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胜于雄辩,等他活蹦乱跳地发几年财,小孩儿就会信他说的话了吧。 这么一想,艾尔菲斯便敷衍地点头:“好好好,你是厄运之子,是世界的敌人,那我奴役你可以吗?我要回去了,你帮我把我刚才带来的东西带回去,快跟上。” 温斯特懵了一下,见人已经出了洞穴了,犹豫了一会儿,才提起篮子,拿着木盆跟了上去。 艾尔菲斯觉得每天来森林里送三顿饭挺麻烦的,干脆把小孩儿收留了算了,以卡文爷爷的良善本性,想来也是没意见的。 而且这小孩儿懂事早熟,不需要爷爷事事操心,另外,凭他这些年赚的钱,负担起温斯特的衣食完全不成问题。 小少年不急不缓地走着,顺便给温斯特讲讲未来的住处。 “虽然看不出来,但我住的地方其实是一个小教堂,就是牧师传教的地方,你知道光明教廷就是传出双黑是厄运之子的源头吗?” 温斯特脚步一顿,若不是艾尔菲斯帮他掩饰了发色,他会认为对方是想把他骗进教堂好净化掉。 艾尔菲斯回头看了他一眼,示意继续走,而后语气轻柔地安抚着小孩儿:“放心吧,里面只住了我和一位年迈的牧师。” 就算年迈,也不一定没有威胁,温斯特问道:“那位牧师会魔法吗?” 艾尔菲斯嘴角一抽,“你见过魔法?” “没有。”他只听过教廷有强大的光系魔法师,是为消灭他这一类黑暗生物而生。 “眼见为实,耳听为虚,知道吗?” 温斯特看出了艾尔菲斯似乎完全没有将黑暗之子和魔法师的传闻放在心上,但他是知道自己确实不太正常的,便没有应对方的话。 “牧师爷爷很信神明拯救人族的故事,也很听信教廷的教导,所以你不能让他发现你发色的问题。” “除此之外,他就是一个普通的善良老人了。” 说到这,艾尔菲斯笑了一下,“我刚出生不久就被丢掉了,还是牧师爷爷收养了我,手忙脚乱的照顾一个婴儿,抚养我长大的,平时他还会免费教镇上的孩子读书识字,所以你看,他是好人对不对。” 艾尔菲斯这么说也是想让小孩儿放下戒心,相信教堂是一个安全的住所,温斯特关注的重点却是——怎么会有父母丢掉像他这样的人? 温斯特蹙眉,抬眼看着前方的背影。 天性冷然加上从未感受到关怀,他自己被父亲嫌弃的时候其实内心几乎毫无波澜,但是对于艾尔菲斯被丢弃的事情,他竟生出了几分无法理解——丢弃从容貌到性格都如此无可挑剔的孩子,那对父母实在是有些不识好歹。 艾尔菲斯带着几乎沉默了一路的小孩儿到了小教堂,正要带他进去,温斯特放下东西,转身又跑进了森林。 诶?路上不是已经说了以后跟他一起住吗? 这小子,有屋子不住,就喜欢在森林里当野人是吧? 最终艾尔菲斯还是考虑到小孩儿心病难愈,不能强求,便放他跑了,想着再给他一点时间适应了和别人相处再说。 然后当天艾尔菲斯去送晚餐的时候,并没有在洞穴里看到人——怎么攻略进度还倒退了呢? 艾尔菲斯放下东西就离开了,并不准备留下等人:他又不欠那小孩儿什么,也不必尽心尽力,继续投喂也对得起自己的良心了。 他不知道,在回去的路上一直有个小尾巴跟在后面,跟踪的段位还挺高,悄无声息的。 温斯特看着艾尔菲斯安全地回到了小教堂,才回了洞穴吃着快凉掉的饭。 后面的很长一段时间,小孩儿都很少露面,却一直在暗中护送艾尔菲斯回去,因为他很担心这个人因为跟他有所接触,厄运会降临到艾尔菲斯身上。 如果有其它选择,温斯特甚至不想艾尔菲斯继续给他送饭了,但是冬天很难找到食物,所以他还是承了这份情。 小孩儿暗自下了决定,等他长大后就要想办法赚钱,然后给那个人很多很多钱作为报答! 除此之外,他们不应该有多余接触了,万一他害对方倒霉身亡,或者他失控了把人杀了可怎么办,就像那对想捉他去领悬赏金的父子那样…… 没见到人的两天后,艾尔菲斯想到小孩儿身上总是干干净净的,料想他是经常去溪边清理自己的,这么冷的天用凉水净身还没生病也是奇迹。 对小孩儿格外心软的艾尔菲斯还是一边嫌麻烦,一边准备了热水。 在换了发色的四天后,艾尔菲斯又在非饭点时间去了洞穴,果然堵到了人。 温斯特头一回感到手足无措,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艾尔菲斯却没有提小孩儿这几日的回避,“新长出来了一点黑色头发,过来洗一下。” 等温斯特洗完头,艾尔菲斯倒了那盆水,将水囊里的热水倒进盆里,“擦一下身体。” 温斯特悄悄看了几眼不见温柔笑容的少年,一字不吭地照做。 艾尔菲斯坐在洞口的石头上,支着脑袋走神,真是个麻烦的小鬼——算了,至少不是很熊很没教养的那一类,将就养着呗。 等温斯特穿好艾尔菲斯之前送来的冬衣,也不敢靠过去,只讷讷地说了声“谢谢”。 艾尔菲斯看了一眼那糟心的发型,早有准备似的拿出一把剪刀,“过来,修一下头发。” 温斯特看见对着自己的利器,不由绷紧了身体,“我不剪。” 