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教授不认识寨子里的小路,只能将那棵醒目的树,以及树前淡青色的屋檐当做地标。 路峥有个特殊的能力,大约也是四处游历多了,只要让他抵达地势最高的地方,就可以将从高处俯瞰到的地方迅速在脑海里布局出全面地图,因而记路本领卓群,也逐渐能根据远处地标物的高低,以自己为基准,推测出大致的抵达路线。 往目的地进发时,路峥恰巧碰上了睡眼惺忪、被阿姆强硬推起来,去给丽龙主送饭的顿沙。 平时吃饭是没有这么早的,只是顿沙阿姆不放心丽龙主一个孩子住着,便让顿沙早点过去作伴。 其实顿沙觉得,丽龙主都已经有搭襟了,他这个伴读也该退位让贤了。 “丽龙主的搭襟,这么早,你是想去哪?” “去那边。”路峥指了指不远处高大威武的望天木。 他没提自己是去看树,所以顿沙理所应当地认为他是去看那棵树下住着的人,“既然这样,我们就一起吧!你还不清楚我们寨子里的路如何走吧?我带你走一回,之后你也就记得路了。” 这样以后哪怕是天黑的时候,也能轻松摸到丽龙主的木楼去。 “你也去那里?” “当然!正好顺路。”顿沙狠狠点头,他对路峥相当热情,不单单因为这是苏和的第一个搭襟,还因为路峥是个教授,还是个年少有为青年才俊级别的教授。 顿沙是在外面上过大学见过世面的丽龙小伙,他和那些阿姆们不同,打心底里惧怕路峥这样一看就爱给人挂科的年轻老师。 而在阿姆们眼里,管路峥是天上开飞机的还是地上放羊的,他的身份无论怎样都不会比苏和更高贵。 路峥在丽龙的称呼代词也只能是‘丽龙主的搭襟’,虽然丽龙人在恋爱关系里没有从属,但丽龙主特殊,整个丽龙都是他的,绿林中的一草一木山湖河流也都是阿图卢留给自己孩子的馈赠。 倒退个几十年来看,对于这样长居野外凶性难驯的民族来说,基本上少有所谓的政治体系和法律道义的,他们只遵从自己的部落,遵从自己信奉的神明,以及似水流年中亘古不变的冗长习俗。 现如今也是这般,虽然有了纪律条文,种种旧俗已经被更迭到不剩什么,只余一副空架子,但苏和作为名义上阿图卢在人界的化身,仍旧是至高无上的存在。 高高在上的丽龙主,看上凡人,便是滚落凡尘,沾染一身泥泞爱恨。 也是这样,丽龙主才不再是丽龙主,不再是阿图卢掌心的珍宝。 当顿沙脚程快而敏捷地带着路峥进到苏和的院子时,正对上从木楼上灵活攀下来的普尔萨,大清晨从他人木楼里滚出来,是另一半搭襟才能做的事情。 顿沙立马恼了,他可没忘记,身边还跟着一个丽龙主的正牌搭襟。 “你怎么在这里?!” 叫顿沙撞见的普尔萨原本还有些心虚,他不想给苏和生事。 可转眼一瞧见要个头有个头,要面皮有面皮的路峥,塔木族的二少爷登时有种被比下去矮人一截的错觉。 昨夜天黑,路峥又浑身泥水,普尔萨当他比苏和还要野人,洗干净也不会是什么好模样。还沾沾自喜虽然身材不及这人牛似的的壮,但脸蛋是绝不会输的。 谁承想,大清早这一比照,他似乎输了个彻底。 也不知道苏和是怎么隔着一脸泥巴,还能挑中这样一个极品。 咬牙切齿的塔木族二世祖一扬下巴,“昨夜歇在这,怎么,看不出?” 怕路峥听不懂似的,还特意讲的普通话,贴心极了。 顿沙看着这趾高气昂的红嘴相思鸟,直想拔光他的毛。
第11章 脚踝 普尔萨是带着战斗欲和挑衅来的。 可这莫名的敌意叫只想来看一看望天木的路峥摸不到头脑,且,陆教授一个大龄男子,实在是不想跟一个看起来乳臭未干的毛头小子针锋相对,比如接下对方那看着有些莫名其妙起衅的战书。 路峥好似看不到对方炯炯有神往外喷火的眼睛,漠然至极。 这种事不关己且高高在上目空一切的态度,他极其拿手。 这要归功于他在国外的导师实在是刻薄且无德,对手底下的学生并不提倡和睦相处,成果和效率才最重要。 于是实验室氛围始终乌烟瘴气,十几个同门之间分了四五个派系。 闷头想尽早毕业的路峥,哪边的橄榄枝都不愿意鸟,自顾自做实验交成果,于是他成为了被其他人排挤的第六支队伍。 单打独斗的好处,就是没有那么多的绊脚石和吊车尾,坏处,就是多的是不请自来的敌意和拦路虎,以及胆大妄为到敢有种族歧视的蠢货。 最终这一切在某个路峥因为培养植株迟迟不肯发芽而有些郁闷的下午,亲手将歧视黄种人的找茬师兄揍进急诊而结束。 真要打架,路峥是不怕的,但是在他这里,无意义的争吵和挥出拳头,是最不可控也最坏的解决方式,毕竟这世上有一万种,他自己不需要动手,也能解决对方的办法。 情绪失控其实一件懦弱又幼稚的事。 见路峥无动于衷姿态凉薄,尚且涉世未深的塔木族小伙却以为这是退步和忍让的表现,又或者,他对苏和并没有多少真心。 毕竟无论是丽龙还是塔木,是个有血性的男人都无法接受一个明目张胆觊觎自己爱人的情敌。 这个外地人,并不珍爱丽龙主。 