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宝似珠, 错的是她吗? 当她开心的学完一天的知识,高高兴兴的走在回家的路上。 背包中装着课本和作业,或许在路上还想着算术或诗词。 她又何曾料到这一天, 她只知道,那只是再平常不过的一天。 她只不过是和以前一样,无数次的走过那条路。 自她死后,小皮鞋和地面碰撞的啪啪声总是会在这条街响起。 就像她放学归来一般。 老瘸子家里日日唱着《女驸马》 “为救李郎离家乡~ 谁料皇榜中状元~” “中状元着红袍~ 帽插宫花好啊~” “为就李郎离家乡........” 只是这次,没有人和他一起唱了。 唱啊唱,唱到嗓子沙哑,冒血。 唱到大雪压塌了他的房子,唱到他的尸骨冰凉。 那里成了一片破旧的废墟。 银宝不懂,死?是什么? 他只是懵懂的听着徐疯子的讲解,为老瘸子挖了个坑,裹上草席潦潦和他的女儿埋葬在一起。 一块木碑简单的刻上,“徐瑾瑜与之女儿徐宝珠之墓”几个字。 徐银宝不懂,死?是什么概念。 他只知道,他再也听不到曲儿了。 但每到午夜时分,那片废墟总是响起咿咿呀呀的唱曲声。 仔细听去,唱的便是《女驸马》。 “为救李郎离家乡~ 谁料皇榜中状元~” “中状元着红袍~ 帽插宫花好啊~”
第189章 晚上买东西不用付钱 徐银宝进城了一趟,直到归来时已是很晚,他走在徐宝珠走过的那条路,忽然停住了脚步。 眼前出现了几个熟悉的人,是杀死徐宝珠的几个人。 他愣了一下,还背着背篓。 徐疯子病了,他是专门进城买药的。 那几人上前直接就抢过他的背篓,药洒了一地。 泥人也有三分脾性,走在路上无缘无故的被抢了东西,搁谁身上谁不气。 那几人把脚踩在药材上,他愣愣的看着。 他娘的药没了。 还没等他有所行动,领头的上来就要把他脸上遮疤的布给掀了。 银宝伸出手, 尖锐的指甲深深刺入血肉,连带着撕下来一块皮。 那人顿时吃痛,叫嚣着要他好果子吃。 却在看到脸的一刹那颤抖着说不出话, 空荡荡的眼眶里面什么都没有,蓝色的鬼火散发的光照在惨白没有血色的脸上显得像极了,,死人。 女孩银铃般的笑声忽然响起,伴随着的还有小皮鞋踩在地上的啪嗒声。 阴风阵阵,蓝色的火焰闪烁着。 鲜血的味道弥漫在空气中,他舔了一下指尖的鲜血。 一种不知为何的渴望涌上心头,他朝着那人的方向转去。 那是鲜血的气味, 而几人早已吓得软了脚,转身就想跑。 却直接被手掌穿透了心脏。 仅是眨眼间,几具尸体整整齐齐的摆放在一起。 鲜血染红了道路,流进臭水沟里。 女孩的笑声再吃响起,伴随着的是还带着稚嫩声音的曲儿, “为救李郎离家乡~ 谁料皇榜中状元~” “中状元着红袍~ 帽插宫花好啊~” 他静静的站在原地等她唱完,曲毕,伴随着一阵渐远的笑声,蓝色的火焰也熄灭了。 嘶,头好痒,是不是要长脑子了? 他挠了挠头,奇怪。 啃了几口就踢进臭水沟里了。 看着被踩的稀巴烂的药材,肯定是不能再用的了。 稍微可惜了一会,又提着背篓回城了。 快进城时已是午夜,只好翻墙进去。 找到郎中,二半夜敲人家门。 老郎中迷迷糊糊的打开门,一看见就是脸上系着红布,衣襟上全是血,惨白没有血色的皮肤。 当场吓得没了半条命,捂着心口差点嘎过去。 如果花弃把红布揭开给他看看自己没眼珠子的眼眶,估计当场毙命。 老郎中颤颤巍巍的听着他的病情描述,抓药的手都抖成了筛子,递给花弃就直接把门一关,钱都没要。 药还不齐,还需要蟋蟀一对,要原配,即本在一窠中者。 芦根和经霜的甘蔗。 这些找起来也是颇为不容易的,不然他也不会找了整整一天,花光了身上所有的钱。 他挨家挨户的敲门询问,主人家要不是忽的关上门大叫一声,就是被吓得说不出话。 不过还好,问了这么多家,也算是集齐了。 只是这些人家无一例外都没有收钱,他还想着能不能赊账或交换之类的。 难道夜间买东西都不必付钱的吗?既如此,那以后都在夜间买东西好了。 他带着疑惑背着背篓又翻墙走了。 赶在天亮之前,他回到了家。 那郎中可是城中医术最好的,喝了药娘一定会好的。
