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作证。”旁边的柜员同情地说,“她的西班牙语说得怪怪的。” 达米安:“……” 那是因为他没学过西班牙语! 他难以置信地与布莱恩对视:不配合的后果就是变成弱智?这也是你计划的一环? 布莱恩沉浸在演技里不为所动。达米安是否配合,对他而言根本不成问题,就算怀里抱着是一根木头桩子,他也能找出八百个理由来说服别人。 事实证明,假扮弱智比装成爱哭鬼更加有用。劫匪犹豫了一下,居然把枪放下了,颇为温和地问道: “不容易吧?孩子的母亲呢?” “在家里等我们。”布莱恩面色苍白地笑了笑,“今天是我女儿的生日。” “真的?”劫匪看向达米安,“祝你生日快乐,小姑娘。”又对布莱恩说,“你也不用担心,只要大家都配合一点,我们无意伤人。” 这年头的抢劫犯还挺有素质。 不过话又说回来,抢银行和故意杀人在量刑上有很大差别,绝大多数劫匪确实不会伤害人质。 布莱恩露出感激的神情,抱着达米安缩回人群中。 算上他们两个,困在银行里的总共有十五六人,包括三个被缴了枪的银行保安、四个柜员、银行经理和计算机操作员、以及几个其他部门的职员。 值得一提的是,银行的保安并不是吃干饭的。 当地人穷得揭不开锅,街道上的垃圾桶都被翻空了,山穷水尽之下,许多活不下去的普通人铤而走险,银行的大门常常被不法分子光顾,因此保安的实力也跟着水涨船高,就像美国的警察一样身经百战。 但是今天,那三个保安投降的速度比布莱恩预计中要快。其中一人的腿被流弹射伤了,现在站不起来,只能靠墙坐着,他是他们当中唯一的伤员,也就是说,敌人通过某种方式掐灭了保安们与之对抗到底的想法。 为什么? 劫匪将人质驱赶到大厅角落。布莱恩趁机走到受伤的保安身边,低声问道:“你还好吧?” “我还行。”保安显得有些羞愧,“祝你女儿生日快乐,今天的事……” “我理解。”布莱恩说,“他们人太多了,你们也要考虑自身的安全。” 保安摇了摇头:“不,只有四个人而已,换做平时,我们会和劫匪抗争到底,或至少会坚持到警察赶来。然而今天这伙犯罪分子是专业的——我指的不是专业抢银行。” 他咽了口唾沫,眼里浮现出恐惧的神色,悄悄告诉布莱恩: “我中枪后,我的同事第一时间掏出枪,子弹近距离打在为首的一个男人的防弹衣上,却被弹开了。那一刻我就明白,这不是我们能够对抗的敌人。” 什么防弹衣能弹开子弹? 布莱恩问:“你确定他穿的是防弹衣?” “不确定,也可能是奇奇怪怪的超能力。”保安苦着脸回答,“总之你都听见了,他们说只要我们不反抗就不会死,对我来说,失去一份工作总比莫名其妙丢掉性命强。” 布莱恩粗略地检查了一下他腿上的伤口:“你不会死的,子弹没击中骨头,去医院养两天就行,问题不大。” “你怎么知道?” 布莱恩撒谎不打草稿:“我是个外科医生。” 他又和保安聊了一会,直到据说不畏子弹的劫匪头领走了过来。 他身材健壮,和其他人一样身穿黑衣,戴黑色头罩,踩着一双黑靴子,连双手都被战术手套包裹得严严实实,用英语说: “我需要一个负责带路的人质,你们谁来?” 是美国口音,听着像个布莱恩不认识的中年人。 旁边的同伙帮他翻译。 话音落下,无人自荐。人们哆哆嗦嗦地挤在一起,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谁也不敢举手报名。 劫匪头领宛如国王般居高临下地环顾了一圈,目光最终停留在布莱恩身上:“那个和保安聊天的家伙,我看你挺闲的,站起来。” 布莱恩正要起身,之前与布莱恩交谈的劫匪建议说:“换一个吧,他要照顾他的女儿,那小姑娘脑子不太好,话都说不明白。” “嗯?”劫匪头领兴致盎然地哼笑一声,“还有这种事?让我看看。” 他穿梭着走过人群,想要正面瞧瞧达米安。 正在这时,一个银行职员勇敢地站了出来,用口音浓厚的英语说:“我来吧,我来给你们带路。” 劫匪头领脚步微顿,眼神在银行职员和布莱恩中间转了几圈,果决地说:“你们两个,加上那脑子有问题的小姑娘,三人都来。” 达米安:“……” 他深刻地认识到了什么叫做机会只有一次,错过就是错过了。 哪怕布莱恩此刻暴露身份大杀特杀,他身边的‘小女孩’在别人口中的代号依然会是“脑子不好使/七岁不会说话的人”。 ——达米安甚至靠着劫匪的翻译学会了西班牙语的‘弱智’该怎么说,但他宁可自己永远不知道这个知识。 布莱恩领着他,从人质堆里来到了劫匪堆里。 劫匪总共有四位,除了身份成谜、不会说西班牙语的美国头领之外,剩下三个人中有两个疑似军队出身,善于服从和完成命令,第四个人说话用词相对讲究,应该是个学历不低的文化人。 保安判断得完全正确,这伙人绝不是普通的银行抢劫犯。 布莱恩摸不清他们的目的,简单地观察过后又去看身边见义勇为的银行员工,他自称名叫路易斯·费尔南德斯,有着一副典型的西班牙人和印地安人混血的样貌,会说英语但不多,在银行工作了三个月有余。 这人心地很好,主动弯腰用西班牙语安慰达米安,问题是达米安根本听不懂,只能板着脸面无表情。 银行员工直起腰后友善地对布莱恩说:“她这个症状维持挺久了吧?有机会最好还是去大医院检查一下。” 换个人可能已经要憋不住了,但布莱恩受到过专业训练,无论多好笑他都不会笑: “谢谢你。” 中途他再度把达米安抱了起来。达米安趴在他耳边说出了自己的新发现:“那个费尔南德斯,他戴着隐形眼镜。” 费尔南德斯并未防备达米安,和达米安说话时离得比较近。 布莱恩心脏微微一沉。他丝毫不打算回头去验证达米安的话,免得暴露自己,只是嘴唇不动地问:“隐形眼镜长什么样?你详细描述一下。” 达米安就知道布莱恩相信了他的话:“里面有黑色的线条,我认为应该不是虹膜杂质……” 剩下的内容布莱恩没有仔细听,他心中只有一个念头:见了鬼了,是CIA! 达米安看到的隐形眼镜是摄像头!搞不好有一群躲在暗处技术人员正在分析达米安和布莱恩的长相! 足够聪明的AI能够很轻易地将达米安的五官与布鲁斯·韦恩联系到一起。 好在达米安此前是个黑户,而面相相似却没有血缘关系的人在这世上并不罕见。 新的问题是,费尔南德斯究竟是谁?他有没有认出布莱恩?