路峥没开口,顿沙却已然看不得普尔萨笑的颇为得志的模样,“你在笑什么,还不快走?收留你一晚,就不知道自己是哪的人了吗?回你的塔木去!” 这次尾巴真要翘到上天的普尔萨摆摆手,“知道了。”他已经达到了自己想要的目的,当然该快点走了。 瞧着天上的雨云压的更低,万一真的被浇在半路上就不好了。 顿沙对着那背影挥挥拳头,又偷瞄两眼路峥的脸色,好心为他家丽龙主开脱道:“那是我们丽龙主的朋友,我们丽龙主自小就这么一个朋友。” 你说多该死,就这么一个朋友,还不是什么好鸟,想搅和人家搭襟间的关系。 提到苏和的事情,路峥总算做出些冷脸外的反应,“他的朋友很少?” 路峥没觉出,苏和总扬着的笑脸叫他以为这位神子应当极受欢迎。 “嗯呢。” 虽然丽龙上下男女老少,没有不喜欢丽龙主的,但这种喜欢,和平等相交、慢慢相互亲近起来的关系完全不同,这种好感多数是出于丽龙人刻在骨子里,对丽龙主身份的亲近。 “所以他其实挺孤单的。”顿沙晃晃手里的饭篮子。 有些迟钝的路教授这才注意到他手上的东西,“你手里的是?” “给丽龙主的早饭啦。” 以为这里是顿沙家的路峥扬眉,“这里是苏和的家?” “不然嘞?”以为路峥就是来找丽龙主的顿沙提醒道:“丽龙主他搭襟,有件事你要记住,在我们这里白天的时候,是不能直接叫丽龙主的名字,这是不敬。” 顿沙拎着饭篮子继续往前走,扭头一看路峥还在原地,他立马热切地返回去,将原本只想去看看望天树的路教授拉到了木楼前,“放心,我阿姆做了很多,你们两个人吃也绰绰有余。楼有点陡,上来的时候小心些,不过一回生二回熟,你多走几趟就好了。快来呀!” 被顿沙殷切地催促,路峥只好爬了丽龙主的木楼。 作为搭襟,这也是他未来的必修课。 苏和清晨起的早,送走普尔萨后就钻进浴房,洗漱擦身外加捯饬自己的头发,那长到腿根的柔顺黑发对苏和来说并不是什么值得骄傲的东西。 他这头发自小就留,虽然都是为习俗而留,却又和普尔萨那种小流氓式只余几根小辫子的不羁帅气不同。 上小学和初中时候,苏和是绑马尾辫子的,他本来就有点豆芽菜的模样,脸蛋子又过于细嫩秀气,被当成姑娘都是常事。 这件事苏和不恼,只是那些充斥莫名恶意的欺凌却叫他从心底难过,头一次为自己的头发而自卑。 镇子上的学校有些老师都是外地聘请来的,他们并不清楚当地众多的少数民族到底有多少五花八门的习俗,更不会了解丽龙这样小小部落里出来的传统,点名叫苏和剪头发在他上初中时成为了常事。 大腹便便的班主任在课堂上公开讲,不要因为苏和一脑袋不合学生模样甚至是男生模样的长发,给班级抹黑、扣分。 或许是出于集体荣誉感,连班主任这个班级里掌握着最高话语权的人都‘痛批’了苏和的长发,班里大部分同学自然对苏和都没了好颜色。 这份排挤和欺凌实在庞大,苏和势单力薄,磨破了嘴皮子也无济于事。 直到在别的班的普尔萨发现了苏和的窘境,又闹着把这件事告诉了他阿爸阿妈,塔木族的族长夫人辗转找到阿祖讲了,阿祖又找了个阿姆到学校来,和校领导解释清楚,学校才特许苏和一个男孩留长发。 可这样一来,更加坐实了苏和的特殊,也就意味着,他在满是短发男孩的学校注定不会合群,欺负他,成为了再正常不过的一件事,就像其余同岁男生中的英雄主义般,而他是被痛打的小丑。 放下木梳,苏和把整理好的头发拨回肩后,勾了勾唇,将脸上的落寞与放空一扫而净,歪歪脑袋对上等身椭圆长镜里那个浑身赤条条的自己。 客观来讲,他好像一把纤细的白骨覆盖了层单薄的皮肉,除却屁.股稍丰腴些。 作为丽龙爷们,苏和其实不满自己平板干瘪的身板,毫无力量感。 他脑子里又浮现了他那身量极高的“搭襟”,明明是城市来的,看样子也不会做种地的体力活,为什么肌肉的轮廓会那样饱满发达,看着壮实的很。 果然,人比人,是比不得的。 推开浴房门之前,丽龙主披上了淡色绸缎面料袍子,遮住他自认为干瘦又毫无美感的身体。 鹅黄色的长袍有着开叉下摆,露出两条白净光裸的小腿,这般裙子样式的装束对他来说已经习以为常,在绿林里,没人会觉得他奇怪,这就是丽龙主正经的穿戴。 照常该做早课向阿图卢祈祷的丽龙主耳朵灵光,听到了屋外吱嘎吱嘎的有人上楼的动静,他当是顿沙来了,站起来准备迎接,顺带宽慰一下对方昨日的辛苦。 可出人意料的是,笑吟吟的丽龙主没见到顿沙憨厚的模样,反倒对上了搭襟那洗脱黄泥的锋利眉眼。 这大约是两个人第一次以正常状态直面彼此。 苏和没了繁复荣华的饰品和累赘的服装,用行头造出的金贵与高高在上荡然无存,素净却又独特的好似山林里依靠灵气养育出的精灵,温和可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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