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有重阳节的时候,太守府的老太爷会领着家人分发。 然后一家人前去登高,吃着重阳糕,喝着菊花酒,这生活岂不快哉。 哦,菊花酒跟他没啥关系,小小年纪喝啥酒,喝点菊花茶得了。 不过菊花茶也不错,香香的,马小良还算喜欢。 这可是纯天然无污染的菊花茶,喷香喷香的菊花,还有山泉水泡起来。 马小良美滋滋的喝着菊花茶,细品重阳糕。 “瞧瞧他那得意的小模样。”马老太爷见自家孙子的享受的表情,忍不住指着小家伙说道。 马小良不为所动,吃美食的时候,就是要认认真真的,这样才尊重粮食。 不过这个甜味,还是差点意思。 谁能想到,他穿越的地方,甚至还没有白糖。 这让已经获得吃糖自由的崽,如何受得了这样的委屈。 等他再大一点,他已经搞起白糖来! 甚至是冰糖,想起那冰糖炖雪梨,不光好吃,还止咳化痰,滋阴润肺呢。 梨他有了,冰糖还会远吗? 他什么时候才能长大啊…… “他又在感叹什么?”马老太爷瞧着孙子那老成的叹气,不禁笑着说道。 “应该是感叹,肚子太小了,吃不下了吧。”马太守看了一眼儿子,对这货的小心思了然于心。 马小良确实是纠结,刚才不该喝太多菊花茶的,现在好了,糕点下肚以后,立刻就膨胀了。 吃不下,根本吃不下,可他才刚刚尝了红豆味的,桂花味的,都还没来得及尝呢。 一岁多的幼崽肚皮,为什么辣么小! 偏偏这点心还是用糯米做的,更饱肚了。 “来,阿弟,我的分你一些。”悦舒笑着将自己手上的桂花糕,掰了一点下来,递到了马小良的面前。 “谢谢阿姊。”马小良大声的道谢,要做就要做有礼貌的崽。 更何况,阿姊对他好,当然要让大家都看到才行。 “我们舒姐儿真是个好阿姊。”王氏见这姐弟有爱的画面,当即笑着称赞。 “谢谢,阿母夸奖。”马小良开心的回答。 “我夸的是你阿姊,你开心什么?”王氏无语的笑说道。 “我们良儿是个好阿弟,这么小就知道维护阿姊了。”崔氏笑盈盈的说道。 做大家长的,就没有不爱看自家孙子辈和睦友爱的。 “那是悦舒这个做阿姊的友爱阿弟。”王氏当即夸赞的说道,毕竟悦舒这个长女,是跟在她身边长大的。 一直以来,阮氏对悦舒的教导,就是做人要本分。 她也一直都是这样以身作则,所以王氏才会特别的信任。 马小良听说过,他长姐的亲生母亲,是他阿母的贴身丫鬟,也就是王家的家生子。 家生子,也只有那些个大家族才会有的。 可以瞧的出来,王家的家底有多么的殷实。 就是阮氏,她也是识字的,在王氏怀孕期间,帮忙分担管家。 毕竟那时候王氏怀孕是跟随丈夫在任上,婆母也在老家,自然是只有阮氏可以帮忙。 不过这也是需要足够的信任才行,反正马小良觉得,他阿母跟阮氏的默契,已经超越了主仆的。 真要过日子,说不定阿母更愿意跟阮氏。 长姐很会照顾弟弟妹妹,马小良则觉得,阿姊可以不用这么懂事的。 不过十岁的小女孩,换了他上辈子的时候,那都是在父母怀里撒娇的小宝贝。 哪里像他阿姊,还要照顾弟弟妹妹的。 就算被长辈夸奖了,马小良也不觉得有啥高兴的。 只是这古代女子地位,确实是不高,他长姐算是好的了。 至少他阿母还安排人来教阿姊读书,换了普通人家,根本没有读书识字的机会。 算了,这样烦恼的事,留给长大后的他吧。 现在想这些,实在是太费劲了。 脑子不够用,完全不够用。 吃饱以后更困了,等下山的时候,马小良都已经打起了小呼噜。 作为亲爹的马太守抱着儿子,也是十分的无奈。 这没心没肺的模样,究竟是像了谁? 好在小家伙健健康康的,不像长子,小时候还生过几次的病,差点没吓死他。 那时候他就这么一个独子,自然是小心翼翼的。 谁曾想,反倒是幼子养的比较随意,别说生病了,就是头疼脑热都不曾出现。 他哪里知道,马小良那小身板,之所以这般健康。 主要原因,还是出在那功德笔上。 试问这天下,谁人有福气吃上用功德笔画出来的食物。 哪怕是在梦中所画,但吃下去的灵气,足够改善一个幼崽的身体。 只要马小良同学越画越好,越画越真,这功德笔迟早会被他激活使用。 目前的功德笔,还是未被激活的状态。 不过马小良并不清楚这一点,反正每天他都有努力的,将自己所有想吃的东西,都给画一遍。 在现实世界吃不到,还不能再梦里大饱口福吗? 光是草莓,他都已经画出三个品种来了。 有这精神干啥不行? 不得不说,奶油草莓虽好吃,但怎么能比的上红颜和越心呢! 酷爱吃草莓的崽,可以一眼分辨草莓的品种。 上辈子去买草莓的时候,总被店老板误会是他买个女朋友吃的。 买个爪子哦,他一个光棍,买啥买,当然是买给自己吃的。 