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想种田却成巨贾宠妻》作者:西瓜仙女 简介: 社畜吴远航加班过度,直接魂穿封建朝代,重生成了一个孤儿随着养父一家种西瓜。 重生后的他对人生、事业、娶妻生子都失去了兴致,连名字也懒得取,与自己家的田园犬并称大黄二黄。这辈子只想当个咸鱼卖西瓜,饿不死就行。 本以为终于可以过上养老生活的他,却被坐拥百万家产的封建巨贾带向富贵? 封建巨贾不知哪根筋坏了,盯上了这披襟散发的美男子,立誓要让他做种西瓜中最有钱的那一个! ★ 方彦昊:“这块地不错,我买了。” 黄狗:“你怎么不连我一块买了?” 方彦昊:“可以。” 黄狗…… ★ 方彦昊是温县最大富商方家的儿子,从小熟读四书五经,做事循规蹈矩。作为嫡子,却处处不如庶出的大哥。却在碰到这个卖西瓜的少年之后,奋发向上一举拿下杭城所有商铺成为首富,所做一切,只为了让少年无忧无虑的养老。 …… 重生之后本想养老,现在怎么当起了巨贾的宠妻? 重生后黄狗16岁(心理年纪自认为45岁)x鸡血攻20岁。 人设:封建严肃不苟言笑一本正经帅攻vs只想苟活却在无形中勾人的懒散受 【小黑板】 1v1甜腻日常,无虐 内容标签:因缘邂逅,种田文,甜文,市井生活,古代 搜索关键字:主角:黄狗(吴远航),方彦昊┃配角:张二叔,二铃┃其它: 一句话简介:现代宅鱼与鸡血巨贾大佬的日常 立意:咱们一起求同存异
第1章 黄狗卖瓜 烈日当空的盛夏,蝉鸣不断。 “哎,你看。那不是张家那个孤儿吗,长得真俊呢,听说才十六,这以后不知道要祸害多少小姑娘呢?” “哪呢,哪呢?早就听说张家那个孩子长得好看了,我还没见过呢。” “喏,那边瓜田棚下躺着的那个就是。” “哎哟,还真是呢,这孩子吃什么长得,能长成这样?该不会是玉皇大帝面前的小童女儿吧?动了凡心才被贬下凡间的呢。” “哈哈哈,王大娘你这嘴可真会说,我也觉得是,就差额头上再点个红痣,就和神仙画上的童女一模一样了。” …… 村里的妇女结伴去河边洗衣服,正巧路过张家的瓜田。 大老远就看到了那个少年,懒洋洋地躺在稻草席子上乘凉,正拿着破蒲扇一扇一扇地赶着蚊蝇,身上穿着一件穷苦人家标配的素白棉麻衫,上面还打着两个补丁。就是这样一个从头到脚和美丝毫不沾边的形象,竟然让人觉得美若西子,自带的抚媚之姿怎么也掩盖不住。 只因他长得太出众了! 明明每日在地头风吹日晒却依然有着雪肌玉肤。一张绝色俏姣脸上,是清澈明亮的桃花眼,挺直高翘的鼻梁骨,以及细腻柔滑的红薄唇。 因为这幅好皮囊,不知被村里人指指点点了多少回,回头率拉满。 。 黄狗从这个世界出生已经十六年了。 他前世原名吴远航,是21世纪一个码农,连夜的加班、没有营养的饮食,让他在二十九岁的时候在夜晚中沉睡过去。等再次有记忆的时候已经是在这个陌生的朝代。 刚刚出生在这封建王朝他也是迷茫的,从小就有些前世的记忆,只是不怎么连贯,反而随着年纪的长大,前世的记忆也慢慢随之增加。 重生后的他父母早亡,是吃着百家饭长大的,其中跟自己最亲的是一个本家的叔叔,本姓张,张二叔家没有儿子,只有两个女儿,所以差不多把他当亲儿子养。两个姐姐——虽然不是亲姐,也把自己当亲弟弟看的,甚是照顾。 闲鱼的生活虽然清贫,但日子越过越顺,从十几岁开始就帮着二叔打理瓜田,二叔拉瓜出去卖的时候,黄狗就跟他家二狗看着瓜田,防各种偷吃的野物,也防人偷。不过他还没有他家狗勤快,他家二黄一会跑这看看,一会跑那叫叫,忙的不可开交,他也省心。 不管有啥,脚步未到,二黄的叫声就响起了。 汪汪汪汪汪汪汪~ 二黄正对着路边狂吠,黄狗不用睁眼看就知道来的人是谁,这个大晌午,除了那个人真不知道还有谁会这么有精神站在太阳底下。 二黄的叫声没有停,黄狗眼都没睁开,叫了二黄一声,不愧是田园犬,聪明的马上没了声音,又跑着玩去了。那个人下了马车就往黄狗的方向走,眼神一直在黄狗的身上,距离他还有一米的位置停了下来。 “你、你、你、还要不要脸,大庭广众之下也不注意下自己的形象,坦胸露乳的,不知羞耻。” 对面的人气急败坏的指着他说道,都红了脸,也不知道是气的还是热的。 方彦昊站姿轩昂,身着浅蓝刺绣深衣,束发插簪,看打扮是已经行了冠礼,年纪已有二十。在这种盛夏也能里三层外三层的穿的一本正经,黄狗都是发自内心的敬佩他。 黄狗微睁一只眼睛看了方彦昊一眼,又闭上了,手里的蒲扇不停,嘴角微微笑了下:“二少怎么又来了,这日头您都能出来看我,小地儿真是蓬荜生辉呀。” “你少啰嗦,我不是来找你的,你二叔呢?”方彦昊也站在棚子下边,用手绢擦了擦脸上的汗,问黄狗。 “我说二少爷,您什么时候能放弃,都跟您说了八百遍了,这瓜田不卖,您是听不懂还是听不清,您不能仗着自己家大业大的就欺负我们小老百姓,这日子还有法儿过吗?”