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别说是什么族的,心绪一向波澜不起的路峥蹙起了眉,“我是个男人。” 而那个年轻人也是个男孩。 “男人又怎样?是人就成啦。” 卡旭理所当然道:“感情的事,本就没有标准呐,是男人女人,哪怕不是人又怎样,喜欢就成啦。” 几个外地人面面相觑,脸上满是震惊。 卡旭依旧热情地邀他们转移阵地去阿祖的院子,但听出不妙的林双却不敢继续把路峥往火坑里推,“我们不吃了,导,咱们明天还得去考察,要不先走吧?” “林哥说的对。”赵徐之也不敢待了,这地方的人实在奇怪。 路峥看了眼手上的花冠,将它递给卡旭,“麻烦你还给他,我们就先走了。” 卡旭哪里敢接,这是丽龙主给路峥的,说不定阿图卢就在哪个角落看着,丽龙上天入地,就没有能躲开阿图卢耳目的地方。 就这样接过,是会倒大霉的,“不成不成,你这是什么意思?不想要,当时怎么不拒绝他?” 当面爽利拒绝是不会怎样的,顶多叫那白面皮的丽龙主落寞一会。 这背地里将丽龙主送出的花冠抛下逃走,那不仅是对丽龙主不忠,还是对山神大不敬,这是得罪阿图卢,得罪整个丽龙族的! “山神?”林双是个唯物主义者,完全不信,“真的假的?” ‘轰隆’——早就晴朗的夜幕突然划过一道闪电,噼里啪啦,映的半边天犹如白昼,连带卡旭看他的眼神都有些不善。 林双被赵徐之捂住了嘴,都在人家地盘上了,真的假的,还是识时务者为俊杰。 吉木急的直挠头,当地人都有所耳闻丽龙人独特的风俗与强悍的民风,想这样大摇大摆的离开,不现实,兴许还没走出林子就被抓住了,所以他才说要尽量入乡随俗,但也的确不能随俗到把路峥留下做赘婿啊。 “不告而别的确不好,”路峥捧着花冠,这也是他们不懂当地风俗闹出的误会,“我去见他,和他说清,再把这个还给他。” 阿祖的院子里极热闹,作为丽龙族最大的长辈,年近八十的希泽莎已是一头华发,照旧利落的盘起,蓄在头顶,簪花系绳,捯饬的干净,一丝碎发也没有。 希泽莎身子骨也奇好,她的大女儿都已经要小辈搀扶才能走进院子里,这老太太却连拐杖都不乐意用,就是近两年来,爬木楼上下是有点困难了,不然今日丽龙主的梳妆,她也该去帮忙的。 轻轻摩挲着丽龙主的额头,希泽莎提起方才听到的乐声,语调有些宽慰,“你遇到了想做搭襟的人?” “是啊,阿祖。”丽龙主轻轻点头,“他是我在人群里,看到的最亮眼的那个呢。” “那就好,那就好,她人呢?让我看一看。” “顿沙去找了,他是外乡人,不知道该跟上轿子。”丽龙主是想叫顿沙提醒那人一声的,但顿沙一直在跟普尔萨争论。 “外乡人?”希泽莎充满褶皱和老茧的手一顿,“你看上了个外乡人?” 丽龙主点头,“是。” 希泽莎默不作声收回轻抚丽龙主额头的手,“那你就该知道,他迟早会离开,因为他并不属于这里。” “苏和,你的这个选择很沉重。” 苏和不懂阿祖口中的‘沉重’,哪怕想到选中的搭襟注定会离开,也不觉得伤感。 毕竟,他从小接受的阿图卢式感情教育告诉他:“我们本就不祈求终生相伴,不是吗?” 在丽龙人的感情教育里,没有传统爱情意象中长情的描述,海枯石烂地久天长,对他们来说都是空谈。 他们所追求的爱,就在一瞬,只那一瞬的真心,能有摧枯拉朽烧山之势,有可将心肝取出天地为鉴的真情,有世间万物寂灭此间独余你我长存的不渝,就足够了。 丽龙人,不相信永远,也不需要永远,一瞬足矣。
第06章 装样子 商讨下,吉木也赞成路峥所说的友好解决争端,去真诚道歉并‘退婚’。 毕竟这种信仰传统多的少数部落,还真有些住在雨林里未退化的野性和血性,要是因为这件事,起了冲突,得罪了原住民,他们四个也是胳膊拧不过大腿。 万一被埋这林子的哪个无人问津的角落就不好了。 这种热雨气候,死个人那是相当容易毁尸灭迹。 前往阿祖院子的路上,正巧遇到了来寻路峥去阿祖母屋的顿沙,这哥们喜气洋洋的,和哭丧着脸的林双赵徐之等人对比鲜明。 到底还是孩子们,经不住事,他们已经开始脑补谈判失败,路峥被扣下做神子新娘子的场面了。 这画面好笑中透露出一丝悲壮。 林双总觉得这怪他手贱那一把,生生将义父推入婚姻的坟墓。 虽然是和小美人结婚,但坟墓就是坟墓,更何况他义父看样子压根不喜欢男人,这就是强人所难了。 路峥压根不知道两个学生背着他在嘀咕什么,他想先和顿沙谈谈,因为看起来顿沙是守在那个年轻人身边说的上话的一把手。 可顿沙和儒雅绅士、讲话注重修养和条理的路峥不同,甚至因为太开心,他也没有什么先听别人讲完话再说话的礼貌了,连珠炮似的发问:“您叫什么?多大了?看样子你们是来旅游的登山客?要在这里待多久?家在哪里呢?” 不等路峥回答,顿沙又换了一副如释重负的神情,真诚道:“说实话,今天对丽龙主来说是很特殊的日子,而送花冠选搭襟就更重要了,他这一阵一直为这件事发愁呢。