我相信他。” 电话那头的声音沉默了下,片刻后带点感慨的声音叹息道: “我知道他有很重要的人,可惜藏得太深一直找不到。今日终于见到,才明白过来当年他要把你藏起来的心情。好了,小朋友,把手机扔掉吧,让他追踪到这里就好。我可不想他继续追过来这么快把你带走呢。” 随着车门关上,一只手机被扔出车窗外,砸在地上滑出好一段距离才停下。 手机质量不错,并没有被摔坏,屏幕闪了几下,慢慢归于黑暗。 —— 孟衍看到地图上的那个红点已经停留在一个地方很久没移动过,不由再次加速,车子开得几乎飞起。 就算不去看地图,孟衍也知道那是个什么地方。他估算了下路程,以现在的速度,最少也还要五分钟。 笙笙,等着我。 男人面沉如水,眼里仿佛凝聚着万年寒冰。手机一直在响,他充耳不闻,眉毛都没动一下,只瞥了眼看清号码便只专心开车。 手机不知疲倦响了十来分钟,最后终于停歇。不过却没安静多久,又是一道提示音,这次是信息。孟衍用余光扫了眼,眼神骤然凝住,用力踩下刹车,响起一阵刺耳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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