第200章 眼看抢银行这滩浑水正在变得越来越混乱, 布莱恩只抓狂了两秒钟就冷静了下来,慌是不可能慌的,多年来锻炼出的心理素质摆在这里,人多恰恰说明他找到了关键点。 他也没有浪费时间去试探对方, 多做多错, 少做少错。 ‘路易斯·费尔南德斯’可能秉持着相同的想法, 没再往布莱恩这边凑,双方维持着诡异而默契的和谐。 至于劫匪, 他们显然和MI6与CIA都不是一路人。但说不准同样是被某个官方部门请来的,不然怎么又是当兵的又是文化人、看上去都颇有来头? 很快, 达米安借助年龄优势, 揭开了布莱恩心中的一个谜题:他借口上厕所,被一个劫匪领着去了卫生间, 途中听到他们管己方头领叫‘威尔逊’。 雇佣兵里有很多个‘威尔逊’,布莱恩起码见过三四个拿‘威尔逊’做假名的人。 这是因为《死侍》电影正大火特火。 死侍的真名叫韦德·威尔逊,有着强大的超能力——迅速再生和不死。 而广大雇佣兵及杀手除了发家致富外,还能想要什么? 生活中,他们都有着一个朴素的愿望, 就是活得长长久久, 免得人死了、钱没花完。因此就如同很多在身上纹007当护身符的人一样, 也有不少电影看爽了的家伙在出去做任务时自我介绍叫‘威尔逊’。 但是,布莱恩恰好认识一个真的姓‘威尔逊’的现实中的雇佣兵。 此人全名是斯莱德·威尔逊,美国人,如今四十出头、正值壮年,他十六岁时谎报年龄参军, 服役期间与英国皇家空军、阿曼达·沃勒等人皆有过短暂的合作,退伍后去做了雇佣兵, 在国际上混得风生水起,后因和死亡射手的一场战役而成名,有了自己独特的诨号—— “丧钟”。 从年龄上看,丧钟算是布莱恩的长辈。但他成为雇佣兵还没几年,名头刚响,从这个角度看,他又比布莱恩‘萌新’一点。 然而这家伙的业务能力和新手可没关系。 有传闻说他接受了一系列危险的生物实验,当别的‘威尔逊’只能向上帝祈祷的时候,这位斯莱德·威尔逊却货真价实地得到了自愈的超能力,那不仅让他在小范围战役中变得十分难对付,还让他有了永葆青春的外表。 布莱恩怀疑,劫匪中的‘威尔逊’就是丧钟。 水平一般的雇佣兵生怕翻车、很少与政府合作,而丧钟反其道行之,他本着要赚就赚大钱的精神,时常帮这家打打那家,再帮那家打打这家,久而久之,他与各国高官政要打交道的技能日益娴熟,身上逐渐有了一种不同于其他唯恐天下不乱的超级反派的气质。 这也是为什么布莱恩对他的生平事迹格外了解。 对军情六处来说,丧钟这种人不算敌人,而算是特殊情况下的合作对象,假如哪天丧钟落网了,保不齐会成为下一个奥古斯特·沃克。 …… 眼下银行里三方人马的身份基本上清晰明了了: 以‘路易斯·费尔南德斯’为代表的CIA,他们和布莱恩很有可能有着相同的目的,即得到金库里的特殊物品。 以丧钟为代表的银行劫匪,若是他们的雇主是委内瑞拉的某个政党,那么说不定只是为了引发一起声势浩大的混乱。几个全副武装的劫匪(士兵)反复强调说他们不会伤人。 丧钟倒没让自己看着像个好人,但是自从认出了他的身份,布莱恩就觉得他现在有种无聊得快要睡着了的感觉。 ‘路易斯·费尔南德斯’问他问题,丧钟慢半拍才回答,仿佛是房地产经济不景气的时代半死不活的导购,有种领着底薪糊弄老板的颓废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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