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处都透着迷离的浑浊。 于是气质干净、从头到脚连鞋子都雪白得亮眼的林暮雪就显得格格不入了。 “哎小妹儿,多少钱一、一晚上啊?嘿嘿。” “美女,一起,嗝,玩玩呗,哥有钱…” 林暮雪皱眉,绕开这些醉醺醺的人,大部分人都是嘴上花花,并不会死命纠缠。 但为了提防少部分“特立独行”的人,林暮雪特意拉开了距离。 给小舅舅那边打了个电话,对面接电话的人似乎有些忙乱,喘着气“哎哟哎哟”地叫唤了两声,这才说:“你就站在巷子口,我给你送出来。” 林暮雪已经看到“山姆酒吧”的招牌,红红绿绿闪瞎人眼:“不用,我已经到酒吧门口了,麻烦你帮我把他扛出来一下吧。” 酒吧里人多,也乱,林暮雪倒不是不敢进去,而是知道进去了更不好找人。 没办法,她小舅舅就喜欢来这里喝酒,林暮雪对这里不说熟门熟路,却也差不了多少了。 对方的人诧异,自言自语似地嘀咕一句:“我刚才说了酒吧名字吗?” 也没再多想,对方又扯着嗓子答应:“行!那你等我一下!两分钟就出来!” 果然,两分钟后,一个戴着爆炸头假发的矮个中年男人就吭哧吭哧扛着一个满头脏辫儿、脖子上胳膊上满是花纹的高个儿男人走了出来。 看见林暮雪,矮个中年男人眼睛一亮,然后又是迟疑,明明已经累得跟老黄牛一样了,还是不放心地问:“大侄女,就你一个人啊?要不然你先等等,我去跟主管请个假,再出来跟你一起把钟哥送回去?” 矮个中年男人还没见过钟粹梨的侄女,之前打电话想的就是通知家里人来领人。却不想人来是来的,可就一个漂亮得过分的小姑娘。 那她一个人哪能行啊。 林暮雪客气地道了谢:“您就是陈泉叔叔吧?常听小舅舅提起您,今晚谢谢您照顾他了。您先回去忙吧,我把他带回去就行。” 其实不是小舅舅常提,而是打从十六岁跟小舅舅一起生活,这样的事儿林暮雪不说干了上百回,好歹也有七、八十回了。 这位在山姆酒吧工作的陈叔叔也是老熟人了。 只不过在这里,“林暮雪二号”没有来过,也没有和小舅舅的朋友有什么交集。 陈泉更意外了,然后竟是有点羞臊,“嗨,这钟哥,没事在家跟你说我们这些人干啥,都是没出息的。” 心里对林暮雪这个初次见面的便宜大侄女却更有好感了,“你一个小姑娘也扛不…” 话还没说完,就看林暮雪过来,轻轻松松就把他扛得气喘吁吁的大老爷们儿给接了过去,一条胳膊架在肩膀上,一手环着他钟哥的腰。 轻松得就跟喝了口水一样。 陈泉目瞪口呆:“啊这,啊这…” 林暮雪抬眸看他,仿佛在问:还有什么事吗? 陈泉连连摆手:“没事没事,就是,咳,大侄女,你这力气,哈哈,有点大哈。” 林暮雪抿唇露出个浅笑,眸子里也带着暖暖的笑意,仿佛他这句话戳中了什么只属于她的隐秘笑点,“是有点大,陈叔叔,那我就先带小舅舅回去了,以后有机会来家里吃个便饭,这些年我小舅舅也没少麻烦你们。” 刚才还皱着眉一副大家长的样子,现在突然这么一笑,不知道为什么。明明笑得挺好看的,陈泉却莫名觉得心里毛毛的。 挠了挠胸口,陈泉愣愣地摆手:“啊,好,嗯,你们回去吧,路上注意安全。” 