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见:我当年读过一本书,男女灵魂互换,要打啵才能换回来。我还读过一本huang书,需要打一炮才能换回来。 李见:这个题材好啊!值得思考。 李见:我忽然想起来一个大神刚完结的文就是灵魂互换,主角和一个藩镇主互换了,情节那叫一个精彩。人家珠玉在前,我写的话,轻松被秒成砖头…… 李见:你看我珠玉在前这个成语用得是不是很好?嘿嘿,听你的每天学成语,确实有助于提高写作水平。 李见:怎么想起灵魂互换了?你下一步作品也要画这个题材吗?咱俩不会撞题材吧? 李见:嗯……就算撞题材也没事,你那些画是给小女孩看的,都是些男男亲嘴儿的东西,哈哈。 李见一串微信下来,常晴却没听到有用的信息。 常晴想了一阵,打字问:咱们怎么认识的? 常晴问的当然是李见和仝若怎么认识的。 李见:哈?不就你来我家客栈住,咱们就认识了吗?怎么了? 常晴:没什么。 李见觉得仝若今天很奇怪,问的问题都神经兮兮的。他刚想仔细问问仝若怎么了,就来了一队大爷大妈旅行团要办入住。 李见:我这来活了,旅游团,我去给他们登记了,找时间再和你聊哈。 常晴放下手机,思绪纷乱。 怎么办?他真的死了吗?仝若的灵魂此时与他同在一个身体里吗? 如果他没死,要怎么找到仝若?又该怎么和仝若换回来呢? ++++++++++ 经过三天的出差,戈云翰终于可以回家了。一进家门,他就闻到了一股饭香,这使他心情大好,一扫出差的疲惫。 他蹑手蹑脚走到厨房,一把抱住想了三天的人。 “啊……”怀中的人发出一阵轻呼。 戈云翰把怀中人转过来,让他与他面对面,不等对方半张的嘴发出声音,他便低头重重地吻了下去。 “呜……”怀中人小作挣扎,但随着唇舌纠缠逐渐加深,也渐渐软了身体。 直到戈云翰的手伸进常晴的衣服里,常晴才又开始抗拒。 “嗯?不做?”戈云翰双唇抵着常晴的耳朵,用他好听的声音轻声说。 一股异样的感觉从常晴耳后蔓延至全身,他将将拉离与戈云翰的距离,努力控制住颤抖的声线说:“我做了饭。” “饭哪有你好吃?”戈云翰轻咬常晴的耳朵。 一瞬间,那种酥痒的感觉直达心底。从没与人有过亲密接触的常晴完全抵挡不住戈云翰的撩拨,他软着腿,身体全部的重量都压在了戈云翰身上。 “我……我不舒服。”常晴说。 “怎么了?还在头疼吗?”戈云翰瞬间站直身体,揽住常晴,紧张地问。 常晴点头。 “找老秦了吗?”戈云翰问。 常晴摇头,“好像也没那么严重。” 戈云翰双手捧住常晴的脸,亲了亲他的脑门,说:“嗯,你自己的身体,自己要照顾好,严重了一定要告诉我,或者直接找老秦。” 常晴点头。 戈云翰松开常晴,把厨房里常晴做好的菜一一端到客厅。 常晴的危机这才解了。 经过一晚又一天的慎重思考,常晴决定听从这具身体的反应暂时瞒住戈云翰。贸然把真相告诉戈云翰,也许会造成什么不可挽回的后果。目前的事态过于复杂,他必须稳住。 中午戈云翰发信息说今晚结束出差回家,于是常晴把冰箱里的菜和肉翻出来认真做了晚餐。 他决定从今天起,暂时以仝若的身份面对戈云翰。虽然想解决的问题目前都毫无线索,他只能且走且看,一步步努力拨开迷雾。 嗯?戈云翰吃着今天的菜,心中不禁升起小小的疑惑,为什么今天的菜吃起来有点怪?嗯……像几年前两人刚同居时仝若的手艺。那会仝若的厨艺远比不上现在,菜的口味也比较油、比较咸,就像今天这样…… 戈云翰心里这样想,嘴上可是只字不提,反而还让常晴给他添了一碗饭。 吃过饭,洗完澡,也基本是睡觉时间了。 两人上了床,常晴心中忐忑,好在戈云翰没再亲他,只是抓着他的手在自己手里把玩。 “我最近可能有一些财运。”戈云翰嘴角带笑地说道。 常晴眨了眨眼。 “我在跟一个新晋的卖酒网站谈合作,如果谈成了,他们的商品绝大多数走我的渠道,这是一笔数量可观的账目。”戈云翰拿起常晴的手放在唇边,然后浅浅亲了一下,“宝贝想要什么礼物?” 常晴摇了摇头。 戈云翰笑道:“哎,每次问你你都什么都不要,养你太省钱了,这让我很为难。要不……给你买套房吧。” 常晴使劲摇头。 “你先别着急否定我的提议,你听我给你分析。”戈云翰道,“是这样的,你名下没房,你的工作又比较特殊,其实有时候出国旅游签证不太好办,如果你名下有房就好办多了。再说我这财还指不定能不能发呢,就到时候再说吧,好吗?” 常晴想了一下,买房也是给仝若买,他似乎不应该替仝若拒绝,所以他听完戈云翰的话后,点了点头。 戈云翰一笑,“好吧,很晚了,睡觉吧。” 戈云翰说完,把常晴捞到了自己怀里。 常晴试着挣扎了几下,却被戈云翰搂得更死了。 常晴第一次和除了爸爸妈妈之外的人同床共眠,此时他与戈云翰的身体亲密无间,耳边是戈云翰微微的呼吸声,鼻端是戈云翰身上好闻的味道,这一切都让他心神恍惚…… “对了,我定了饭店,明晚给你庆功,你在家等我,下班后我开车来接你。”戈云翰的声音在头顶响起。 “嗯。”常晴应声。 过了一会,戈云翰低低的声音再次传来:“晚安,我的宝贝。” ----
