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是依靠他现在的这几个小米牙,吃啥都不行,啃不动。 美滋滋的吃着鸡蛋羹,这让乳母忍不住夸奖,“小公子可真乖。” “啊。”马小良有啥好不乖的,有人将食物都喂到嘴边了,这要是不吃,多浪费粮食,可耻! “良儿醒了?”太守夫人过来,看到她那大胖小子,正站在那站桶里。 这东西有一米多高,用木板箍成圆筒,底下宽,不容易倒,上面窄,可以刚好容纳一个孩子,还不容易掉出来。 马小良这个桶子是全新打造的,没办法,他出生的时候,他哥都去书院读书了。 十几年过去,他哥出生用的桶子早就成废木头了。 “姆姆。”马小良看到阿母很高兴,挥舞着小手来表达自己的情绪。 跟乳母再亲,也要分清楚谁是亲娘。 这让太守夫人也很高兴,儿子并没有与她生疏。 像他们家这样的,就极少有亲自喂孩子的,家里有条件的,一个乳母不够,还可以多来几个。 马小良从六个月以后,尝到了辅食的味道后,乳母就不怎么依赖了。 如今他身边还有乳母照顾,其实就是照顾他起居。 毕竟是只有一周岁的奶娃娃,自己还无法做到生活自理。 马小良小朋友也适应了自己的名字,马良! 虽说普通了一些,但这是他阿翁起的名字,良,善也。 大概他阿翁想要他做个好人吧? 这一点他还是很有自信可以做到的,咱上辈子就是个遵纪守法的好孩子! 可惜这次抓周阿翁不在,说是太翁生病了,要回老家探望。 都不等他周岁生辰,便带着阿婆一起回了老家。 按照道理,马太守也是要回去的,但他身居要职,不能随意离开,只能留下。 谁能想到这抓周,还会让马小良抓到功德笔的。 对这功德笔,马小良要不是自己在玩耍的时候,笔又出现在他手里,他还真当自己在做梦呢。 可怕,居然是真的! 他真得了一支神笔! 那他岂不是,神笔马良?!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支持~~感谢 爱你们哟~么么哒~
第3章 草莓 神笔马良的威风他是没尝到,但每晚睡觉被拉去练习描红,倒是有他的份。 这功德笔是想把他往画圣上培养吗? 就是未来望子成龙的父母,都不带这样的啊! 谁家满一周岁,就这么黑心的往死里学的? 马小良:憔悴悴! “最近小公子没什么精神。”最关心马小良的,还得是他乳母崔氏。 虽说小公子不是她亲生的,怎么说也是她一手喂大的,同时照顾小家伙的好与坏,直接关系到她的工作。 好好的将小公子带大,别的不说,这份情谊就不可能磨灭。 说出去都知道她是女乃大太守家的小公子的,之前女乃大了大公子的乳母,如今好像还在太守府中,那待遇别提多好了。 这马家,即便不是太守,在这一带也都是鼎鼎有名的大家族。 见小公子没什么精神,乳母不紧张才怪了。 太守夫人在得知儿子不对劲,立刻派人去请了县里的坐馆大夫。 老大夫带着小药童就过来了,因为是给小公子看病,倒也不需要像给夫人看诊这么麻烦。 马小良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见到外人,还是个白胡子的老爷爷。 看着对方给自己诊脉,睁大了圆溜溜的大眼睛,神奇! 老大夫认真的诊脉,特别是看着跟他孙儿差不多年岁的奶娃娃,老大夫肯定是要用心的。 一旁的童子满是好奇的观望太守家的小公子,长的可真好呀,胖嘟嘟的小脸,那大眼睛一看就是个机灵的。 “小公子没什么问题,应该是思虑过重。”老大夫也纳闷了,这么小的孩子,怎么会思虑过重。 “那要吃些什么药?”太守夫人略显担忧的询问道。 “无需喝药,只要多孩子动动就好。”老大夫当即说道,“俗话说的好,是药三分毒,还是不喝药的好。” “好,送送大夫。”太守夫人点点头,能不给孩子喝汤药,还是不喝的好。 只是令人费解的是,这么小的孩子,为啥会有这问题? 尽管费解,太守夫人也不可能什么都不做,正好小儿子已经满周岁了,也该学习走路了。 既然老大夫都说了,要让他多动动,正好练习如何走路。 马小良:我真的是太难了…… 晚上梦里要描红,白天还要练习走路。 不就是走路嘛,谁还不会了! 是时候驯化这没用的四肢了! 哪怕有上辈子的记忆,驯化四肢也不是啥手到擒来的事。 至少比马小良想的要难那么一丢丢,不过勇敢小马,不畏艰险! 知道的是学走路,不知道的还当他是要征服泰山去呢。 不得不说,小孩子的骨头柔软,走路还得是多练习。 之前马小良同学偷懒,能用爬的,为啥要走路? 更何况,他在语言的天赋上崭露头角,难道还要在其他方面,也表现的天赋异禀吗? 过犹而不及,这个道理他还是懂的。 家中的天才,有他哥一个就足够啦,弟弟平庸一些,也没什么不好的。 崽就是这么的不知上进! 