其实林暮雪也没笑什么,就是听到陈泉说的话,竟是和当初第一次看她扛小舅舅回家时说的话一模一样,不自觉就笑了出来。 不止如此,当初她还跟着这群不着调的叔叔打了几回架,约莫是觉得她一个漂亮小姑娘打架打得比他们这群大老爷们儿都狠,总担心是跟着他们学坏的。 慢慢的,他们也不敢随便招猫逗狗的惹事了,倒是一个个渐渐安分起来。 也不知道这个时空的叔叔们现在还打不打架了。 作者有话说: 又是一个力气很大的女主呀,大概是因为我真的太爱把伴侣抱来抱去的那种画面了
第10章 小舅舅的嘀咕 林暮雪的小舅舅钟粹梨是个一生放荡不羁爱艺术的中年老光棍,接手十六岁的外甥女之前,他是吃了上顿没下顿,却比谁都潇洒的青年艺术家。 接手林暮雪后,他才开始了每天鸡飞狗跳搞钱养家糊口的“凡人生活”。 这厮就曾经是如此厚颜无耻跟林暮雪抱怨的,说要不是因为她,自己不可能沾染上世俗的烟火气。 而当时林暮雪给他的回应是端走了他面前的饭碗,没收了他手里的筷子,并且一个人包圆了桌子上的糖醋排骨和红烧鱼。 现在小舅舅的形象是破洞牛仔阔腿裤,肚子上划开了几道口子的灰色背心,以及满头脏辫。 脖子上胳膊上还有看不出到底是什么图案的纹身。 拖着人走出酒吧巷子的时候,林暮雪看着角落里不知谁丢弃在那里的破碗,内心犹豫了0.03秒,到底没把人丢在这里给目前贫穷的家庭增收。 ——毕竟这条街好像也不太适合乞讨。 醉得晕乎乎的钟粹梨自然不知道自己侥幸逃过一劫,这会儿就觉得身侧撑着的“拐杖”好像换了一根。 他眯缝着眼昂着脑袋跟乌龟似的探头转了转,好像是在看,可又没睁开眼睛,就声音含含糊糊地抱怨:“拐、拐杖,别换!这膈得我、我我胳肢窝痛!” 抱怨完了又抽风似的身体往后一仰,挥舞着胳膊拔高了声音嚷嚷:“老陈!老陈!刚、刚那拐杖呢?粗点!短点!舒坦!” 林暮雪眯了眯眼,在钟粹梨又一次一蹬腿儿要折腾的瞬间,一巴掌按在对方脑袋上,强行让人贴墙“独自站立”。 被迫贴在墙上的钟粹梨茫然地提了提眼皮子,费力地想要睁开千斤重似的眼帘,最后却只做了个动作就完事儿了,完全睁不开眼。 嘟嘟囔囔了两句,挣又挣不开,身边也没个什么响儿,钟粹梨就又闭上了眼睛就地打盹儿,“床、床怎么站起来了,呼,有点,嗝,硌脸,嘿嘿,哥哥脸,呃,太嫩了…” 林暮雪:“…” 果然,不管是哪个平行时空,小舅舅也就这点儿出息了。 想要变异都没那条件。 灯光有些鬼畜的街道巷尾,一个穿着短裙,露出一双细白长腿的年轻姑娘抻直了一条胳膊,手掌按在一个高头大马的花臂老大哥脸上将人按在墙上。 这画面不得不说十分具有冲击力。 至少刚转进这条街,准备在这里度过又一个精彩夜生活的几个路人被吓了一跳。 其中一个刚看见墙边站着的林暮雪,吹着口哨笑嘻嘻正要上前一步调戏一番,结果靠近一看,顿时“卧槽”了一声,跟只受惊的耗子一样往后一蹦。 到嘴的调戏也一个激灵变成了:“小妹妹,要帮忙报警吗?” 秒变正义路人。 林暮雪看了他们一眼。 也不知道为什么,四个大男人愣是情不自禁往旁边蹭了半步。 面对热心路人,林暮雪还是很温和讲礼貌的,翘着嘴角道谢:“不用,谢谢,这是我家里长辈。”要是不看她手上的动作,还真像走在校园里抱着一本书垂眸浅笑的文弱美少女。 