黄狗说着话又睁开眼扫了方彦昊一眼。 “我说你衣服能不能拉一下。”方彦昊根本没在听他说了什么,眼睛里只有他那大敞着的胸口。 黄狗没理他,当他不存在。方彦昊又“喂”了一句,黄狗依然不理他。 方彦昊就这样盯了他一刻钟,黄狗也就这样无视了他一刻钟。 要说黄狗最大的优点是不要脸的话,那方彦昊最大的优点应该就是执着了。终于在这场对决中,黄狗败下了阵,睁开眼看了一下方彦昊那满头大汗下还怒视着自己的眼神,叹了口气拉了拉胸口的衣服。 方彦昊好不容易松了口气,结果就看到那白色的棉麻料子浸着汗慢慢地贴在了黄狗的胸口,这若隐若现的白红色,还不如刚才敞开着呢。 方彦昊一下子没反应过来,气的说不出话,“哼”了一声扭过了身。 黄狗反倒是乐了,坐起了身,凉棚下边摆着一张小的八仙桌,几把木头凳子,拿起桌子上的粗陶茶壶倒了两杯茶,放在了对面一杯,自己端起来喝了一杯,又拿着巾布擦了擦身上的汗,用蒲扇狠狠的扇了两下。 方彦昊正襟危坐在了对面。黄狗看着他瞬间觉得更热,自己恨不得钻地底下,这人还能裹得和粽子一样。 “我说二少爷,这大热天的,您穿这么厚不热吗?” 方彦昊瞪着他的大眼一本正经的看着他解释道:“《论语》曰,当暑,袗絺绤,必表而出之。意思就是说,君子即使在夏季,出门也必须再加件外衣。如你这般坦胸露背,成何体统,你这般……” 黄狗急忙打断他:“行了行,少爷您别再念经了,我头疼。”说完还假装揉揉自己的脑袋。大概记得前世学过几句“三人行,必有我师焉。”其他的哪还记得,都是几十年前的事儿了,怎么穿越古代还得听这老学究念书。 方彦昊看着他不学无术的样子,无奈地叹了口气,也不再多言,静坐着等张二叔回来。 其实方彦昊自己也很奇怪,这种天气里,坦胸露乳的大哥大伯十个里面得有九个,但是自己就是忍不了黄狗这样,哪怕他只是漏了个胸口,自己恨不得跑过来亲自给他拉起衣服系死,除了脑袋啥都不能漏出来。方彦昊只当是因为他白皮嫩肉的,再加上那张脸,自己看了都觉得脸红,那让十里八乡的未出阁的女子看了,不得喊非礼。 他这是为了广大女子着想。 方彦不再多想,想起了自己的正事,“你也帮我劝劝二叔,这地卖给我肯定会有大的发展,实在不行,卖一半也行!” 黄狗脸上带着笑的看着他:“我说二公子,你快放过我吧,我们就想过过小老百姓的日子,一点都不想发财,我给您烧高香,您哪来得回哪去行吗?” 张二叔家的瓜田在官道旁,挨着村口也挨着去县里的路,方彦昊早就看上这块地了,一直想买下来做成商铺,甚至都想把这块开发成远近闻名的商街。可惜这远大志向再刚开始就卡壳了。 因为二叔这瓜田不卖。 方彦昊出的价格不低,甚至高的多,但是二叔一直不同意,农民就是离不开地,二叔要钱也不知道做什么,倒不如守着这片田,有田就有饭。 对于方彦昊这种被宠大的不知民间疾苦的贵公子来说,是不理解这种行为的,他不死心的一遍遍来找二叔,虽然每次都是以失败告终的,但是方彦昊最大的优点就是执着,一点都不放弃,还是来,有空就来。 。 方彦昊倒是没再接话,不知道在思考什么。黄狗也沉默不语,喝着凉茶,扇着破蒲扇,看着二黄卧在瓜藤下,不知道在撕咬着什么。 黄狗早都习惯了这个贵公子,在黄狗的心里,自己两辈子加起来也是四、五十岁的大叔,对面就是二十岁的孩子,算起来也就是自己上大学那会,对什么都充满了好奇,每天脑子里想的都是等自己毕业了怎么在社会中大展身手,赚他个几百、几千万,开个公司,娶个美女,生个孩子幸福的过一生。 直到现在重生,对他来说那些早都是过眼云烟,现在的生活他已经很满意了。 但是对于方彦昊这种初生牛犊不怕虎的精神他还是很欣赏的,他有一个天时地利人和都具备的环境,自己虽然已经放弃了前世的梦想,但是看到方彦昊这样的孩子还是愿意支持的——除了他非要买自己家的地以外。 方彦昊聪明好学,从小就被培养成了一个知书达礼的贵公子,即使自己家里有钱有势,但是不仗着自己家里胡作非为这点,黄狗就没办法对他抵触,甚至对于他一些无理取闹的小要求都会忍不住的答应。 在方彦昊让自己把衣服拉起来的时候,只当是这孩子又犯病了,非要在这八月天里为了礼仪热死他,最后还是妥协了。 。 两个人就这么坐着,亮黄色的太阳都变成绛红色了,方彦昊也没再说什么,也没有要走的意思。黄狗也无所谓,他现在是看天、看地、看日出看落阳都觉得有百般乐趣。 “狗哥,吃饭了。”黄狗正撸狗毛呢,就听见二铃叫他,二铃比黄狗大两岁,今年十八,偶尔来瓜田帮忙,一般都在家做做家务,跟着长辈织布绣花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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