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歌穿着园丁服,提着浇花的壶,站在宽敞明亮的大路另一边看着她。 她当时觉得这个小孩笨死了,把手里的花扔掉不就好了,于是她走过去,把她手里的花抢来扔地上,说:“你别哭,我帮你扔了。” 就在这时,卫姝的保姆跑出来,恰好看见了这一幕。 北歌始终记得保姆跑过来时嫌恶的目光,在看见地上的花后,那目光从嫌恶变成了警惕。 “宝宝,她欺负你了吗?”保姆问卫姝,“她抢了你的花,还把你弄哭了。” 北歌从小自尊心强,当时气红了一张脸,可毕竟是个小人,不敢和大人对上,只能气鼓鼓地看向卫姝。 卫姝的大眼睛上还带着泪花,被她恶狠狠地一瞅,眼睫毛上的一颗泪滴硬生生吓掉了。 完了,北歌心想,自己估计要被这个狗咬吕洞宾的保姆告状,然后主人家会不冷不热地说她妈几句,她妈会当着所有人的面打她,然后晚上抱着她哭。 烦死了。 这时候,卫姝从惊吓中回神,拍了拍小手,声音奶声奶气的,却清楚认真:“她没有弄哭我,是我自己弄的。” 保姆见她都这么说了,只能狠狠地瞪北歌一眼,劝卫姝道:“以后不要一个人跑出来,外面很多坏人,还有你看她身上多脏啊,碰见了要躲远点。” 北歌抿着唇看了眼自己的园丁服,她刚替妈妈给门口的花浇水,袖口不小心蹭上了泥巴,刚才没注意到,而且就算注意到了,她也不会在意。 既然误会解释清楚,北歌冷冷地看了保姆一眼,转身就走。 身后传来小姑娘细弱的声音,手腕也被一只凉凉的小手抓住了:“谢谢你。” 北歌紧绷的唇角缓和了一点,低头看了眼自己被抓得五颜六色的手腕,唇角忍不住又往上翘了翘。 继而头也不回地离开。 天上云地下泥,北歌把人娶到手,比西天取经九九八十一难都要复杂艰难。 北歌看着自己前半生拼搏的心血,在心里想,卫姝失忆是因为不愿意想起自己,想悔婚,也不是没有这种可能。 不然她为什么要在两人领证的前一晚,开车去见自己的前任? 明知道自己只要喝了酒,就算血液里的酒精恢复正常,还是会头疼好几天,那又为什么要在见前任的时候喝酒? 北歌内心有点失控。她这些年几乎不让卫姝碰一滴酒,在任何需要喝酒的场合都小心护着她,而她的前任明明也知道她不能喝酒,为什么不拦着? 更令人难以忍受的是,车祸发生的时候,卫姝的上一条通话记录就是她的前任。 医生见她沉默不语,神色也变得认真起来:“为什么你会这么想,你前几天不是刚刚求婚成功吗?” 北歌不愿和她讨论自己头顶的颜色,拿起病历起身:“一个星期后,我带卫姝复查,有事联系你。” 医生一口气噎在喉咙里,还没等她骂出一句“神经病”,刚刚走到门口的人折返回来,命令道:“今天我和你说的话,别和卫姝说。” 医生眯眼,故意道:“凭什么?” 北歌轻笑,眼中攒着莫名的火:“我要是追不到卫姝,我不好过,你肯定更不好过。” 想起这些年北歌对卫姝的执念,她们这些朋友都看在眼里,北歌说的话绝对不是开玩笑。医生狠狠一哽,长叹着保证什么都不会说她本来什么都不知道,北歌这才放心离开。
第2章 回家 病房里的东西都已经打包完整,北歌去病房,打算把人领回家。 市中心医院的VIP病房处于高层,在上午的时候光线很好,透过落地窗,能看见外面曲水环绕的花园。 薄黄日光,擦过印花纱帘,笼凝在窗前的人身上。 卫姝微微侧坐在沙发上,大半个身子都逆着光,手里拿着不知道从哪个护士手里要过来的文件夹板,在一张A4纸上用铅笔画着什么。 她左手绑着石膏,只能用膝盖撑住画板,落笔的动作很轻。 铅笔的沙沙声中,落地窗外吹来清新的空气,掀起纱帘一角,也吹动了卫姝没有挽到而后的碎发。 北歌出神地望着卫姝,从她受伤的手臂一直看到她的甜美的侧脸,最后落在画板上。卫姝手指捏笔的姿势很好看,拢在一起的手指白皙劲痩,松紧有致,在纸面上落下浓淡交替的阴影。 北歌一直都喜欢看她画画,怎么看都不厌倦。画画的时候,卫姝总是很安静,一个人能坐下一下午,有时候连饭都忘了吃,也不喜欢被打扰,北歌靠在门框上静静看着她,没有出声,直到她画画结束,从夹板上取下A4纸,对着窗户观察的时候,才看见了门口的人。 北歌神色平淡,在刚才的等待中,她已将心中的惊艳与苦涩尽数咽下。 卫姝看向她的视线很温和,唇角含笑:“找我有什么事吗?” 这几天她忙着检查,知道自己遭遇车祸失了忆,而门口的人大概率是她的女朋友,还是谈了很多年,彼此朋友都知道对方的那种。 可卫姝对她没有任何印象,她只是失忆,性情并没有变,对于不认识的陌生人,还是下意识以疏离冷淡的模式相处。 但这几天下来,门口的人忙前忙后,对自己无微不至,连喝水的杯子都要亲自去刷,半夜里也会从公司里赶回来给自己掖被子,看向自己的视线总是那么脆弱和专注,像是自己咳嗽一声,都能把人吓到……卫姝的神色不由得温和了很多。 