第190章 这场婚礼,注定没有新郎 悠扬的笛声响起,又是蝶小姐在吹笛子了。 蝶小姐离他家很近,住在山坡上的木屋里。 听说以前是个官家小姐,写的一手好字。 徐疯子屋内那副“吾儿安归”便是她写的。 她平时不爱说话,得空便喜爱吹笛子。她偶尔种些菜,但平常以帮人抄书写信维持生计。 蝶小姐是个大有学问的人,她说话总是有一副老学究的做派。 她搬来了这里十年,除了维持生计从不与村民交流,却偶尔在有人困难时搭一把手,所以村子里的人对她的评价都挺不错的。 花弃与她没有什么交流,只是喜欢在她吹笛的时候去旁边的竹林里挖些新鲜的笋。 她总是穿着一件青色的旗袍,生的倒是美极了。 纵使今年已经三十有余,却尽显韵味。 她不知多少次明里暗里拒绝了无数人。 她心里有人,这是所有人都知道的。 那人便是贺先生,两人当年一别数十年,蝶小姐也等了他数十年。 他们曾有一个约定,等一切安定下来了,就来这里找蝶小姐。期间二人不能做一件对不起对方的事,所以蝶小姐从未与男子相处过近,两米之内都不行。 她为人谨慎,待人接物都不错。 今早下了一场好大的雪,只见一群衣着不凡的人去了蝶小姐家里。 蝶小姐好似很生气的将他们赶走,这是她在这里这么多年来村民们第一次看到她生气。 后来又来了一次,为首变为了一个长相不错,身形笔直的男人。 应该也是三十好几的年纪,只是这次两人又不欢而散。 第三次,男人又来了。 花弃蹲在蝶小姐家旁的竹林里挖笋。 ”我不会跟你走的!滚!给我滚!” “阿舞,你听我说!” “贺俊笙,我让你滚,你不必用这种方法羞辱我!滚!滚啊!” 蝶小姐红了眼睛,发髻散乱,连扯带推的把男子送出了门外。 男人不知说了什么,拍拍身上的灰离开了。 花弃在门前站了一会儿,把新鲜的笋分出一半放在门口,轻敲了几下门便离开了。 毕竟老薅人家笋不太厚道,蝶小姐虽然没说,也不是她种的,但也长在她家门口。 那男人又来了,他这次连门都没进,在门口不知说了什么,转身便冷冷的离开了。 脸色看上去并不好。 傍晚蝶小姐拜访了徐疯子家,感谢了花弃的笋。 “若是还喜欢,随便取便是了,野长的竹,主人又不是我,何必过问我的意见。” 聊了几句,关照了徐疯子病弱的身子,便离开了。 她在走前眼眶变得红润,声音也好似带了几分哭腔。 “不必送了,好生歇息吧。” 她用力的摇了摇手,哪怕二人并不能看到。 她笑了,明媚的脸动人极了。 雪落了一地, 炙热的火焰惊醒了梦中人。 蝶小姐穿着一件红旗袍,与她甚是相配。 仿佛是为她量身定做般。 我叫林蝶舞,林家大小姐。 我是最高傲的一朵红玫瑰。 我是人们口口相赞的大小姐。 我头不会为任何人低下,我是最美的。 我的风骨,我的脊梁。 风雨打在我的身上,我不会在意。 我是那百花争艳里最耀眼的一抹红,我是那雪中最显眼的一抹血。 我不要嗟来之食, 我不要任何同情和怜悯, 哪怕我深陷泥潭,我也将永远抬高我骄傲的头颅。 我是最美的, 我坚信。 但她的眼里分明含着泪水,却依旧高傲的抬起她的头。 雪下的好大, 好大。 如鹅毛般,火焰中, 她静静的坐着,腰挺得笔直。 火光闪烁,似洞房花烛的烛火。 蝶小姐好似那新娘子,只是这场婚礼,注定没有新郎。 大红的旗袍穿在身上,消瘦的身躯好似一折就断,奇怪,这旗袍怎的那样大。 明明当初很合身的。 是啊, 这明明啊, 是当年最合身的一件衣服。
第191章 他已经弱到这种程度了吗? 那件事要从很多年前说起, 当年的贺俊笙还是一个毛头小子,而蝶小姐已是有名的大家闺秀。 无数人心中的朱砂痣。 谁也不知道那蝶小姐怎的就看上了当时一穷二白的贺俊笙。甚至愿意离开家族。 后来,战争频发。 蝶小姐和贺先生被迫分离,他们许下诺言。 只要未找到对方一日,哪怕是尸体,也要彼此深爱,互不背叛。 贺先生让蝶小姐在这里等他,等他到他混出个名堂就来娶他。 蝶小姐等了十年。 等来的却是他妻妾成群,子孙满堂。 他的确混出名堂了,当年的朱砂痣也成了一抹蚊子血了。 许是蝶小姐依旧貌美,又或是心中还怀有那一丝的愧疚。 他想让蝶小姐跟他回去,做他的第八位妻子。 蝶小姐不愿,贺先生遍日日来。 放下狠话,若她再不同意便放火烧了这个村子,让她不要再耍小性子。 十年的等待,却换来了这么个结局。 死心,绝望之下, 她宁愿自己死在十年前的那场战争里。 而不是在这里纠缠不清。 她会死在十三年前他们相遇的同一天。 不同的是,在十三年后。 那场大火是她最后的婚礼,她等了数十年的婚礼。 当人们发现时,她已经成为了一具焦灰。 村民们凑钱请人打了一副薄馆,把她埋葬在了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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