艾尔菲斯见他后退一步,看了眼自己手里的剪子,心中叹息一声,这是防备心有多重? 他也不勉强,从腰间取下一把藏的挺好的匕首放在地上,“你总是呆在森林里,指不定会遇到野兽,这个给你防身用,不许用来伤人,也不许做坏事。”艾尔菲斯顿了顿,继而揶揄道:“比如拦路抢劫什么的。” 温斯特身体一僵,想起了他们的第一次见面,头埋得更低了。 独自一个人呆在森林里有多无聊是艾尔菲斯无法想象的,所以有意给小孩儿找点事做,“我回去了,你帮我把东西送到家门口可以吗?” 温斯特不但送回去了,还是在溪边洗干净后才送的,以后的每一顿饭后都是这样。 艾尔菲斯从门口拿回东西的时候不禁摇摇头,比起这小孩儿,自己这个成年人还挺娇气,冬天里都是烧了热水洗的。 第二天,艾尔菲斯给他带去了自己小时候用过的弓箭,教了好一会儿才离开,想着温斯特无聊了就练习射箭,练习时间足够,说不定以后能成为一个神箭手。 温斯特确实每天都在很认真地练箭,除了没事做之外,更多的原因是天生就对掌握力量这件事很有兴趣,而且他越快强大起来,就能越早自力更生。 很快又到了艾尔菲斯要进城办事的时候了。 当天送早餐的时候,艾尔菲斯告诉温斯特:“我今天要外出,傍晚才回来,之前我有给过你五十枚铜币,中午你可以去小镇买点吃的。” 小孩儿看着艾尔菲斯匆匆离去的背影默不作声,他从来没有如此讨厌过自己的身份——如果他不是什么厄运之子,就可以离艾尔哥哥近一点了,可以跟着哥哥住在一起,一同外出、一同回来…… 是的,即便温斯特从未开口叫过,心里却已经开始管艾尔菲斯叫做哥哥了。 可是,如果他不是厄运之子,就不会出现在这里遇见哥哥了…… 一时之间,温斯特竟不知道这个“如果”是好还是不好。 —— 艾尔菲斯已经进城很多次了,但他难得像今天这么充满期待。 虽然今天的计划需要花一大笔钱,让他有点心疼,不过没关系,他花钱买开心!
第12章 艾尔菲斯今天要和威尔大叔一起进城买马匹,他在一年前就学会了骑马,早就想每次外出的时候独骑一匹了。 威尔大叔家的马拉着板车,不能跑太快,而且他坐在前面总是要听一路的嘎吱嘎吱声音,是真的有点烦,不过他就要和烦恼说拜拜了! 上辈子哪能想到他能买上几匹马,虽然没有轿车舒适,但不被交通规则束缚,在无人道路和辽阔草地上自由奔腾的感觉令艾尔菲斯很是上瘾。 威尔还是第一次看到小艾尔兴奋的样子,认识这么多年后,才第一次有了感叹:果然还是个孩子啊。 到酒馆卸货后,正是饭点,两人自然是要等吃了午餐后再去挑选马匹。 威尔喜欢大堂里的热闹气氛,便就在那里跟人喝酒吹牛,艾尔菲斯喜欢清静,就去了后院。 这么久过去了,除了莫恩莫娜兄妹,酒馆又招了四人,都是格雷和莫恩了解到的贫穷又老实的人。 一位手脚麻利的大婶负责端菜收拾桌子,她的哑巴女儿在厨房烧几个灶台的火,两位憨厚大叔已经被莫恩训练成了主厨,正是因为有人顶着,莫恩才能在人最多的时候抽出点时间来见艾尔菲斯。 “艾尔少爷,这是您的肉丝刀切面。” “辛苦莫恩了。” 当初艾尔菲斯给莫娜的那支药水,兄妹俩早就把钱还给他了,没有债务关系也没签卖身契,他们仍认艾尔菲斯为主,让被迫收了两个下属的人很是无奈。 艾尔菲斯不知道,他在兄妹俩心中的形象有多完美,从外貌到品行再到智慧,简直是毫无瑕疵。 跟着这样的人,他们就有了主心骨,不管以后遇到什么样的事都不会怕了! “少爷,城西那边的西顿老爷已经同意了您说的加盟和改酒馆的名字,五十金的入盟费已经交过来了。” 艾尔菲斯接过钱袋,心中叹了一口气,好想念手机支付啊,纸币也行啊,这里真金白银的可真不方便拿。 曾经的他也是万万想不到有一天会嫌弃金子又多又重,真是飘了…… 这边酒馆的生意火爆,自然就分走了其它酒馆的人流量,后来上门求买菜谱和来发牢骚的老板越来越多,艾尔菲斯就提出了加盟这个主意。 “辛苦莫恩在那边呆一段时间,把我们的菜谱教给西顿老板,让莫娜过去记账吧。” 莫恩很有斗志,“能为您效劳,成就一番大业,是我和莫娜的荣幸!” “……”艾尔菲斯尴尬地往嘴里塞了一口面,赚点小钱而已,什么大业啊,这小子到底在幻想些什么? 莫恩突然面色一肃:“少爷,我们和西顿老板签下的契约真的有约束力吗?如果他学完了我们的菜品,过河拆桥停止向我们交月费了怎么办?” 艾尔菲斯心里想,又不是法律社会,能有什么约束力。 “西顿老板为人老实善良,经常同意赊账,也是个好欺负的性子,想来是不会,也不敢做过河拆桥这种事的。至于赊账这种事,你们过去就禁了吧。” “拉斐城最多再同意两家加盟,分散在城的四个方向开店。如果有人违约,就先断了利塞小镇的香料,再请城主府决断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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