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吗?”路西法歪了歪头,“可我怎么觉得,你更喜欢路西菲尔?” 他笑起来,凑近耶和华,温柔道:“所以,假如只能在我和路西菲尔之间二选一,耶和华,你会选谁?” “我是创世神,我可以都要。”耶和华面不改色,毫不犹豫。 路西法一噎,却是笑得越发开心,咬了咬他的下唇:“耶和华,我累了,陪我回万魔殿。” “好。”耶和华摸了摸他的长发,配合道。 夕阳终是支撑不住困倦,沉沉落下,新月冉冉升起,交替之间,照亮一双相携人影。 作者有话要说: 耶总:造物才做选择,造物主全都要 路西:不留遗憾,心情美美 其余炽天使:……所以为什么你们在放假我们在加班还要吃一嘴狗粮啊! 弗内乌斯:我应该在车底,不应该在车里,看到你们有多甜蜜…… 放个新开的预收文案~ 《[希伯来]魔王啾饲养记录》 路西法想,如果他有罪,就让上帝亲自来惩罚他。 ——而不是让他突然变成一只鸟在人间流浪,还被一个凡人捡回家当普通鸟养着! 这凡人除了长得好看之外一无是处,竟敢剪撒旦陛下的指甲,还敢随意乱摸他的长羽,简直是胆大妄为,可恨至极! ……但是看在他长得实在好看,伺候得也尽心尽力的份上,撒旦陛下忍了 不过,这个凡人,怎么越看越觉得眼熟呢? 伊勒沙代身为公认最生人勿近的教授,从未想过自己有一天会被一只毛羽鲜红的鸟碰瓷。 它似是受了伤,爪尖血迹斑斑,就连艳丽的尾羽也有些暗淡,晕头转向,撞入了他怀中,那双殷红的眼在一瞬惊讶后又倔强地瞪了回来 伊勒沙代向来不觉得自己有多么善良,但这一刻,他决定收留它 只是这只艳丽的鸟,似乎,不太寻常? 不仅因为它听得懂人言,不仅因为它会用不屑的目光看着访客,不仅因为它能无端掀起狂风…… 伊勒沙代的猜想在某次强行给它剪了指甲的夜里得到了证实 红衣胜火的美人跪坐在他腿上,殷红眸中满是怒气,抓起他的手腕,狠狠地张口,却犹豫了会儿,终是只忿忿地磨了磨牙 “混蛋!不许剪我指甲!” 食用指南: *外温内冷禁欲系伪哲学教授真创世神×傲娇嚣张颜控大美人魔王,年上,1v1,cp伊勒沙代(耶和华)×路西法,宿敌变情人,不拆不逆,he,耶总失忆,会恢复记忆 *现代背景,但比较杂糅,东西方社会情况同时兼备,可能会有其他神话体系人物出场 *甜宠无虐温馨治愈向,没什么波折的轻松日常恋爱,主感情流 *天使何尝不算一种鸟,耶总又何尝不算一位养鸟大师(神志不清) *都来嗑神路!!
第139章 番外二:记一次女装出游 在下界,众所周知,巨人族与矮人族向来不对付,每逢相见必要互相嘲讽,但在这座交界之处的小城中,混居的各族群却也都和谐相处。 今天是普通的一天,小城却有不太普通的客人。 旅店老板揉了揉眼睛,心里泛起嘀咕。 他面前的车架看似普通,然而那拉车的兽类一看便知来自地狱深处,纵使套了缰绳打扮得朴实无华,对着他依旧是下巴朝天,连连打几个响鼻,爪子躁动地刨着地,眼里满是不屑。 直到驾车的青年跳了下来,不留情地给了它们一兽一耳光,才叫它们老实一些。 那青年体格颇为健壮,声音爽朗:“老板,还记得我吗?” 老板一看,那青年确是熟客,每年都常来住几天,时不时还带着朋友来,他交游广泛,给这店里添了不少生意,他看见他,心头那些不安散去,脸上笑容也多了几分真诚:“记得,当然记得,您可是我的报喜鸟,哪儿能不记得?这次来住几天?” 青年哈哈大笑,拍了拍他的肩膀,道:“老板,你这里是城中最好的地方,我的朋友们也都觉得好,现在,我带的可是我的大上司,你可不能让我丢脸啊。” 青年气度不凡,又向来出手阔绰,老板心里早就认定他不是一般人,如今他却说车里是他的上司,老板不禁打起精神来,保证道:“放心,必然给您最好的。” 他们简单交谈间,那车厢前的帘子有了些微动静,老板仔细看着,须臾,一位白衣男子出了车厢,却只站在车架边,温柔低声似在哄着那车厢里的人。 这边距离不远,老板却始终看不清那白衣男子的脸,仅是目光多停留片刻,便觉得双眼刺痛,仿佛直视正午骄阳,于是他只得看向那车架,对里面那位更加好奇。 不知多久,白衣男子的言语终于起了作用,帘子再次动起来,一只纤细白皙的手落在他掌心。 来人暗红的裙摆洒着大片金丝纹绣,在一步步间金光流转,仿佛湖上倒映的夕阳辉芒,如火焰般纹路的配饰细细勾勒出腰身,只让人想揽入怀中。 宽大帽檐遮去大半面容,但那分外精致美丽的小半张脸便足以勾魂摄魄。 老板情不自禁地愣住,直到青年坏心眼地在他耳边打个响指才醒来。 他这才发现自己甚至屏住了呼吸。 “老板,回回神,有些人的美貌可是致命的。”青年玩笑似的说道,又与老板说起住宿的事。 老板却还魂不守舍,控制不住频频暗中往那边看去。 