第4章 = 下午的时候,常晴收到了戈云翰发的信息。 戈云翰:宝贝穿上次定做的那套香槟色西服吧,在放西服的柜子里,找不到的话打给我。 常晴在衣柜里找到了戈云翰说的西服,但他没穿过西服,打领带时费了好大劲,好在他手还算巧,在网上学了几遍就会了。 穿好后常晴坐在一楼餐椅上,静静等待戈云翰来接他。 戈云翰看到穿西服的常晴不禁一笑,“穿浅色西服要配浅色皮鞋。” 常晴闻言低头看向自己香槟色的裤子和黑色的皮鞋,似乎确实有些奇怪。“我去换。”他说。 “不用。”戈云翰为常晴拉开副驾驶门,“反正只有咱们俩,我看你有滤镜,你穿什么我都觉得好看。上车吧,时间有那么一点赶,那家餐厅迟到了就要重约,我好不容易订到的。” 常晴上车后,戈云翰一路疾驰,而常晴则看着车窗外陌生的城市心中恍然。 这个城市他没来过。他和爸爸更倾向于或豪情或旖旎的自然风光,很长一段时间他们都隐居般活动于人烟稀少的地方,而像这样发达的城市则极少踏足。 爸爸说艺术家要杜绝一切物欲享受,要在清贫中锤炼出非凡的意志。 “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故去彼取此。” 爸爸严厉的话语言犹在耳,这些年他早已习惯摒弃所谓享受,更准确地说很多时候享受与否于他并无区别。既然爸爸不喜欢那些东西,他随着爸爸便好了。 在常晴出神的时候,戈云翰已经把车停到了停车场。 两人并肩进了餐厅,服务员躬身为两人引路。 这间餐厅很豪华,他从没来过这种地方。无论是餐厅金色的地毯、华丽的装饰,还是服务员恭敬的态度,大概都属于爸爸最不耻的那种肤浅享受。 “不喜欢吗?”戈云翰低声问。他见常晴从进门起就微锁着眉,很担心他不喜欢自己的安排。 常晴舒缓了眉头,不再去想关于爸爸的事情。 他轻声说道:“喜欢。” 这是替仝若说的。他的喜欢与否不重要,今晚的一切都是为仝若而安排的。 戈云翰听后才放心,“你上次说喜欢这里的菜,我就赶紧约上了。” “嗯。”常晴轻轻点头。 两人入座,服务员拿来菜单。 “我来点吧。”戈云翰接过菜单,点的菜全是仝若爱吃的。 等菜上来,戈云翰忙不迭地为常晴夹菜,其实桌上的菜常晴只要伸手就全能够到。 戈云翰用刀切了一块香草烤鸡,沾好了酱汁后递给常晴。“尝尝,新菜。” 常晴接过戈云翰递过来的碟子,夹起鸡肉送入口中。入口鸡肉鲜嫩多汁,佐以浓郁的酱汁,既保留了鸡肉本味的鲜美,又增加了一层厚味。 戈云翰见常晴眼睛亮晶晶的,一看就是爱吃,他的心情就更好了,于是又站起来给常晴盛了一碗腌笃鲜。 待常晴把所有菜都试吃了一遍,戈云翰举起一旁的酒杯,说道:“庆祝你的作品顺利完结。我今早看了一下,已经有几万订阅了,祝你下本订阅更上一层楼。” 常晴眨眨眼睛,也拿起了面前的酒杯。 他从来没喝过酒,但显然仝若会喝。如果他只喝这一小杯,应该没事吧。 看着杯中琥珀色的液体,常晴犹豫了一下,在戈云翰举杯饮尽后,他把杯放到唇边尝了一小口。 有点辣,有点甜,和想象中的味道不同,很好喝。于是常晴又喝了一口。 服务员上前帮戈云翰倒酒,戈云翰则面带微笑地对常晴说:“我特意选的酒,就知道你会喜欢。家里没这种酒,我让人送一批到家里吧,没事咱们可以小酌一杯。” 常晴还沉浸在第一次喝酒的好奇中,他点点头,品味着酒的余味。 今天一晚常晴都在体验新鲜事物,第一次来这样的饭店,第一次喝酒,吃从没吃过的菜色,还有一个第一次他没意识到,就是人生中第一次约会。 也许这些都是仝若习以为常的生活,但对常晴却是全新的体验。 常晴的开心看在戈云翰眼里,令他心情大好。 两人吃过饭后,沿江转悠了起来。 两人都穿着西装,尤其是戈云翰,穿了一身深蓝色条纹三件式西装。他白天这样去上班,已经引起了公司女员工们的侧目,都以为老板晚上一定是要去参加什么重要的酒会。 此时时值初夏,温度已缓步飙升,好在夜晚的江边凉风习习。戈云翰脱了西装外套拿在手中,露出了里边的衬衫和同色内搭马甲。他本来就身高腿长,这身竖条纹的西装更显得他修长挺拔。 “坐会?”戈云翰回头问常晴。 常晴点头。 两人也不顾都穿着西服,直接坐到了江边的石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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