可惜北歌并没有抬头看她,也错过了卫姝眼中的柔色。 她比任何人都了解卫姝的性格,幼时绵软,中途经历父母去世的大变故,长大后,除了画画,对别的事情都很冷淡,大部分的人和事,与她而言都是可以随意丢掉的包袱。 这些天她内心深处始终存在某种惊慌感,好似走在轻飘飘的落叶上,不知道哪一步就会踩空,跌入深坑。她很怕卫姝开口说话,怕从她口中听到自己难以接受的内容,是以不愿和她过多交谈。 北歌站直身子,垂着眼轻声道:“没有打扰你吧。” “没有,”卫姝摇了摇头,“我可以回家了吗?” 北歌点头:“我已经办好了出院手续,现在就可以回家。” 卫姝问道:“回哪里?” 一句反问让北歌嘴角的笑容僵了一瞬:“…当然是我们的家。” 卫姝有自己的房子,不提她优渥的家世,只说她自己就是小有名气的画家,开了家工作室,有自己的设计品牌,收入虽然比不上北歌,但也足够让她过上良好的生活。 失忆的卫姝并不记得她,而且,就算卫姝没有失忆前,也更喜欢一个人独处。 要是卫姝执意要一个人住,北歌没有任何办法拒绝。 想到这里,北歌的笑容简直要维持不住。 卫姝沉默几秒,看着自己的画没有说话。 要不要和这人住一起?这个问题似乎只有一个答案。 手里是一个自画像,她画了一个半张脸包着纱布的自己,线条模糊,色彩是忧郁的蓝色调,整体沉郁,却在背景的一角画了个铺着绿色格子的餐桌,上面摆着两个人的饭菜,色彩明亮、线条活泼。 自画像充满私密性,是个人意识的潜在体现,它体现一个人的认知、渴望、欲求。画是不会骗人的。 即便失去记忆,她潜意识里想要的生活也有另一个人存在的痕迹。 良久,在等候中,卫姝终于抬了头:“好。” 北歌不易察觉地松了一口气,走过来拿卫姝的背包,却与同样低头拿包的卫姝碰到了一起。 卫姝的手腕较常人细瘦,白皙的肌肤能看见青紫的血管,北歌犹豫了一下,避开她的手,替她拿起背包。 “你的胳膊还伤着,别提东西。” 起身时,卫姝轻轻道:“谢谢。” 坐车的时候,卫姝画了半天画,有些疲倦,一直没说话。 加上这几天住院,没吃多少东西,本来莹润的脸颊变薄了点,虽然不似最开始萦绕病气,但也没恢复多少血色,缩在宽大的座椅里,安静地像是一道浅淡的影子。 北歌心里不忍,也愈发心疼,心中那些想问的话,也始终找不到机会问出口。 她带卫姝回到两个人的家。 门口是高大的铁门,再往里是一圈碧绿青翠的草地,间或种着些低矮精致的乔木。 显然是精心挑选了草皮,然后派人每天打理,才有这样通透明丽的绿色。 卫姝望向窗外,绿色被车玻璃滤成暖融融的光,映在她剔透晶莹的眼瞳,似是有些出神,她盯着外面看了很久,直到车子倒入车库,什么都看不见了,才收回视线。 北歌给她打开门,自然而然地扶着她下车。 “饿不饿,要不要吃点东西?”北歌轻声询问。 卫姝摇头,她现在只想休息。“我想睡会儿觉。” “好,”北歌打开门,给她拿出拖鞋,“那你就先休息。” 卫姝转头看了外面的花园一眼,还是忍不住问道:“这是你设计的花园吗?” 北歌顺着她的目光看去,内心有点好笑,微微摇头:“花园都是你在打理,不让我插手。” 想到这话会有歧义,北歌继续解释道:“我没有艺术细胞,也不爱莳花弄草这些东西。” 主要是花园是卫姝喜欢的地盘,北歌曾经心血来潮帮忙修剪,结果把花给剪秃了,后来卫姝就没再让她碰过。 北歌推开家门,卫姝紧跟着进门,两脚还没全部踏入门中,只见头顶掉下一个大毛团。 卫姝后退半步才看清是一只蓝纹布偶猫。 “别怕,”北歌见卫姝吓到,怕她讨厌自己的猫,连忙解释,“它很亲人的。” 卫姝注意到猫咪脸上的花纹。蓝色的山纹并不对称,颜色还有点浅,边缘不清晰。 总体来说,这是一只开脸不太好的布偶。 卫姝刚想移开视线,却忽然顿住。 布偶猫用毛茸茸的大脑袋蹭她的裤脚,因为角度侧了一点,斑驳的纹路就成了一道交汇的山水。卫姝有种强烈的感觉,买这只猫的人绝对是看上了它的花纹。 “叮咚,别闹你妈妈,她受伤了,过来这里。” 北歌已经先一步换上拖鞋,轻车熟路从电视柜下面掏出一个罐头。 叮咚乖巧地蹲在卫姝面前,冲她轻轻叫了一声,然后翘着尾巴去吃罐头。 卫姝看着她给猫喂罐头,不由得有些出神。 北歌身长人俊腰背挺翘,蹲下来的时候轻轻笑着,浓丽的眉眼松软下来,周身的气势瞬间收敛,给人一种居家的舒适感。加上猫咪乖巧一团的样子,看着倒是和谐温馨。 “你的屋子在二楼,想休息可以先上去,中午我会做饭,记得下来吃饭。” 北歌帮她把行李箱提到二楼卧室门口,没再多说,冲她笑了笑就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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