小城虽小,可来来往往的贵客也有不少,他并非没见过美人。 但……这般堪称绝世无双的,还真没有。 他看见美人与那白衣男子说话,不知说了什么,“她”不高兴地推了他一把,下一刻却又被他握着手腕拉回怀中,在他三言两语下唇角微翘。 他们看上去是一对情意甚笃的爱侣。 这一点在老板为他们安排了两间卧房以后得到了证实。 青年点头哈腰地送着那美人和“她”的情人上楼,看不见他们背影后才大大松了口气,不顾老板还在场,抱怨道:“我来这儿一般都是为消遣的,这次倒好,消遣是不必想了,还得尽心伺候着,我命可真苦。” “伺候那样的美人,怎会是苦差事呢?”老板下意识脱口而出,说罢反应过来,面红耳赤。 青年耸耸肩,毫不奇怪。外人都这么想,只有等被他差遣着满世界干活,干不好就挨罚的时候,他们才会明白,色是刮骨刀。 ……不过这么一想,父神好像还真是深谋远虑啊。 路西法并不知道巴尔在背后腹诽自己,知道了也不在意,他现在的注意力全在自己每一步上。 裙摆太大了,极容易踩到,他又不愿在耶和华面前丢脸,只得步步小心。 在路西法陛下耐心耗尽前一刻,裙摆划出一道弧线,转眼他就已在情人怀中,不必再考虑行走的难题。 “都是你的错。”路西法理直气壮地指责道。 的确是他的错,这副装扮从头到脚都是出自他之手。 “很好看。”耶和华没有反驳,只是夸赞道。 路西法陛下轻哼一声,这还用他说? 待到了房间,他迫不及待换下衣饰,但仅有的选择依然是各种漂亮的裙装。 耶和华并不担心他会拒绝,毕竟撒旦陛下向来愿赌服输。 果然,路西法随手挑了一条黑色的,再不满也压着脾气换上。 耶和华沉吟片刻,把他按在梳妆台前取来一条细细金链,同他的长发编在一起,又将他的耳饰换作同样材质的。 “不是说要去什么地方逛逛?”路西法兴致缺缺地打了个呵欠,他的衣饰从来都是耶和华包揽,他自己并不上心。 毕竟,无论从他的容貌还是地位来说,就算他随手披一块破布,也只会有赞美。 从前见不着也就算了,如今耶和华像是要把往日都弥补回来,他的寝殿都要堆满了各种衣服饰品,一天换三遍都有余。 路西法倒不知道,这让其他恶魔们越发痛苦——陛下怎么就被独占了呢! 他怎么就不能像阿斯蒙蒂斯一样花心滥情呢! 这种看得见摸不着的痛苦,真的让他们难受极了,一时间,阿斯蒙蒂斯的领地都涌入了不少恶魔聊解情思。 不过,耶和华对此一清二楚。 只是他并不打算告诉路西法。 耶和华牵起他的掌心:“这里有许多种族混居,白日里看着寻常,入夜以后却是另一番景象,有不少身份不明的生灵在这里交易不能见光的东西。” “什么东西?”路西法起了兴趣。 “一会儿你就会见到了。” 他刻意卖关子,路西法突然生出一点不妙的预感。 不会,又有卖和他有关的假冒伪劣东西的吧? 太阳很快沉下,随着城中处处燃起灯火,黑夜和暗市一同开场。 这里处于交界之地,不算在任何族群的领地,向来混乱,长久下去,民风也渐渐彪悍,居民都早已习惯了暗市的存在,甚至都是暗市的参与者。 胆子小的打打杂工搬东西布置场地,胆子大的无论什么活只要价钱到位都接,哪怕是潜入地狱偷哪位魔王的裤衩子。 这活虽看着危险程度极高,但实际上比向那位傲娇暴躁的现任精灵王表白还轻松,毕竟阿斯蒙蒂斯的裤衩子向来是可以出现在除了他身上以外任何地方的。 暗市存在了许多年,来来往往的卖家和买家形形色|色,按理说见到谁都该波澜不惊,然而今日出现的那位美貌的“夫人”却吸引了所有人注意力。 “她”未曾过多遮掩自己的容貌,好似从某幅古典画中走出一般优雅美丽,眼波流转间就叫人心折沉醉,恨不得送上一切求“她”一顾。 只是比起“她”那超乎想象的美貌,“她”散发的危险气息却更叫敏感者瑟瑟发抖。 “她”对于周围或明或暗的目光毫不在意,自顾自挽着情郎的手,与他说笑。 “这暗市的确有趣。”路西法瞥见一旁摊位上明晃晃地写着香枝菖蒲代采,不由一笑,“他写得这样明白,谁还敢去买?” 那不就直接证明自己不行了吗? 他这句话在暗市的热闹中并不清晰,摊主见他看过来,却是误会了,连忙眉开眼笑讨好道:“夫人,需要给你的丈夫来一份吗?我这儿都是精华上品,保管效用充足……” 他未说完,却见面前美丽的“夫人”一愣,随即便笑得前仰后合,而与之相对的,却是“她”的情郎表情有些僵硬。 奇怪,明明都看不清他的脸,怎么能精准感受到他的不悦呢? 笑得过于开心的“夫人”被不留情地掐了下腰,这才止住,一边半倚在情郎身上平复,一边回道:“他不需要这个,如果能相反效果的,倒是可以给我留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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