难道男孩子就不配吃草莓了吗? 哼! 他就是爱吃! 本以为这辈子都吃不到心爱的小草莓了,毕竟这个时候,草莓还在原产地待着呢。 好些食材,都是在那原产地,甚至模样跟他后世所见的都要不一样。 在梦里就一点好,吃的再多也不怕撑着。 他甚至还为自己画出来一碗,热腾腾油汪汪的红烧肉来。 光是这,他能吃三碗白米饭! 就是他现在的牙口,吃起来稍微的有那么一点费劲。 在外头,他可不敢吃太硬的食物,想当初他侄儿出生后,听嫂子说过,小孩子两岁多,才能长齐牙齿。 并且在六岁以后开始脱落,想要以后都有一副好牙口吃饭。 那就必须好好的爱护牙齿,比如每天叩齿三百下,方能让牙齿坚固。 为了能更好的吃饭,马小良同学表示,他拼了! 归家的路上,马小良还看到路上的行人,头上插着茱萸的。 “怎么?良儿也想要吗?”悦舒见马小良目不转睛的看着路上行人头戴的茱萸,当即也以为他想要,便拿了一株,插在了马小良的小揪揪上。 “啊。”马小良这才反应过来,长姐是把那茱萸插在他头上了。 虽说看不到吧,但可以想象,红红的茱萸,配上他的小揪揪,岂不是像人参娃娃! 顿时就觉得自己高大上了起来! 摇头晃脑的乐呵,引来了长辈的关注。 “呀,我们良儿戴上了茱萸串,更好看了呢。”崔氏见大胖乖孙那小模样,当即欢笑的说道。 这不比那仙童还好看吗? “好看!”马小良斩钉截铁的给与肯定。 崽崽就是这么的迷之自信,他可是在梦里画过镜子的,清晰的见过自己长什么模样。 不得不说,投胎是个技术活,他马小良,就是活好! 长相专挑父母优点长,以后准是个美男子没跑了。
第12章 施粥 马小良同学虽说没啥大志,但作为好吃懒做的未来人,呸,是善于利用工具的现代人。 人类发明工具,难道不就是为了更好的使用吗? 好歹也是寒窗苦读多年,虽然这辈子并不是太想继续苦读。 但为了美好的生活,他也不能太过摆烂。 就他们家的氛围在,摆烂是不可能摆烂的。 他家舅舅能从家里直接骑马杀过来! 那可是骑一天的马,他要赶这么折腾他舅舅们,怕是要被他阿母赶出家门了。 毕竟他那两个舅舅,说年轻也不年轻了。 比他阿耶还要长上两岁,为了看看外甥是否真的有天赋,能从那么老远奔走过来。 可见对他这个外甥,还是很看重的。 就冲着这份的关心来说,马小良也不能完全不考虑对方的心情。 当然了,主要还是要看自己过的是否舒服。 在保证自己生活舒心的同时,读读书,陶冶一下情操,也是可以的。 贵族读书本就是如此,并不是所有的世家子弟都勤学上进的。 不然他舅舅们,也不会亲自过来,教考以后,还要亲自教他开蒙。 虽说舅舅们看起来一副很有文化的样子,但能在阿耶阿母身边的话,他还是更愿意在阿母身边。 俗话说的好,有妈的孩子是个宝! 只要他会撒娇,阿母就不舍得他出门吃苦! 在马小良同学的眼里,寄宿学校=吃苦。 怎么不能算吃苦呢? 爹娘不在身边,他如今身边就有乳母还有好几个伺候的婢女。 等去王家族学以后,乳母能带吗?怕是不能的,婢女能带吗?想什么呢。 所以啊,谁都不能带,他不是去吃苦,那是啥? 好在距离舅舅们说的时间,还有个几年呢,所幸他两个舅舅也知道拔苗助长不好。 先培养他识字的兴趣,给他留了好几本书,就等他阿母没事给他读上一读。 压根没指望马太守,毕竟马太守需要处理公务,每天本来就很繁忙。 至于开蒙,王氏足够用了。 怎么说他们祖上也是琅琊王氏,从琅琊搬迁至此,那文化底蕴犹在。 不然也不会有那么多的大小世家子弟,想要慕名进入王家族学。 可这地方,也不是谁开口,送点礼送点钱就能进的。 这都是有名额的,非王家子弟,想要进入非同一般。 马小良还想不想去,换了别人,早挤破了脑袋了。 小家伙不懂,马太守还能不懂? 早在大舅哥出现,马太守就隐约的想到这样的可能性,结果幸福来的太快,差点没开心的晕过去。 马太守也隐隐的察觉,自己像是无法压着小儿子读书,不为别的,上头有老头老太在。 即便望子成龙,老太爷还能答应让小家伙刻苦读书? 他们这样的家庭,加上马小良还是幼子。 只要不过分,一般来说,这孩子可以快快乐乐的成长。 马太守又怎么能答应呢,上天给了幼子这般的天赋,这般浪费,简直是要天打雷劈的。 惯子如杀子! 马太守能成为一方太守,无论是眼界还是手腕,那都是不缺的。 更何况还有岳家的相助,不然以他这个年纪,也不可能坐稳这太守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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