路人甲乙丙丁面面相觑,不约而同假笑着离开了。 等走远了才敢小声嘀咕。 “卧槽现在的小姑娘都这么牛逼了吗?” “那真是她家长辈?不会是要被捡去噶腰子的受害人吧?” “应该不会吧,看着两个人长得挺像的啊。” “这么暗的光线你能看清他们俩长得像?” “呃,那不是,他们都挺高的吗?” … 回程打的车,司机就没有来时那位安静了,频频抬头从后视镜里看两位乘客。 看得出来司机十分纠结,按理来说,大半夜的,一个漂亮瘦弱的年轻姑娘,一个又是破洞裤又是大花臂,还一头脏辫儿牛高马大的中年男人,怎么看都是年轻姑娘处于弱势方。 可问题是如今醉得不省人事的是男人,把人扛进来的是姑娘。 司机:他这颗无处安放的正义之心噢。 偏偏又一直找不到搭话的机会。 一直憋到抵达目的地,林暮雪才在拖着人下车的时候格外体贴地为司机解了惑:“这是我舅舅,现在我们是回家,谢谢,不用担心。” 司机“哦哦”两声,目送两人离开,然后便忍不住拿了对讲机跟同样开夜班车的车友们分享起这个八卦:“…真的,一苗条漂亮的姑娘,好家伙,一把子就给大男人扛肩膀上了…不是,架着胳膊拖着走呢…嗨,现在的年轻人,真是人不可貌相…” 半夜去外面把小舅舅捡回家这种事,“林暮雪二号”没做过,林暮雪却做过不知多少回了,堪称熟手。将人弄回家丢到他自己的床上,再看天气情况决定是否给人搭个被子,之后就可以安心地回房休息了。 她小舅舅就是典型的人菜还爱玩,喝酒两杯倒,每次倒得最快的是他,喝得最豪迈的也是他。 好在这人喝醉后不会搞七搞八,只要不是把人丢冰里太冷,或是丢火里太烫,再不舒服的环境他都能睡着,睡醒后还不会有什么宿醉后遗症。 是他那群狐朋狗友们想要暴捶他的天赋了。 大半夜出门这么折腾一回,唯一的换洗衣服也算是报废了,再次睡下前,林暮雪第一次在没有衣服换洗这种琐碎事上烦恼了一回。 ————— 钟粹梨是在一阵熟悉的锅碗瓢盆摔摔打打声中醒来的。 睁开眼看见熟悉的蚊帐顶,他还有些恍惚,茫然地发了会儿呆,才反应过来自己居然是在家里醒过来的。 “老蔡他们居然把我送回了家?” 这也太不可思议了吧? 难道是有什么阴谋? 钟粹梨一颗心顿时提了起来,下床的时候都不敢眯着眼睛直接踩到地上,而是瞪大了双眼扒在床边往下瞅了瞅。 很好,没有放什么水盆暗器,也没人躲在床底准备抓他的脚。 钟粹梨从床架子上堆积如小山的衣服堆里随便扯了件外套裹在身上,弓着腰垫着脚,宛如做贼,暗搓搓一步步走出房门。 当他走到房门口,扒着门框往外探头探脑的时候,听见脚步声,一扭头,就和林暮雪的视线撞上了。 刚从厨房端着一盘小菜一碗菜粥出来的林暮雪:“…” 眼底带着嫌弃,林暮雪叹了口气,将早饭放到棚子下的桌子上,一边转身又去厨房拿碗筷,一边头也不回地喊了一声:“快刷牙洗脸过来吃早饭!” 隔壁日常闹矛盾的婆媳终于传来吵架声,然而钟粹梨却无心去听墙角了,而是傻眼地看着重新回厨房的外甥女,半晌才眯着眼去看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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