马小良开始学走路,就在家里溜达,新学的四肢,不得运用运用吗? 有乳母牵着小手,马小良晃晃悠悠,说实话,这个姿势对他来说还行,但对乳母来说,可能就不太舒服了。 毕竟一个成年人总是要弯着腰,牵着一个一岁的孩子,那滋味,时间长了肯定难受的很。 马小良也尝试着松开乳母的手,但乳母死活不肯撒手,深怕将小公子摔出个好歹来。 她累一点没什么,可太守的小公子若是摔了,她可就不好交差了。 几次下来,马小良就放弃了。 没必要为难人家,经过练习,马小良已经掌握了一定的技巧,只要稳扎稳打!他一定可以的! “哇,小公子好厉害呀。” “小公子真棒!” 也,也没有那么厉害啦。 马小良有些不好意思,拉着乳母的手,打着出溜的前进,因为有人围观,马小良决定不能丢人,一步一个脚印,走的那叫一个稳稳当当,还不忘记昂首挺胸。 太守夫人在一旁围观,看得倒是挺高兴的。 她不是不想亲自带着崽崽,但她这个年纪生孩子,到底是伤到了身子,不敢太过劳累。 “姆姆。”马小良踏出一大步,还不忘记让他阿母瞧瞧。 “嗯嗯,良儿真厉害。”太守夫人当即温柔的笑了起来。 “嗯!厉害!”马小良更来劲了! “良儿休息一会。”太守夫人冲着马小良招招手,并且让婢女准备温热的蜂蜜水。 马小良离开被乳母抱着过来,太守夫人掏出帕子,给自家孩子擦擦那满头的大汗。 坐在阿母身旁的马小良,扬起一个甜甜的笑容来喊着,“姆姆,喝。” “阿母不喝,良儿喝。”太守夫人是一点都不后悔在三十几岁的高龄生下小儿子,谁家小子有这么贴心的。 马小良也不挣扎,以他们家的条件,还真不怎么需要谦让,捧着他的杯子就吨吨吨的喝起来。 不得不说,蜂蜜水就是好喝! 因为是给幼儿喝的,所以蜂蜜放的并不多,也就比井水甜那么一丝丝。 对马小良来说,这已经是很不错了,这可是在古代,虽然他到现在还没搞清楚,究竟是什么年代。 但对于古代的物资匮乏,他还是有一定的了解的。 听说就是蜂蜜,都是很难得的好物来着。 也就是像他们家这样的,才能给幼儿和蜂蜜水。 马小良这半年来,时不时的听一耳朵,知道自家阿耶是个大官,太守啊,虽然不是很明白太守是啥官,但听着就很大! 还住在大房子里,肯定是大官没错了。 他还看到他阿母的头饰,是金哒!有钱! 总而言之,投胎是个技术活,而他,马小良!活好! 喝完了蜂蜜水,晒着暖洋洋的太阳,马小良小朋友昏昏欲睡。 太守夫人见状,便让乳母抱着他回去午睡,顺便将衣服换了,免得染上风寒。 再睁眼已经是下午了,今天的下午点心,是米糕。 这种用纯大米研磨出来的米糕,带着大米特有的香气,哪怕什么都没添加,也足够的好吃。 马小良特别好养活,这蒸好的米糕,被碾碎了,然后一勺一勺的喂下去。 里面还加了煮好的鸡蛋黄,香的来! 据说这是他们家城外庄子上养的鸡,下的蛋,每天一早送到城里来。 城外的庄子是他阿母的陪嫁,马小良听八卦的时候,就听说,他阿母嫁到马家来的时候,那可是十里红妆。 没瞧见她们说八卦说的,羡慕的眼泪从嘴里流淌出来了嘛。 饭后走一走活到九十九! 马小良用过了点心,乳母给他擦干净脸,继续练习走路! 其实学走路也是不错的,最起码可以在外头溜达,达到一种身心的愉悦。 马小良小朋友感觉整个人都升华了! 走起路来虎虎生威,憔悴什么憔悴! 不就是晚上描红嘛,那都不叫事! 马小良的状态,是肉眼可见的好转,照顾他的乳母总算是松了一口气。 有了白天的放风活动,哪怕晚上对着那描红的本子,马小良也不觉得糟心了。 谁能想到,只有一周岁的崽,要被迫学习。 对马小良来说,无论是什么形式,只要不是自愿的,那就是被迫! 当然了,他也不是不能反抗,打死不写,一晚上也熬过去了。 但…… 真的好无聊啊! 以前他还能梦见各种好吃的,什么臭豆腐螺蛳粉臭鳜鱼,吸溜,现在只能坐在这破地方发呆。 太难顶了! 马小良描了一会,就觉得无聊了,手里抓着那功德笔开始研究起来。 功德笔在马小良的手上,一点不会显得太大。 这简直就是为他的小手量身定做的尺寸,抓起来的手感也很不错。 要不拿这个笔来画点啥? 马小良最想的,还是好吃的,原本这个季节该有草莓了,他上辈子最喜欢的水果。 虽然很多人都说,男孩子吃什么草莓,谁规定的?男孩子就不能吃草莓的? 就是那草莓越来越贵,达到了他吃不起的高度。 谁家好草莓要卖六十八一斤的? 好想吃啊…… 马小良抓着功德笔,一边馋草莓一边画。 其实也就是简笔画,真要他拿个毛笔画出以假乱真的草莓来,这是他在做梦还是笔在做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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