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清时就将相应的金针取出。 随着疏通的经脉越来越多,痛楚也越来越轻。 在取天灵盖上最后一根针前,宋清时取出颗药,命越无欢:“张开嘴。” 越无欢痛得脑海一片空白,他听话地张开嘴,却发现宋清时塞了一颗滚烫的丹药进来,微凉的指尖不小心碰了碰他的唇,他下意识地追过去,用舌头舔了舔这片舒适的凉意,想把它含在口里,再也不放。 滚烫的丹药入口即化,滑入腹中,忽然,丹田处传来爆炸般的剧痛,搅动五脏六腑。 他再也忍不住,发出了一声凄厉的惨叫,用力抓住身边的人,然后无力地倒下。 宋清时顺势将他抱入怀里,拍拍背,柔声哄道:“这是九转血莲丹,见效很快,坚持一下就好。” 六脉复生汤打通经脉,九转血莲丹让丹田重生。宋清时从研究资料和实验中确定九转血莲丹服下时是不能减轻痛苦的,但痛苦的时间很短暂。所以他没有在开始就交代,免得增加患者心理负担,就像打针一样,速战速决即可。 越无欢的唇已经咬出血来,他强撑不住,终于发出类似受伤野兽的低鸣嘶吼,紧紧抱着怀里的人,仿佛要勒进自己的骨肉里,融为一体。 若不是元婴修士的修为高,骨头都该勒断了。 宋清时动弹不得,又怕他忍痛咬伤自己的嘴唇,建议:“你痛的话,可以咬点别的,我给你块毛巾……” 话音未落,越无欢狠狠一口咬上他脖子上碍眼的暗红痕迹处,力道之重,几乎要把这块肉给咬下来,吞到肚子里去。 宋清时知道他已经失去了理智,怕伤了他的牙,立刻撤去所有护身灵力,也不敢用毒功抵抗,于是被咬出了深深的血痕,他痛得眼泪都快出来了,又不敢叫出来让人担心,只能假装不痛,拼命抽气。 自己让他咬的,跪着也要被咬完。 宋清时含泪坚持着…… 约莫过了半刻钟,丹田的痛苦慢慢消失,微小的灵力慢慢涌了出来,就像枯萎多年的树木在春雨滋润下重新发出了新芽,万物萌发勃勃生机,身体变得舒适而惬意。越无欢的气力终于耗尽,他松开了牙关,轻轻舔了一下咬出来的血迹,缓缓倒下,陷入沉沉的昏迷。 …… 越无欢醒来的时候,天已经黑了。 他动了动身体,枯萎多年的灵力开始顺畅运转,资质竟比刚入仙门修炼时还强上许多。 忽然,他意识到旁边有什么,缓缓转头看去,发现自己的手正死死拉着宋清时的衣袖,指头因抓太久僵硬麻木了,费了好一番气力才解开。 宋清时在旁边睡得很香。 他本来想等越无欢醒来交代治疗事项,但这段时间实在太累了,等着等着就睡着了。 越无欢愣愣地看着这张毫无戒心的睡脸,心里涌起许多不知是什么滋味的涟漪,欲望的种子在生根发芽,疯狂的情绪在脑海里翻滚沸腾。 他悄悄将手伸过去,撩起一缕柔软细碎的长发,放在鼻尖,贪婪地嗅着那抹散不去的药香,然后轻轻吻舔。 脖子上露出的咬痕,也让他心里有说不出的满足感,仿佛给这个人烙上了属于自己的印记。 明明身体已经摆脱了药物的控制,他依旧对眼前的人产生了止不住的欲望。 那么好的人,他却想要他的身体,想得到他的灵魂,想看他落入欲海被掌控的模样。 真是卑鄙无耻的念头…… “无欢,你是为欲望而生的魔物。” 或许,这句话是对的。 他早已堕落成魔,不配与纯洁为伍。 宋清时为自己已经做了太多,恩重如山,无以为报。 知道不该,偏偏舍不得放手。 至少,离他远一些,藏好尾巴,不要露出真面目,不要让恶念弄脏了他…… 越无欢下定决心,最后吸了口气,恋恋不舍地放开了手中的长发。
第14章 执手提梳 蝉鸣声声,天气渐热,不知不觉已至夏。 狼毫笔落在白宣纸,清秀的字迹书写的是医疗记录,没有半分潦草。从最早的伤口处理,到药物祛毒,再到三个月前的疏通经脉,复生丹田,每个治疗步骤,每个用药方案都写得详详细细,装订成册,留作以后的医案参考。 越无欢的心理状态,宋清时却不知如何落笔,踌躇许久,最终只是简单的在医案里勾勒几笔,前后对比来看,似乎有好转的趋势。 越无欢的生活作息变得规律,忙忙碌碌。 他在宝库里找出把不用的剑,天不亮便起来练习两个时辰,然后等宋清时梳洗完毕,陪他读两个时辰书,学习医学知识,下午,共同研究解剖或者尝试配药炼丹,晚上,处理完药王谷内务后打坐练气两个时辰。 修士的体质对睡眠要求不高,所以他不愿浪费时间,每天只睡一两个时辰。若非宋清时坚持要一起用餐,他连食物都想用辟谷丹代替。 宋清时想不到这辈子自己还有劝别人悠着点学习的时候。 越无欢却说自己已浪费了太多时间,只争朝夕。 因为以前有筑基的经历,资质也有提升,他很快就回到了练气六层,重新筑基指日可待。 宋清时看看医案上日渐好转的身体情况,由着他去了。 …… 随着夏天到来,宋清时发掘了冰绸的好处,他在原来世界就爱穿真丝睡衣,喜欢在丝绸柔顺自然的触感里入眠,算是他不讲究的人生中的一点点小坚持。