因为他打十五岁起就很少出木楼,也没有什么同龄人,我还担心他真的会把花冠给那个塔木小子——不过还好,他很快就在人群中找到了你。” 顿沙是相信一见钟情的,他和初恋就是这样。 当时丽龙主问他如何找搭襟,他也没办法给出确切的回答。 就是一种感觉,第一眼看到就发现这个人如此特别的感觉。 看样子丽龙主是明白了。 丽龙人只有在经历一段感情后,才会彻底成人,毕竟懂得爱、付出爱,是人生中尤为重要的一课,顿沙为丽龙主走上人生新旅程而感到由衷的欣慰。 “你们要好好的。”抵达阿祖的院子,喋喋不休的顿沙送上真挚祝福,“你往母屋去就好。” 院子里都是吃喝的年轻人,热闹围着篝火跳舞,而上些年纪的,都已经进了母屋,包括陪阿祖聊天的丽龙主。 今夜所有的丽龙年轻人都认得这个拿到花冠的男人,路峥一出现在院子里,嘈杂的声音翻了个倍儿。 有说他看起来身板就好,是个能干活的。 也有说他是外乡人,干活也不长久,迟早要走。 还有说看面相是个能干的,丽龙主夜里要享福了。 这话一出,坐在院井边的普尔萨心堵了,他不满的绕了绕小辫,“胡说八道什么,能不能成还不一定。” “当然能成,我们丽龙主的头个搭襟,一定是幸福美满的。”顿沙听不得普尔萨这赌咒丽龙主的话。 母屋里一边听阿姆们讲如何驯服搭襟,将人治的服服帖帖,听话乖顺,一边肚子饿咕咕努力夹烤猪肉吃的丽龙主两腮鼓鼓。 如何驯服他是没听多少,但这烤肉好香。 但一听清门外的骚动,苏和便率先丢下筷子,一撩衣摆,噔噔噔跑到了门口,低头找自己的布鞋穿。 门边的鞋子太多,不知道谁把他一只蓝布鞋踢到了门外,想接个搭襟,还要单脚跳出去。 路峥远远就看到那穿的白花花,脑袋上也满是花花的神子像个兔子似的从门缝钻出来,而后一路蹦蹦跳跳。 以为这也是什么仪式的路峥上前了几步,却并没有打断神子的动作。 直到他看清那小年轻是满地找鞋穿,才在那身板清瘦的人一边扶着沉重的脑瓜,一边低头穿鞋费力不已的时候走过去,轻轻帮他拖起脑袋上的华丽装饰。 接受好意的丽龙主只看面前这泥点子斑驳的土黄色裤子和皮靴子,就知道来人是他的搭襟。 果然,有个搭襟就是好,穿鞋都有人帮忙扶脑袋了。 “谢谢。”苏和仰头,站起来时顺势牵起了路峥的手,相当自来熟,相当名正言顺,“你来了,我带你去见阿祖。” 路峥没动,看着他们交握的手,又看看这在夜里都白的发光的神子,他这才发现,两人之间无论是身形还是年纪,差的都有些多。 “怎么了?”苏和握着路峥格外宽大的手,捏了捏,有些担忧的看着自己挑选的搭襟,“你不会不能说话吧?”难道是个哑巴? “……我有事想和你说。” 路峥是独子,家里也没什么直系小辈,他不知道怎么和苏和一般大的少年人相处,尤其,这还是要抱着和他谈恋爱心思的少年,“我是来还你的头冠的,我不知道收下是这样的意思,对不起——” 路峥话没说完,小神子的脸色变得唰白,眼眶也渐渐泛红,好似站在他面前的路峥真是个负心汉似的。 说实在的,路峥这个搞植物的沉闷老学究,他不懂这丽龙奇怪且彪悍的爱情传统,也不明白这明明是第一次见面的人,怎么就对他好像有海誓山盟的深情般。 不过路峥清楚,他没资格评判眼前这个就要落泪的年轻人对他的感情是否真心,眼下的境况,也叫他没办法继续说下去。 而在路峥未尽的沉默中,苏和心都拧巴成一团了。 那吃了不少烤猪肉因而浸的油润的唇瓣被他洁白的贝齿咬了又咬,上面残余那一点点口红都被吃进肚子里了,剩下的红,都是他咬后的充血,下一刻就要咬破了。 如果是方才在人前被拒绝,或许他不会像现在这样紧张又难堪,因为阿姆和顿沙都说过,是有可能被拒绝的,但他们谁都没说过,送出去的花冠还会在背地里被退回,一点不光明正大。 要是有了搭襟,白天他也可以自由离开木楼,说不定还能走远点,到镇上去看一看,而现在他要被自己的搭襟抛下了,甚至又要回到木楼里,一日复一日等待日落了。 所以路峥在苏和眼里,就是未来的希望,眼下这个掌握他未来的男人,当众收下了他的花冠,背地里却又要弃他而去。 眼看苏和真要掉泪,路峥没由来有种欺负孩子的错觉,他放轻了声音,拿出跟家里兰花讲话的耐心来,“你先别哭。” “你要拒绝我,是我哪里不好惹你讨厌了吗?” “……不是。”他们之间的相处还没到这个份上。 “那是我丑,你不喜欢?” 路峥凭良心道:“你不丑。” 苏和抓路峥的手紧了些,将眼底的泪憋了回去,“那你为什么要拒绝我?连试试都不成吗?” “我不能留在这里。”路峥摆出现实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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