仙界冰绸比凡间真丝好上几个档次,贴在身上,轻如无物,微凉细润,将所有热气一扫而空。 他让药仆采购了几匹素色冰绸,做成现代款的两件套睡衣。每天穿着宽宽大大的套头大领口长袖T恤和系带宽松裤子,睡觉舒服极了。 他试图把改良版睡衣安利给越无欢。 越无欢看了他身上的睡衣半晌,拒绝了,然后又去加练了一个时辰剑。 宋清时还想把头发剪掉,他不习惯大男人留那么长的头发,每天宅在家里,也不想浪费时间梳头,他拿着剪刀对着镜子比划了半天想下手,越无欢进来看到,劈手就抢了他的剪刀,第一次发了脾气:“尊主是要做什么?!” 得知原因后,他把宋清时好好教训了一顿。 “身体发肤皆珍贵,世人眼里,男子会剪掉头发只有三种情况,”越无欢几乎控制不住怒火,声音很严厉,“一是出家之人,二是有罪之人,三是狂妄之徒,尊主想做哪一种?” 宋清时狂摇头:“我哪个都不想,只是嫌头发太碎,梳头麻烦。” “让我试试,”越无欢得知原因后,舒了口气,他拿过镜台上的香木梳,往手心倒了些许兰膏,仔细替他整理好细碎的头发,用细细的长辫固定,然后全部挽上成发髻,再带上白玉做的发冠,最后恋恋不舍地松开手,“这样可好?” “很好,你的手真巧,”宋清时看着比自己梳得整齐很多倍的头发,夸赞后问,无欢,我是不是该找个梳头的侍女?” 越无欢拿着梳子的手顿了顿,控制住隐隐冒出的恶念,轻声问:“尊主……不喜欢我束发?要找别人来做?” 宋清时立刻否认:“我是怕你大材小用。” 越无欢回头,笑了笑:“无欢得尊主大恩,无以为报,夜夜难寐,若能为尊主做些许小事,会让无欢心里安宁许多……” 宋清时听到做这些会让他心情好,果断同意:“你若不嫌麻烦,我的头发就拜托你了。” 越无欢温柔地替他拢了拢鬓边发,含笑应下。 幼时,他曾见太子哥哥替太子妃挽发,百般温柔,万般小心。 他那时很崇拜军中第一猛将之名的哥哥,不明白他为何要做这些无聊的事情,哥哥却乐呵呵地告诉他,“执手提梳浓情过, 却留发丝绕前缘。小无欢,你长大后遇到喜欢的人就明白其中趣味了。” 那时,他不懂。 现在,他懂了这种让情丝在指尖滑过,撩得心弦乱动的滋味。 香木梳放在唇边,轻轻吻过。 若能为你挽一辈子发,绕不绕得出下辈子缘分? …… 宋清时解决了烦心事,畅快极了。 他忽然想起一事,问越无欢:“过两天,你要不要陪我去乐城?我在天机阁定制了一批实验器材,物件贵重,结构复杂,天机阁怕有差错,让我亲自过去说明。而且……听说乐城盛产美食美酒,仙舞楼的舞蹈音乐也极出色,我们见识一下?” 他被系统老师放进书里好些日子,天天忙着治病,没认真看过仙界的模样。虽然原身的记忆在不断融合,但总觉得很多东西迷迷糊糊,缺点感觉。 最近他也后知后觉地意识到,自己已有了健康的身体和漫长的寿命,不需要像原来世界那样怕时间不够,争分夺秒地学习,唯恐不知什么时候就瘫床上起不来,再也无法自救。 大家都说这样的生活很无趣…… 现在,他可以抽出一点点空余时间,用来感受正常人的有趣生活了。 吃以前医生不让吃的食物,做医生禁止做的运动,甚至,他还可以尝尝酒的味道,研究一下为什么那么多人着迷与它。 虽然不知道会不会喜欢这些事,但总要试试才知道答案。 宋清时想想未来的新生活,有点小刺激和小期待。 乐城相邀是个开始,他一方面想让越无欢出去散散心,不要陪他宅得那么彻底,变成蛰居族,另一方面也担心自己和陌生人有沟通障碍,天工阁听不懂医学术语,无法理解制作要求,如果有越无欢帮忙沟通会方便很多。 越无欢思考片刻,应了下来。 出发那天,越无欢带上了一顶幕篱,用长长的皂纱遮住了自己的容貌。 宋清时不解:“你是怕晒黑吗?” 越无欢笑了笑:“尊主以后会明白的。” 宋清时想了想,懂了,无欢如此美貌,肯定是怕登徒子。宋清时立刻把所有法器和毒药都带身上,让他出门紧紧跟着自己,还做了个简单的防狼药水交给越无欢,告诉他,喷出去至少能让色狼瞎上半个月。越无欢愉快地收下,和自己调配的其他药粉放在一起。 两人乘坐仙兽前往乐城。 乐城是离药王谷最近的大城市,绕河而建,交通便捷,所以市场繁华,应有尽有,修士往来无数。 宋清时觉得自己就像刚进城的土包子,眼睛都不够用了。茶寮里仙姬卖的金果露和蓝月饮是什么?都要尝尝!水果摊上奇怪的果子是什么?买回去研究一下!小贩做的会唱戏的纸人实在有趣,花楼里的美女装扮成壁画里的飞天舞乐,在空中招揽客人,媚眼一个接一个地抛向他,他看了很久,忍不住把神念伸过去探了探…… 这般庸脂俗粉也值得上心? 越无欢等了又等,忍无可忍,终于将他的脑袋掰了回来,问:“好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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